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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17节(第2页)

胡厚宣、胡振宇:《殷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5-166页。胡厚宣还划分出了武丁之前的三位商王盘庚、小乙和小辛的卜辞,也有少量人祭记录,共100人。但殷墟卜辞的时代划分尚未有公认的完整方案,有学者认为殷墟甲骨中没有早于武丁的,这些卜辞应属于武丁及之后。

学者董作宾的《殷历谱》首先提出了祖甲、帝乙、帝辛时期的周祭现象,他称之为殷商的“新派宗教”。另参见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27—467页。

第十一章商人的思维与国家

商王朝留下了众多遗址、文物以及累累白骨,那么,这个身居华夏文明源头的王朝是如何运作的?商王如何解释自己的权力来源?他的臣民对此又是如何理解的?

商朝已经有了文字,即使按最严格的“文明”标准,它也完全符合。商代甲骨文和后世的汉字一脉相承,从未中断,这自然会给现代人释读甲骨文带来天然的便利,但也会有误导,容易让现代人以为商朝的文化和政体很容易理解。其实,它和西周之后的华夏文明很不一样,和战国之后的中国更是判若云泥。

假设一位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如孟子或者荀子,亲身访问商朝,其所见所闻将会彻底颠覆那些从史书中获得的认识。现代考古学也只是揭开了真实商代的一

个小角,不仅如此,如何解读考古发现甚至复原真正的商文化,却是更加困难的工作。

冷酷而暴力的世界观

殷墟虽然出土了十多万片甲骨卜辞,但它们都是商王针对特定问题的占卜记录,并没有宏观的自我陈述。相对而言,《尚书o盘庚》记载的盘庚王的迁都讲话在这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盘庚的讲话中,频频出现“德”字,似乎商人已经有了一整套道德观念。其实,商人的“德”和后世的意思还不太一样,它不是客观的行为规范,而是具体的“给好处”之意。王的“德”是给臣民好处,它的反义词是惩戒,是“罪”和“罚”,两手都不可少:“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直到周公在西周初期发展出“敬德”的理念,“德”才逐渐被当作一种通行的价值观。

在商人的眼里,世界是冷酷的,充满暴力、杀戮、掠夺和不安全。他们不认为鬼神有明确的善恶观念,或者说,商人本没有明确的善恶观念,自然也不会想象鬼神能有。商人认为鬼神会随时、随意给任何人降下灾难,大到灾荒和战乱,小到生活中的各种不如意,都有鬼神在背后操纵,即便是商王也难免。

为获得鬼神的恩宠,或者不降祸,商王一直在向鬼神奉献大量祭品。但这仍不能保证有效。在甲骨卜辞中,商王频频占卜询问:“帝其降我旱?帝弗害年?唯帝令作我祸?唯帝肇王疾?帝其作我孽?”翻译成白话就是,上帝最近会不会降下旱灾?会不会损害年成?上帝会不会保佑我?会不会让某个异邦起兵攻击我?会不会让我生病?

除了上帝和大大小小的自然神,直接影响商王生活的是天界的列祖列宗。但凡商王有任何不适,包括牙痛、耳鸣或者噩梦,都要先预判是哪位先王或先妣在作祟,然后用占卜确认,并决定举行哪种祭祀,以消弭祖先祖神的愤怒。

上帝和先王不仅需要人牲在内的各种祭品,还垂涎着世间的活人,包括商王的夫人。武丁王最倚重夫人妇好,但她不幸早逝,于是武丁王占卜询问:“是上帝要娶妇好吗?还是唐(商汤)、大甲、祖乙、父乙(武丁之父小乙)要娶妇好?”

最后,占卜的结果刻在了甲骨背面,但似乎并不是上面列举的几位,而是商族建立王朝之前的第八代酋长上甲微。2

惟帝取妇好?(《合集》2637)

惟祖乙取妇?惟父乙?(《库》1020)

惟唐取妇好?惟大甲取妇?惟祖乙取妇?妇好有取上。王占

日:上惟甲。(《合集》2636)

商人对世界秩序的理解,也表现在他们创造的甲骨文里。甲骨文里最常见的是和杀人有关的字,其意思不仅是杀戮,更是仪式化的杀人献祭。

戈,是商人使用最多的兵器,甲骨文写作才。而以戈为部首,又有一系列会意字,如伐,甲骨文写作任,在甲骨卜辞中出现极多。用戈砍一个人,是伐;砍两个人(象征多个),则是“歼二甲骨文写作4,至今繁体的“癞”字还保留着原字形。殷墟祭祀区出土的大量身首分离的尸骨,大都是伐祭的遗留。

殷商的人祭多用羌人,可能是为书写方便,占卜师甚至给“伐羌”专门造了一个字,甲骨文写作轩,字形是用戈砍一名羌人。

职务的“职”,甲骨文写作f,隶定为哉,繁体的“蹄t即从此来。广的字形是“戈”+“石、显然,石头是磨砺戈刃用的。在卜辞中,这个字的意思是等待的待,因为磨砺戈是为了砍杀,本身就是个需要等待的过程。卜辞中经常出现“战,亡尤”,意为“等一等,不用担心”。由此,又引申为“职务”的“职”字,因为职务本身也是待命状态。

戍,甲骨文写作日,像一个人扛着戈,代表出征和戍卫。戎,甲骨文写作单,是“戈”和“盾”两个字的组合,意为战争。西部周族语言中的“戎”字有野蛮人之意,如“戎狄”,被后世一直沿用,但商族人的戎字本无此意。

翦,甲骨文写作1f,像一撮羽毛装饰刃部的戈,意为攻占和普遍性的杀戮。羽毛的意义不详,也许商人崇拜鸟,就将鸟羽作为神圣的标志。但在甲骨卜辞里,不仅有商人“翦”别族,蛮族也可以“翦”商的城邑。后来的周人史诗把他们的灭商事业称为“翦商”,也是取其宏大之意。

除了大量“戈”部的字,类似兵器造型的还有天干的“戊”,甲骨文写作彳;地支的“戌二甲骨文写作t;甚至第一人称的“我”,甲骨文也是写作可。由此,便又造出一些常用字,如岁(晟)、义(羲)、咸、成等,其本意是什么已经很难判断,但肯定都和杀伐有关。甲骨文的“王”字,甲骨文作i,一把战斧(钺)的刃部,象征军事征伐是王专有的权力。3

除了对敌人(外族)的杀伐,在商人自己的生活里也不乏暴力。如“教”字,甲骨文写作我:右边是攵,手拿一根棍子;左上是“爻、一种用摆放草棍计数的方式;下面是“子”,也就是幼儿。顾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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