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雪白的裙子跌落在墙角,被灰尘晕染。裙子的薄纱迎风而起,露出身体白嫩的肌肤。
沈厌与他相望,看着他酒气弥漫的眼神,她感到了一丝侵略与危险。
随即她脸上漏出一抹淡淡的笑,在这黑暗世界,笑得无比纯粹。
陈炽低下头,慢慢舔舐着之前在她脖颈上留下的咬痕。
那时的沈厌怀着一腔孤勇,轻声向他告白:“尽管世界晦暗如黑洞一般晦暗,你愿意与我一起歌唱吗?”
陈炽擡眸,用鼻骨吻她脸颊,他回答:“何其荣幸。”
原来,她陷入了一个荒诞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没有青春,没有热烈,没有人尽皆知,只有一次逆天夺命的相爱。
世界轰鸣声充斥,这位少年却充耳不闻,只听得见鲜活的音乐。
然而,它的开始与毁灭,都太不及时——
少年愣愣地看着她,眼里像是着了火。几秒过去,又吻向了她,眼底是平日里从没有过的意乱情迷。
雨天空气湿重极了,沈厌感受着他的体温,分外贪婪。
她无意间瞥见他受伤的手臂,突然发现他的右手没了白色纱布。一时,她瞪大了眼睛,问:“你把绷带扯下来了麽?”
他顿了顿,没情绪似的,“嗯,带着烦。”
听起来这是屁大点的事。
“会留疤的。”沈厌嘱咐他。
这麽骨节分明的一双手,留了疤当然显得惨烈。
陈炽浑浑噩噩地回答:“嗯。”
沈厌又说:“感染了会死人的。”
“是麽。”陈炽闭着眼,卷起那处的衬衫袖子,粗粝指腹按在上面刮了刮,带来刺痛的感觉。
他眉眼带笑,说:“把我葬在北冰洋吧。”
那里极其寒冷,漫无人烟,从不会有人打扰。
“……”疯了。
沈厌侧脸看他,干脆和他一起疯。她道:“…我给你撒骨灰怎麽样?”
仲夏狂风之中,他嘴边浮着笑,问她:“你不怕?”
沈厌缓缓地瞥他一眼,“怕什麽,而且…”
“你舍得让我害怕麽?”
……
那天晚上,他被沈厌带回了破烂不堪的家。
回到家後,寻常一样,她去翻找冰箱,拿出两瓶仅剩的啤酒,打开就喝。
她挺喜欢这种醉生梦死的感觉,仿佛世界万物都置于身外,独听自己的心跳。
那个少年安静地沉睡在她的肩头。他第一次睡了个好觉。
周围很静,静到什麽也听不见,空气里也只混杂着楼下街道的喧嚣。
沈厌想起这几年的不顺,她静静地流泪。
十五岁那年,她就喜欢上了音乐,虽然心智稚嫩,但她不惧任何,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
沈厌根本不想搭理任何人,因为在所有人看来,她不务正业,没人理解她,她也只能一心一意喜欢音乐。
独自一个人活着,她也不知道在这个时代热爱音乐到底行不行的通,但是她不犹豫,她非要硬闯。
尽管路途遥远,也没几个人,但她也不放弃。她下定决心,她就要逆天改命,离开a市这个破地方。
如今,却被这个疯子拦住了去路。她知道,他们的相爱不会有人认可。那就趁着年少,轻狂一次。
没过多久,她彻底地昏睡了。
她的音乐响彻云霄那天,雨下的大,遮住了半边天,却把心里那烈火烧的更烈。
年少的冲动,也像一把深不见底却坚韧的利剑,深深扎根心脏的深处,从不可能被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