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时候,客厅空荡荡,脚步声落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尤为空洞。往常习惯了,今天却格外刺耳。
她吃着菜,眼睛却盯着玄关处发呆。
昨日那处还散落着纠缠的衣影,她将她抵在墙面,低头时有种雪里见花的惊喜。那种莽撞的青涩,忘却现实的急不可耐,在她的催化下直直衍生丶膨胀。
饿得久了的人,任你经历过多少,见着吃食总要显出几分凶相。
谢久自嘲地想,自己这副模样,倒像是要把人连皮带骨地吞下去。偏生她还经得起折腾。
只是虚虚一探,她便发现这是从没遇见过的跟她无比合拍的人。
明明是两类性格,却又在很多地方相似,只要碰撞便能擦出热烈的火光。
谢久心里烦躁。
吃完饭,洗了碗,索性起身往工作室走去。
工作台上还摆着前几日捏的瓷胚,是那个半身像。
她拿笔蘸了粉色的釉彩,笔尖悬在半空,却迟迟落不下去。
真的好像她。
滑弧的肩头,锁骨下接着珍珠般的圆拢。
就那般伏在她身边,任由乌黑的长发披散开,肩胛骨突起,像蝴蝶收起翅膀,中缝流淌着一条小河。
只要轻佻地握住一侧,便能汨出些雨水来,泽润枯土与烬野。
那会儿她简直像件没烘干的毛衣,刚从温室里拿出来,暖融融的触感,一拧,手心底全是湿迹。
谢久想着便走了神,嗓间也觉得有些紧,笔尖更是不知不觉落在了瓷胚峰峦的尖顶上。
点出一抹艳丽的红。
看着那点红色渐渐晕开,谢久呼吸都沉了几分。
这瓷器要烧制出来,必定不能给任何人看到,尤其是她。
忙到大半夜,她洗了澡,浑身热汗涔涔地躺在床上。
平生第一次觉得食髓知味这个词可怕得很。
身侧新换的床单早已铺平,枕布上仿佛还留有她发间的香味。
如果不是浸透了,她甚至没有换掉床单的打算。
越想越觉得浑身不舒坦,就像穿了件脏衣服上床睡觉一般难以忍受。
她伸过手去,想按照惯用的伎俩哄自己入睡,窸窸窣窣一阵後,却只觉得一片索然。
就像台年久失修的钢琴,任凭自己如何撩动琴键,却再也刮不出半点动人旋律。
谢久怔怔望着天花板,後知後觉,那些自我慰藉的拙劣把戏,已经失了效。
凌晨三点,隔壁窗子终于漏出鹅黄色的光。
谢久一滞,忙从床上支起身来,想也不想便走到周疏意门口。
深吸一口气,然後。
叩响了她的门。
“蹬蹬——”
【作者有话说】
谢9:老婆,饿了[猫头][猫头]
——带个预收《一本恬静的书》,喜欢的宝宝可以收藏!![狗头叼玫瑰]——
#没道德感坏女人x高道德感小白兔
馀听尔第一次见到乌频,是在一场不合时宜的雨里。
她抱着一束玫瑰去找女友,擡头时,正撞见二楼落地窗後的身影。
陌生女人背朝昏暗的天光,指尖搭在锁骨。真丝睡袍滑落的瞬间,她漫不经心地擡眼。
四目相对。
没有惊慌,没有躲避。
乌频只是平静地扬起下巴,隔着窗子朝她笑。
馀听尔瞬间僵在原地。
脸上浮起潮红,慌忙别开视线。
那时候的她怎麽也想不到,後来每个夜晚,这个女人都要在她身上刻下屈辱的齿痕。
还要掐着她的下巴反复问——
“跟前女友比起来,小狗更喜欢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