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失随手掐灭了烟,身上皮草外套随着她的动作颤动,她说:“快十点了姐姐,时差没倒过来呢?”
“……”
“有空没?陪我出去。”
沈厌静了静,半晌,她回答说:“没空。”
严失气的跺了下高跟鞋,她说:“放屁!”
沈厌擡眸,冷冷看了眼她,说:“…知道我有空还问?”
严失皱了皱眉:“不对啊,你才三十,更年期这麽快来了?”
闻言,沈厌懒得回答她的废话,自顾自回到卧室换衣服。
她自顾自去到卧室,门缓缓的被关闭,只留了一条缝隙,屋里并未开灯,只亮着一盏台灯,却能看得见她换衣服的身影。
严失探了探头,望着卧室里沈厌换衣服的身影。她的身材极好,身上的每一寸肉都恰到好处。
严失不知想了什麽,又低下头自顾自玩弄着美甲,随意地问着:“刚好你回来,咱们班同学要开同学聚会了,你打算去麽?”
沈厌换好了衣服,严失擡眼看,她还是穿了件简单的长裙。
沈厌闻言一愣,她认真地问:“…我去干什麽?”
“都是同学,多少年没见了啊。没准——”严失,说:“能和你的挚爱重逢呢。”
“……”
沈厌没回话,自顾自对着化妆镜涂着唇膏。
……
奢华包房里人来人往,沈厌随意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静静等待着这场聚会的结束。
经过十几年岁月沉淀,沈厌身上的气质早就变了。高挑的身材衬出纤细的峰腰,脸上没有任何妆容,却尽显成熟。
她不算多麽漂亮,甚至一脸写满不好惹。
半个多小时过去,以前的同学,终于差不多到齐。
听着他们无趣的谈话,沈厌愈发感到无聊,幸好,她是个酒鬼,此刻还能有几瓶酒与她相伴。
不记得从什麽时候,沈厌对酒开始迷恋,也就练就了好酒量,但这时候饭桌上人声嘈杂,她已经喝得昏天黑地。
她低头埋在桌上,浑身燥热地嗅着餐厅里混杂着的气味,她的胃里翻江倒海着,只能闭目养神着。
意识混沌时,她又记起了年少。
毋庸置疑,她也是世界的传奇。
明明是能考个普通一本的学生,她却偏执地要做一个歌手,还就偏偏只为自己歌唱。
她任性不羁,少有才名,至今即使隐姓埋名仍旧叱咤在乐坛。她在年少时成名,也曾对着万人演唱会的歌迷说:“曲酒趁年华。”
想起不久前的分手,她突然觉得她自己的爱情观似乎有问题,否则也不能在这路上尽是摔打。
“爱有什麽用。”
这句话是她曾在某网站上看到的提问。
当时的她,固执地弹着钢琴,几乎把自己所有曲子弹了一遍,从白天思考至黑夜,最後又重新打开了那个网站,发送了条消息如实回答:“爱超越了生命。”
两方相爱,早就为对方血液燃烧得轰轰烈烈,当然抵得过一条性命。不过,这世界上可能只有她这麽认为。
她回过神,继续听着他们的谈话。这群人之间除了八卦就是吹嘘,她依旧觉得无聊透顶。
有人突然出声感慨:“咱们这一级学生,就那个陈炽最牛逼啊。他後来不是来我们班了,今天咋没来啊?”
听到这,沈厌内心也没什麽波澜,她早已成了名忘了本,已经不记得这人是谁。
沈厌迷迷糊糊睁眼,发觉几个人目光齐聚在她脸上,一群人突然开始打量她的脸色。
半晌,她似乎察觉,她眉眼弯弯,顶着粉红的双颊,直白地询问:“你们…为什麽突然看我?”
几个人发现她的表情没什麽变化,于是放松地大笑,又开始聊了。
其中一人说:“他敢来吗?估计啊,看到沈厌,又得跪在她面前了。”
“……”
倏地,沈厌觉得自己如同耳鸣一样了,她似乎听错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