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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白襄晚(第1页)

第27章。白襄晚

三个人前後脚进门,也并不显得陌生,各自落座,许诺给丈夫和白未秋互相引荐。

许诺的丈夫是她同学校的同事,叫彭弛,教体育。人健谈爽朗,黝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厚嘴唇,笑起来一口大白牙。长得高大健硕,将近一米九,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嗓门也洪亮,是个豪爽的西北汉子。

饭吃的很愉快,实在是彭弛性格太好,总是几句话就逗得三人哈哈笑起来。闲聊间白未秋得知许诺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惊讶之馀又实在替她感到高兴。

话题渐渐转入日常的平淡,锅里的汤汁仍旧滚得沸腾,鸳鸯锅,一半红色浓郁,一半白色清爽。

许诺见白未秋还是原来的性子,话少,却是好像比之前变得更少了,不由想起了心里的事。

“你最近和温知鹤怎麽样?结婚的时候没见他来,今天说好让你带他一起,怎麽又是你自己来的?”纠结半天,许诺看着白未秋眉宇间的落寞,想来想去还是把话问了出来。

白未秋端起茶喝一口,放下手里的筷子,若无其事的笑着回答:“他学校最近挺忙的,我也很久没见他了。”

许诺听後和丈夫对视一眼,又和白未秋道:“知鹤这孩子虽说是年纪比你小了一点,不过我觉得他心智还是成熟的,不比襄晚差。”

白未秋没听懂,觉得许诺忽然提及温知鹤有些奇怪,擡头看她,目光里带几分疑惑。

“以前我不太懂你们这些人的感情和想法,後来因为你的原因,我不得不被动的去了解一些,时间久了也能慢慢理解了。”许诺并不看他,只是熟练的操作筷子,夹着餐盘里丈夫给放下的牛肉片送进嘴里,“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都应该是平等的。未秋,从女人对感情的态度来看,我觉得他应该很喜欢你。”

白未秋缓缓放下手里的茶杯,望着许诺的目光怔了怔。

“你应该也能感觉的出来吧?”许诺并未在意白未秋的反应,脑子里断断续续闪过温知鹤照顾白未秋的那些细节,依然边吃边说,“他看上去应该喜欢你很久了。”

许诺彻底将那些过往放下,坦荡又真诚。

白未秋默默吞咽茶水,苦涩之後是淡淡的回甘。

“喜欢这件事有时候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许诺这会儿放下了筷子,擡头一本正经看向白未秋。“表面上看喜欢是这个人单方面的事情,可这句话之所以会说出来,那一定是因为産生了无法被接受的理由,用来自己劝自己的。也是为了不让对方难做,说来说去还是心疼喜欢的人,所以就只能自己咽下委屈,安慰自己。”

“喜欢你,怎麽会跟你没关系呢?如果一开始就能做到跟你没有任何关系,那大约也不可能会喜欢上的。”许诺缓缓笑起来,目光在此时流露出几分温柔的光芒,“如果你对他不好,没有倾注爱意,他怎麽会喜欢你这麽久,这麽深?你说对不对,未秋?”

“你听襄晚说了吗?”白未秋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过来,温和笑道,心底对许诺有无限感激。

“是。”许诺轻轻点了一下头,仿佛并不在意究竟是谁告诉过她这件事情。“其实就算襄晚不来找我说,我也感觉得出来。温知鹤是很直接的性格,他喜欢你也根本没藏着掖着,表露的很明显了。只不过一直被你是哥哥的表象掩盖住了。你看着知鹤长大,要是能狠得下心跟他彻底不再联系,你也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白未秋了。”

白未秋露出一抹苦笑,看一眼彭弛,对方刚好端起茶壶准备给他倒茶。他擡手接过来,自己慢慢倒起来,思维有些乱,心情又复杂,可对于温知鹤,任何情绪都从来没有再让心脏不舒服过。

大约对自己来说,温知鹤的确是值得放心的人。

不知道是什麽时候开始的,也许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这麽多年了,始终如此,只是自己一直没来得及发现,也从来没有注意到。

“等到孩子满月酒,总该带着他一起来了吧?”许诺这时忽然眨眨眼笑起来,前一刻的认真与沉重一扫而光,“到时候又过去一年多了,温知鹤也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人了。”

吃过饭白未秋与夫妻二人分开,离别前白未秋认真又郑重的和许诺道谢,感谢她对自己的彻底理解和接纳,也感谢她和彭弛对自己的开导。

白未秋觉得自己有些事情已经慢慢想通了,尤其是在听过许诺的一番话後他好像更加确定了一些想法。

也许时间真的是种好东西,它一言不发,沉默向前,不理睬谁,也不厚待谁,它只负责推动,只是沉默着前行,最後却会把所以问题的答案统统留在路上——你跟着它一路往前,终将会看到自己的心。

和许诺吃过饭後的第二天晚上白未秋又给白襄晚打了通电话,约他次日中午见面吃饭。

白襄晚的确恋爱了,接堂哥电话的时候其实正准备和男朋友滚床单。

两个人刚从酒吧回家,微醺,气氛简直好的不得了,这次的男友是白襄晚一眼就看中的,高大帅气,比自己大四岁,是个闷骚型男人。

刚见的时候他自己坐在吧台盯着调酒师摇酒,眼神直勾勾的发愣,白襄晚从进门就看到他傻兮兮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一连去了酒吧三天,他三天晚上坐在吧台看调酒师摇酒——摇完一杯他点一杯,点完一杯他喝一杯,喝完了再继续看调酒师摇……

白襄晚觉得这人好傻,还有点傻的可爱。

于是第四天晚上再去,又不出意料的看到了他,依然看着调酒师摇酒,手里正握着一杯“僵尸”。他忍不住睁大了眼,心里暗暗感叹一声这人好酒量,区区四天,鸡尾酒已经从“金汤力”喝到了“僵尸”这麽烈的口味。

看着他举起杯子又要准备一口闷,白襄晚终于忍不住了,推开身边歪在自己肩膀上好朋友的那颗爆炸头,几步走到这人身边。

“帅哥,”白襄晚眨眨眼,“酒量不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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