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飞问她:“你这臭脾气要改改了。”
沈厌撅着嘴撒娇:“我就不改,接受不了的人就离我远点啊。”
“行。”陆飞说:“结婚之前一定要领他回家让爸爸妈妈过一下眼。”
沈厌回答:“嗯,知道了。”
陆飞离开後,沈厌本打算洗个澡就睡觉,但却收到了朋友严失的微信消息,她的话语直白。
严:【我在你家楼下,出来喝酒。】
沈厌想都没想,紧急回到卧室里换掉了那身白裙子,然後火急火燎下了楼。
自从有了小孩,她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跟严失约酒了。她本就就是个酒鬼,戒酒比杀了她还要难。
严失坐在超跑副驾上,一手夹着香烟,在车上细细打量着沈厌,问她:“姐姐啊,你脸上都长皱纹了,带孩子真这麽苦啊?”
沈厌坐进车里,说:“还行吧,没老公,活得还算自在。”
代驾啓动了车子。半路上,冷风直吹,将沈厌身上的困意全都吹得消失不见。
沈厌咬着烟,望向远方。
片刻,她的话语依旧冷淡不辨情绪,倏地开口询问:“你还记得陈炽麽?”
陈炽?
这不是四年前跟你复合的那位神麽?严失还记得,这男人还让她心惊胆战了好长时间。
严失又愣了,她记起了林栖迟对她的嘱咐,他曾告诉自己不要在沈厌面前提起任何关于陈炽的消息。现在,她却不知道怎麽隐瞒。
严失问她:“那个疯子?”
“嗯,他是沈忱学校里的老师。”沈厌呼出一口烟,说:“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
严失不知道怎麽形容此刻的心境,亦或是感慨,沈厌失忆两次,每一次都能爱上这疯子。在严失看来,沈厌也是个疯子。
严失说:“他是个疯子啊,你甘心嫁给这种人?”
她只能遵从林栖迟的话,因为她清楚林栖迟不会害了他自己的亲妹妹。
“疯子怎麽了?总能治好的吧。”
“……”
沈厌突然莫名其妙感慨了句,说:“他是真帅。”
严失不屑地告诉她:“帅的人多了去了,你处过的男朋友有丑的麽?”
沈厌无言。
“你他妈别傻了,我是你事业粉啊,啥时候发新歌?”
说着,这辆车在一家酒吧前旁停下。
沈厌擡脚进去酒吧时,擡头看了眼招牌,酒吧名叫“地狱”。沈厌看得愣住了,心中疑问,这酒吧怎麽起了这个破名。
严失察觉身後人的步伐变得缓慢,她也停下了脚步,问她:“你不记得这了?神厌,你以前不是这酒吧驻唱麽?”
“神厌,神明都厌恶了,除了地狱你还能来哪?”
严失故意提起了她的艺名,沈厌也零零星星记起了一些。
她的确在少年时做过酒吧驻唱,当时的她还没什麽狗屁理想,就只为赚点钱。也因在酒吧里不停歌唱,她的音乐天赋渐渐被身边人发觉。
平常人翻唱些歌曲一般都能唱的不错,可沈厌却与衆不同,她的嗓子真像是被天使吻过,十分空灵。
酒吧也因她的歌声在港门街上一炮而红。
沈厌先是自学了吉他和贝斯,在酒吧里自己弹唱。有人无意间发现,她学乐器的速度像是开了挂。
她在偶然间接触了钢琴,学完了钢琴的基础知识後,她仅仅练习了几天。之後她看了眼乐谱,就能一点不差地弹奏出完整的音乐,简直惊为天人。
那时,她才发觉了自己的音乐天赋,从那以後,她将音乐视为了理想。
沈厌回过神,无奈地一笑,说:“我想上天堂啊,怎麽办?”
严失回头看她,眼睛很亮:“做梦去吧,跟我一块下去就行。”
这俩人一直是对狐朋狗友,自初中不打不相识以来就一直在一起,两人相处的时候从来就没正经过。
两位美女入场,惹得在场男人人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