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临近老街的咖啡店掩映在茂密的法国梧桐下,店门前摆放着一横排姹紫嫣红开得正盛的小花。
树上的蝉嗡嗡地叫着,夏日的暑气升腾。透明的玻璃窗上,倒映着一对璧影,男的西装革领,女的年轻漂亮,不时地捂嘴轻笑,好像刚刚听见一个好听的笑话。
我看了看手表,距离十二点还差一分钟,趁热气把脸上淡妆弄花之前,朝咖啡店走去。不过一窗之隔,外面空气炽热如火,咖啡店内冷若冰霜,好大的一个反差。高跟鞋的声音在大理石的地板上咚咚作响,随着我的脚步放缓声音渐息。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我已经来到那对璧影的桌子前。
察觉到有人靠近,二人齐齐擡头,我将提前准备好的一摞照片甩在桌子上,照片在触碰到桌面那一刻散落开来,两个人亲密的画面曝光在二人视线之中。二人目光追随照片,待看清内容时,皆有些难堪。我看准机会,一把将西装男从座位拎起来。
“好你个唐康,我不过外派几个月,你就和其他女人搞上了,你这样做对得起我们一岁的女儿麽?”我的声调略高,引得咖啡厅的人频频侧目。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西装男刚要挣脱开来,我顺着他的手势趁机松开。随後道:“我是谁?当年陪你一起辛苦创业,为你洗衣做饭的人。现在倒好,你有钱了,趁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找小三,反倒不认识我了,你对得起这个家,对得起我麽?”我刻意提升语调,让身边的人都听得真切。咖啡店的人不时指指点点。女孩面色有些难看,倏地站了起来。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
“她就是你老婆?你不是说你老婆是个黄脸婆,还准备离婚吗?”女孩伸手指着我,却是看着西装男质问道。
“你还要和我离婚?我哪里老了?二十九岁的年纪,保养得当,肤白貌美,即使生了我们的女儿身材也没走样,你还有什麽不满足?”我顺势火上浇油。面对两侧夹击,西装男似乎更加手足无措,见他刚要开口,我忙掌握话语权:“再说,你要找姑娘至少也要找个比我漂亮,比我品味好的。你看看她。”我走到女的跟前,在她的脸上一吹,只见,空气中多了一些细碎的小粉末。
“粉擦得这麽厚,咖啡一杯都喝见底了,嘴唇还红的像刚喝完血一样。还有这衣服,我老公没给你钱麽?这el仿的也太糙了,针脚都不是平的。啧啧,看你年龄不大,干嘛化这麽老气的妆,穿什麽假名牌,小衆设计师的服装做工又好,也不会撞衫。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你说呢?”最後一句话我刻意加重语气,若姑娘是个聪明人,定然不会再继续纠缠下去。
这一番话说完,姑娘面子有些挂不住了,再加上周边顾客时不时地小声嘀咕几句,她眼眶微红,拿起包包飞快地冲出门去,到门口的时候还踉跄了一下,高跟鞋差点甩掉下来。
乖乖,我真不是故意的。我目送姑娘离开,瞧见局势明显容易控制的多了,遂在姑娘原来的位置坐下来。西装男还站在原地,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这幅局面回过神。
“唐康,唐先生是吧?”我整理下仪容,恢复一本正经,不紧不慢地问道。
“你是谁?凭什麽插手我的事?”西装男终于回神了,愤愤不平地在对面坐下,脸色分外难看。
“我是谁不重要,对你的事也没兴趣,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有多久没有回家看过你老婆孩子了?”我把玩着眼前的咖啡杯,似是漫不经心的问道,当瞧见上面深红的唇印时,不着痕迹地把它推到了一边。
“我的家事还轮不到外人来管。”西装男虽然嘴硬,但眼神似乎有些动容。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若不是为了工作,谁想掺和你家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不过,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我并不想管你的家事,只是你老婆病了,女儿又没人照顾,你妈也不时地抱怨两句,人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三个人闹起来,你觉得受不住,才出来寻开心的吧。”我三两句点名西装男家里的状况,只见他眉头紧皱,面有愁容。
“给你个建议,有出来找小三的钱不如请个保姆,解决生活上的忧虑,再想想你老婆以前陪你一起奋斗的那段时光,苦日子都扛过去了,现在有钱了却不敢面对家庭,是不是有点可笑?”西装男一言不发,只是低头看着桌面,似是陷入沉思。
“这个给你,仔细想想吧。”临走前,我将一枚戒指推到西装男的面前。据他的妻子反映,这是当年他给她的求婚戒指,攒了三个月的钱才买到的,这枚戒指,几乎见证了他们由贫到富的整个过程。可是,却没能让他们忆苦思甜。
我能做的只有这麽多,但愿西装男能够早点醒悟。毕竟现在这个世界,肯和你一起享受大餐的人很多,一起啃馒头咽咸菜的已经不多了。
外面依旧燥热难耐,可能是刚从凉爽的室内出来并且又完成一项任务,顿觉一身轻松。我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电话接起後,同对面的人道了一句:“任务完成。”
“干的漂亮,先回去休息,今晚有一个大单,一会儿把资料发给你。”对面人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看了看时间还早,这会儿刚好可以回去睡个午觉。就在这时,手机的提示音响起,除了一封未读邮件外,还有一个短消息:“快到站了,速来接我。”此时,我才想起来,前几天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说要到清水市,算了算日子,刚好是今天。
我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翻出一双布鞋换上,将高跟鞋小心翼翼地包好,装进包里。这双鞋可是拂尘的财産,听说是某个牌子的限量版,顶我好几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我的衣食父母,弄坏了可赔不起。噢,差点忘了说,拂尘是我公司的名字,是大Boss取的,至于为什麽叫拂尘,大致是为了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帮人清理一些凡尘琐事。
这让我觉得,我们的大Boss应该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但是来公司有几个月的时间了,也不曾见到本人。
听公司的同事说,Boss很神秘,至今为止除了红菱外没有人见过,瞬间,我的心里就平衡许多。而红菱则是我的联络人,也就是刚刚和我通过电话的那位。
到车站时,正赶上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鞋子换了,衣服却没有备用的,这会儿被汗水粘的黏糊糊的,不过拂尘内部有专门的服装管理部门,回头交给他们就可以了。
刚出地跌站不久,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我回头,一个长发姑娘正拖着行李箱站在面前,微笑的看着我。
“叶嘉文?”我有些不确定地上下打量着问道。後者点点头,随即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肖若水。”虽然很久没有见过面,但声音却是没有变过的,熟悉感刺激着脑部神经,我轻轻推开她,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人。
我和叶嘉文最要好的时候是高中,那时候她是我的同桌,整整三年,我们几乎是彼此青春时光最亲密的人,却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她比较爱学习,也不注重打扮,微胖,看起来貌不惊人,严格来讲还有点难看。我嘛,外表看起来文文静静,不爱与人交流,一副好学生的模样,却是不爱学习的。不得不感慨岁月是把整容刀,至少叶嘉文已经完全蜕变成另一个模样。
“你……变化太大,都快认不出来了。”我惊叹道。
“你也是,越来越漂亮了。”说着,还在我的脸上捏了一把,这一幕,好像把我拉回到高中时期,而许久未联络的人,除了外貌的变化外,依旧如故。
“走了。”我拉过她行李箱,率先带路走进地铁。
“这次来清水,准备长期发展?”我们的高中在距离清水市不远的一个县城里,高中毕业後,我知道的唯一消息就是叶嘉文大学之後并没有参加工作,而是保研到莫林市的某所高校,现在算来,应该是研究生毕业了。
“嗯,我男朋友是清水市人,这一次就是准备在这里安定下来的。”说到这的时候,叶嘉文的脸上露出一抹红晕。我虽然没谈过恋爱,却也知道那是恋爱中的人常有的幸福表现。
“那是要结婚了?恭喜恭喜。”我寻思着,如果她结婚,该准备多少份子钱合适。
“没那麽快,他还不知道我来,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叶嘉文笑着道。
“原来并不是特意来找我的啊。”我故作一副情绪低落的样子。
“行了,我还不了解你,巴不得离别人都远远的,毕业这麽久都不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