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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好疼,鼻子差点撞歪。

苟柔捂着脸,连退两步,若不是上官校尉搀扶一把,她铁定摔个屁股墩。

元祯扭过身子去看,罪魁祸首拓跋楚华若无其事地进门,身后仆役手上端着一只金黄的大铜盘,盘里散发阵阵香味。

“——咦,是烤羊腿么?”

“是烤羊腿,昨日我寻不到母雁,却射死一头羊,就让仆役今晚烤上。”拓跋楚华一点也不与他们见外,羊腿肉滋滋冒油,当着元祯的面,她亲自动手,又快又好地将肉撕成小块。

元祯闻了食指大动,催着苟柔去取蜂蜜,用毛笔涂在羊肉上,烤肉愈发鲜美。

拓跋楚华尝了也说好,当即要羊肉下河东酒,又让人送了另一只烤羊腿来。

元祯见她身为坤泽,却挽袖赤膊,不忌与乾元对坐饮酒吃肉,不禁大为惊异。她暗暗寻思,难道是鲜卑民风开放的缘故?

“天黑了,郡王还未回来?”

拓跋楚华酒过三巡,已有醉意,她红着脸笑了一声:“他嘛,箭术不精,又肖想美人,不找到子时是不会回来的。”

元祯吩咐苟柔仔细将羊腿上的油脂刮掉,又要肉撕成拇指大小,才好入口。拓跋楚华看不惯她磨磨唧唧,一脚踩着凳子干脆抓了块肉塞到元祯嘴里。

“郑娘子腿动不了,难道手也残了?吃肉喝酒的事也用得着别人代劳。”

去寺院的路上,元祯知晓了拓跋兄妹的身份,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她也自报了家门,不过没有说出真实姓名,还是用母族郑氏的名号。

拓跋楚华没有怀疑,称她为郑娘子,因为母雁的事,逐渐与元祯热络起来。

嘴里的肉仿佛从牙根塞到嗓子眼,元祯差点噎过去,喝了三大杯浓茶,下巴和牙一起用力,才把肉送进胃里。

未剔干净的油脂在齿间爆炸,一路顺着舌根腻到肠子。恶心的滋味顶上脑袋,元祯头有点冲,扶着苟柔的手缓了好一阵。

这种乾元放在草原上,能被兔子活吞了。拓跋楚华鄙夷,又抓起块巴掌大的肉,撕咬一口给她示范,边大嚼着边含糊道:“吃都吃不痛快,身体怎么才能好?”

怕拓跋楚华再来这么一遭,到时她脆弱的胃一定会闹个天翻地覆。元祯抹干净嘴巴,赶紧转移话题:“县主手中就有一只母雁,何不赠给郡王呢?”

拓跋楚华举着酒杯,漫不经心地摇晃里面的烈酒,反问道:“为何要给他?”

元祯有些糊涂,拓跋洪要母雁是为了追求萧八娘,拓跋楚华留着母雁做什么,难道是想拿雁去换银子?

她也学着拓跋楚华摇晃起自己杯中蜜水,抿了一口,没有旁的滋味,元祯玩笑道:“县主莫不是也要学着乾元们,想要用雁讨萧八娘的欢心。”

没想到拓跋楚华果真点头,理所当然道:“萧八娘聪明美艳,天下谁不爱她?阿兄虽打着要我帮忙的主意,可我本就是为自己而猎雁的。”

哐当。

元祯手中的杯子掉落到地上,她震惊:“可,可你们都是坤泽,怎么能在一处?”

苟柔也瞪大双眼,从倾城而出的乾元捕雁到拓跋楚华大胆表白,她自诩自己经历的大风大浪不少,但今日的歪风邪浪显然又带给了她新的刺激。

酒醉红的脸颊又红上一层,拓跋楚华哼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长安城里喜欢萧八娘的坤泽多了去。再说,你们大周的哀帝陛下还喜欢乾元呢,他的妃子深宫寂寞,也一定有结对食的人。”

她抓起盘中羊腿骨,当剑指着元祯逼问:“你敢说你这一辈子不会喜欢乾元?”

元祯嘴干舌燥,她从没想过要跟乾元同处,一下子被问住,脑子很乱,心也很乱,“我怎么知道……”

拓跋楚华得意:“你瞧,你自己都不明白你的心。”

还好苟柔旁观者清,忙为元祯扳回一局:“我郑氏钟鸣鼎食之家,大娘就算蓄养几个乾元,也不算什么。”

“那也不是真爱,你爱这个人,怎么会容忍再与别人同眠。”

她有七娘的时候,也从未想过纳别人,默默赞同拓跋的话,元祯又忍不住问:“坤泽间也有真爱吗?”

拓跋楚华拍着胸脯,“怎么没有,我对八娘的真心天地可鉴!”

可萧八娘已经定下未婚夫婿,县主还要执着,想来也会无疾而终吧……元祯不敢说出心里话,羊肉凉下来,香气变成膻味,她不想让拓跋楚华再挥舞骨头。

举起新斟满的蜜水,元祯真心祝福:“那就祝县主早日抱得美人归。”

“好!”

拓跋楚华转嗔为喜,对元祯的上道颇为满意,她仰面饮下一大白,酒顺着下巴流到衣襟内,等放下杯后,嫣红的嘴唇也沾上晶莹的酒液,在昏黄的烛光下,显得格外诱人。

她豪气的一抹嘴巴,手上沾了一抹红,拓跋楚华一拍脑门,对元祯笑道:“瞧我,见了酒连正事都忘了。”

“长安到处是权贵,个个只敬罗裳不敬人。你的衣裳风尘仆仆,面上又没有一点血色,恐怕会受到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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