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袁晴开口道:“曼珠华沙的眼泪,是不是你拿走了她的珍珠眼泪?”
只见陈朋浑身抖了一下,袁晴知道自己猜中了——他拿走了珍珠眼泪。袁晴佯装愤怒站起身,瞥了无名一眼。无名会意,穿墙进入其他房间。袁晴在客厅内徘徊,方便无名在其他房间搜找证据,为了掩饰自己怪异的行为,袁晴边走边说:“我问过卫海灵,她告诉我拍摄结束後,郑小曼留下了脸上的珍珠眼泪,因为她很喜欢,但是在郑小曼死後,技术队找遍了整辆房车,都没找到那颗眼泪,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它被凶手拿走了。”
话音刚落,无名回到客厅,激动地说:“找到了,就在他书房的书架上,一眼就看到了。”无名指了指一个房间。
袁晴轻微点了一下头,接着说:“既然你会特意拿走,一定是很喜欢这颗眼泪,说不定就藏在家中,该不会就在书房?”
说罢,袁晴按无名所指房间方向,一个箭步上前,在陈朋还未来得及阻拦时,已经推开了那扇房门。明亮的灯光下,一排开放式书架赫然入目——其中一格上,那颗泪滴状的珍珠正泛着冰冷的光泽。
陈朋的嘴唇剧烈颤抖着。他本可以辩解——这不过是他因爱慕而购买的相似饰品。但极度的恐惧击垮了他。在珍珠映入眼帘的瞬间,他仿佛看见郑小曼含冤的亡魂就站在眼前。陈朋瘫跪在地,双手抱头,声音支离破碎,然後承认了罪行。
正如潘阳所说,陈朋对郑小曼的痴恋早已深入骨髓,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案发当天,拍摄结束後,当郑小曼执意要在房车独处时,陈朋就敏锐地察觉到她可能在等待杨筑。直到看见杨筑朋友圈发布的带儿子就医动态,他才确信约会取消。于是他给郑小曼发去微信,在试探性的微信往来中,郑小曼毫不掩饰被爽约的恼怒。陈朋立即赶往白鹭公园,表面上是安慰,实则是想借机劝她离开杨筑。
可是郑小曼根本不听他地劝告,还骂他虚僞,“你算什麽东西?”郑小曼的讥讽在狭小的房车内格外刺耳,“天下男人都一样,都是嫖客,既然如此,我当然要跟一个最有钱的嫖客。”
这句话彻底击碎了陈朋的理智,他没想到郑小曼会把自己和嫖客和杨筑那种男人混为一谈。他抓起手边的枕头,在暴怒与绝望中酿成大错。事後,他带走手机销毁证据,却鬼使神差地留下了那颗泪珠——这滴凝固的眼泪,成了他永远无法洗刷的罪证。
袁晴冷冷注视着垂头认罪的陈朋,声音里带着刺骨的寒意:“你以为自己比杨筑高尚?你们不过是一丘之貉。”她指向那颗作为证物的泪珠,“真正的眼泪,是郑小曼生前没能流出来的。”
待警员将陈朋押走後,大林立刻凑到潘阳身边,眼睛发亮,一顿猛夸:“老大,您这办案简直神了!要我说,咱们队里就该给您立个‘神探’的牌匾!”
无名飘到袁晴耳边,压低声音吐槽:“这也太离谱了,你有外挂都干不过他的主角光环。”袁晴不由得望向潘阳头顶,难道世上真存在这种玄乎的东西?
“潘队,”袁晴忍不住问道,“您到底怎麽看出陈朋对郑小曼的感情的?”她迟疑了一下,“该不会真是……某种灵感?”
潘阳笑着摇头:“办案靠的是观察和证据。记得卫海灵拍的那段幕後花絮吗?”他打开平板调出视频,“你看郑小曼对着陈朋镜头摆的那些姿势——”画面中郑小曼正做着撩人的动作,“但最後成片呢?”他切换到照片,“陈朋选择的全是展现她气质美的镜头,而不是擦边照。这说明什麽?”
袁晴恍然大悟:“因为陈朋不想自己喜欢的女人去讨好其他男人。”
潘阳点了一下头:“只有爱慕者,才会下意识地保护她的形象。”
“但是这只能说明陈朋爱慕郑小曼,未必表示他就是凶手啊?”
“这就更简单了,一个女人死了,凶手通常是她的丈夫或情人,嗯,大概率是这样。”潘阳说完,突然话锋一转,“对了,你又怎麽知道那颗眼泪在他书房?”
袁晴的嘴角不自然地抽动了两下,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这个嘛……”
“灵感?”潘阳挑眉反问,目光如探照灯般扫过她的脸。
袁晴下意识瞥了眼飘在身侧的无名,硬着头皮点头:“……对。”
潘阳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她,突然轻笑出声:“行吧,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
袁晴松了口气,这时无名开口道:“原来我是你的灵感。”
袁晴看向无名,肯定地点了一下头: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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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本章末尾:
色欲,拉丁语:luxuria,英语:lust。是指过于强烈的丶不合乎道德的欲望。放纵自己的欲望,只重视肉体的满足,忽略心灵的沟通交流。如对性爱的渴望,对刺激的追求,均属于色欲之罪。强奸等,都是色欲最极端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