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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26节(第2页)

商与周的这种关系,从古公亶父晚年开始,历经季历和周昌两代人,甚至可能持续到灭商之前的周武王初年。同期的商朝,则经历武乙、文丁、帝乙(小乙)和帝辛(商纣)四代商王,跨度超过五十年。

在史书和文献里,周人的这段历史被抹去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和这段历史一起被遗忘的,是商朝的鬼神血祭文化。自周朝建立,人们的记忆里便再也没有了那个血腥、恐怖而漫长的年代,“历史”成为一连串古代圣王哺育和教化群氓的温情往事。

但即便如此,仍有些蛛丝马迹被保留了下来,这便是文王周昌创作的《易经》。周昌一直生活在暗黑的商代,没能等到商朝灭亡便已死去,但他在《易经》里给后人留下了很多珍贵的记录,其中就包括商人的血祭仪式和周族充当人牲捕猎者的经验。

周朝建立后,商朝的甲骨档案库被彻底毁灭,但没人敢销毁文王

留下的《易经》,只是,其所记录的残酷事实变成了庸常的内容。这确实奏效,一晃就是三千年。

只有当殷都遗址被考古发掘,出土甲骨文献被释读,真实的商朝往事才渐渐得以复原,《易经》里那些被误读了三千年的词句才能得到重新的诠释,从而,周文王和商纣王的时代开始复活。

作为俘虏的“孚”

文王周昌所作的《易经》,大量地出现“孚”字。它的含义颇为诡异,战国以来,经学家多把它解释成信用的“信二结果造成大量语句难以解释。其实,据研究《易经》的高亨先生,这个“孚”乃是俘虏的“俘”之本字。

《说文》:“俘,军所获也。”军队虏获敌方之人员财物谓之孚……古人认为此乃光荣之事,故曰“有孚光”,未济六五云:“君子之光有孚。”句意同此。2

只不过,高亨撰写研究《易经》的相关著作时,商朝杀人献祭的考古成果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周人曾长期替商朝捕俘的历史也尚未被揭露,所以学界对《易经》中的“孚”还不够重视。

《易经》是商朝末年的产物,释读其中的文字,需要参照商人的甲骨文。甲骨文的“孚”,写作、,字形是一只手抓住一个儿童,乃俘获之意,且特指捉来献祭的人牲。

如殷墟甲骨占卜辞:“贞:我用罔孚?”(《合集》903正)翻译为白话是,“占卜:我要不要用猎网捕获俘虏(并献祭)?”这个“罔”是象形字,字形为一人双手举网。这说明商人捕俘用的网具,造型是

《合集》903正:≈ot;贞:我用罔孚。”

一张网系在两根长木柄上。此外,甲骨卜辞里还有“用孚”,即杀俘虏献祭。

用猎网(罔)捕获俘虏之事,在《易经》中也有记载,如晋卦初六爻为:“罔孚,裕,无咎。”意为,用网捕猎俘虏,有大收获,没有灾祸。此卦名“晋”,本意是进攻,甲骨文写作u,字形是两支箭射中同一个靶子。

此外,在《易经》多个卦,如大壮、解、损、益、井、革、丰、未济等的爻辞中,都有“有孚”,即占卜显示会有所俘获。自亶父迁居周原,周人一直为商朝捕猎羌人,所以周昌在研究《易经》占算方法时,很关注预测捕俘的结果。

全是捕俘技术的,是需卦。周人捕猎俘虏的经验,在需卦中有很多记载。“需”通“须”,字意是等待。这个卦主要是有关设伏和诱敌的技巧的。

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先看卦辞:“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意为,会有所俘获,很荣耀,举行祭祀,占算的结果吉利;有利于渡过大河。

前面三条爻辞有“需于郊”“需于沙”和“需于泥”,分别是讲在郊野、沙地和泥泞中设伏。

初九爻曰:“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大意是,在郊野设伏,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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