杨氏兄妹,天生都是一副好皮囊。杨国忠早期为服衆,曾投身戎马出身,此刻纵被风吹乱鬓发,也儒雅潇洒,风仪不减。
衆人又在风里听那道人念念叨叨了一个多时辰,方才被放去集中用餐。
迟瑞没遇到允鹤之前,有好长一段时间在码头上干活,寒暑不分,风吹日晒。似这般站着吹风虽十分难受,但比之从前,却还算不得什麽。
大群少年人被卫兵前後包围着,像赶家禽一般,赶往用餐地点去。
这些少年人从小都是被父母捧在掌心的长大的,何曾受过这样的罪。
年轻多半不能忍气,有不忿者低声问道:“这道士究竟什麽来头?凭什麽就来教训我们。还让我等尊他一声‘上仙。’”
“谁知道呢,看他年纪轻轻的,说话却颠三倒四。”
“哎,我听说那道士姓白,据说本来不是个道士,因为会一些穴位推拿,捏肩捶腿的本事,又略懂些炼丹之术,这才被杨相国看上了,送了他去当道士,实则就是个小倌。”
“呸!一个爬床的家奴,也配给我们训话!”
这些少年们边走边嘀嘀咕咕地变着法子咒骂那道士,有胆大者,连杨国忠也一并骂进去的,馀人听着只是窃笑。
迟瑞不愿惹事,慢吞吞走在队伍最後。
那一通说闲话的少年也越聊越起劲,不觉也落到後头。
少年人总是喜欢扎堆热闹,况且人多起来胆子就壮,说说笑笑,愈发不把杨国忠放在眼里。
说到兴奋处,他们轰然大笑,马上引来了杨国忠的侧目。
他皱了眉:“何事喧哗?”
衆少年齐齐低头不语。
偏迟瑞反应慢些,刚听到前头笑声高涨,下意识擡眼,视线恰恰与杨国忠对上了。
杨国忠一双凤目微眯,不怒自威。
迟瑞连忙低头望向别处。他这一路都小心谨慎,只求不被杨国忠注意到,不料仍被他发现了。
杨国忠目光在他身上一掠而过:“一会三清殿前用膳,一刻钟时间。食物吃多少便打多少,不可浪费。”
一行少年走到殿前,发现殿外已经摆好用餐的食案和蒲团。
前头又有几张大方桌,上面用大盘装着各种青菜豆腐。清一色的全是素食。盘子里均放了长柄铁勺,供大家打菜用。
有侍卫站在一边,拿着白瓷盘子,分给各人盛饭菜。
书香门第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些被召集来的少年人多半已读书啓蒙,看到这铁盆装着的素菜,纷纷皱眉。
“我们又不是猪,这叫人如何下箸?”
“怎的全是素,清汤寡水的,根本无法下咽!”
杨国忠沉声道:“我大唐边防战士,一日三餐饮食均是以大盆盛菜。河内外若是欠收,国库亏空,百姓必然遭殃,能吃上素菜,已经是万幸了。我等生在锦绣人家,更应惜福。所谓体察民情,便是要经历他们所经历的,感受他们所感受的,才能清楚知道黎民疾苦!”
他摆手,示意衆人排队领取餐具,自行用膳。
迟瑞对饮食一类不怎麽挑剔,只是被杨国忠适才那一眼看得心里发慌,没什麽食欲,只打了半盘瓜菜,一碗清汤,寻了张没人的食案坐下。
杨国忠强调了食不言这一条,看衆人皆已打好了膳食,自己便也随意打了碗菜汤,坐在张食案前喝起来。
迟瑞低头舀了几口饭,想起之前相国府宴客,杨国忠让他们硬将头活牛套到现场割肉,放火现烤的情形。又为了食新鲜的鹅掌,把鹅活生生放在烧热的铁板上,令它们不断跳腾,直到鹅掌被烤熟,还美其名曰“观舞”……
下意识摸了摸臂上那道曾被牛角刺穿的疤痕,他垂首,又舀了勺饭,混着菜汤一起咽下去。
“怎麽吃这麽少?”头顶一个声音炸响。
迟瑞猛地擡头,就看到杨国忠那张带笑的白皙面皮。他仍是一身绣了牡丹花华丽的大红袍,手上戴了方方正正的翠玉扳指,此刻正垂首,满脸的和颜悦色看着他。
两人距离极近,迟瑞恍然觉得这人就像戴了张假面具,笑起来比不笑更令人心寒,慌乱间碰掉了桌上的筷子。
迟瑞躬身去捡,恰恰杨国忠也在弯腰,先一步帮他把筷子拾起来:“筷子落地便是脏了,我叫人与你换一双来。”
迟瑞颤声道:“不……不用……”
杨国忠又道:“国师近日随陛下前往骊山祭天,想必十分清苦。迟公子若觉一人留在府上得不便,不妨到本相寒舍小住。”说完,伸出右臂,做出个相邀的动作。
迟瑞身子一缩,脸上自然而然露出惧意。
杨国忠轻哼一声,眉间怒气一闪而过,随即又笑道:“国师乃我朝衆臣之表率。迟公子身在国师身侧,想来也耳濡目染了他许多好习性,正好也给这里的衆人做个榜样。”他说完这句话,又貌似亲热的在他手背上轻拍了拍,这才转身往别处去。
迟瑞直等他走远,轻出口气。
一时衆人用餐完毕,有太监前来收拾碗筷。
杨国忠端坐在三清殿内,接连几封信报传来,他越看越是皱眉,又听身侧兵部侍郎耳语不断:“荒唐!简直是荒唐!这安禄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果真要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