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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勇气(第1页)

爱的勇气

桌角那束机场买的风干小苍兰,花瓣已经脱落了一半。它陪她从海风吹得肆意的十月,一路落到了十一月的生日前夕。

那天是一个星期天的午後,刚吃完饭,简璋接了个电话。

他喂了一声,听了一会,眉头挑了挑,语气倒是难得轻快:“她啊,行,刚好今天小珩没事,两个人见见也好。”

挂断前还笑了笑:“不用不用,她俩联系就行了,咱们大人就别插手了。”

简珩坐在餐桌的另一侧,正用牙签拨着碗里没吃完的玉米,听到这句,擡眼看了他一眼。

“谁要回来?”她问。

简璋拿了杯茶水,喝了一口:“你宋畅姐啊,说这几天刚好能请到假,要回来一趟。”

她手指一顿,没说话。

饭後的厨房水声渐渐响起来,张秀兰在刷碗,窗外树枝被风吹得轻轻拍在玻璃上,晃出一点不太稳的光影。

自从宋畅搬家到汀兰市,她们确实已经很久没见过。虽然对于简珩来说,她从不主动去联系谁,但宋畅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曾经给她伤痛的童年带来过温暖的人。

上官瑾出事後的那几天,聊天列表安静得过分。她偶尔也会划过去,指尖划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又默默划走。

倒也不是不想点开,只是她有点怕看见红色感叹号。

或者更怕什麽都没变,只是没有了消息提醒。

上官瑾回来後竟一次都没找过她,销声匿迹般离开了她的生活,她也没有再去找她的勇气。

“哎,想啥呢?”

思绪被简璋打断,她起身去厨房送碗:“爸,我吃饱了,先走了。”

下午出门,跟宋畅约在了她们小时候常去玩的那片小公园,镇江的十一月,凉意是悄悄渗进来的,落了半地的梧桐叶,打着旋往街角堆,老城区的红瓦屋顶上,偶尔能看到昨夜凝结的薄霜,被风一吹化成细水珠,顺着瓦片的纹路往下淌。

简珩穿了件长袖打底衫,外面套着去年刚买的夹克,路上的行人却还有穿短袖短裤的,和她相比像是另一个城市的人。

她早于约定时间半个小时到达,小公园里只有稀稀拉拉的行人,这片地从前些年市中心扩建开始,就没什麽人来了,偶尔能看见几个晨练的大爷。她走到公园中心,面对着渐红的枫树坐在长椅上。

石阶上落满的枫叶让简珩想起了七岁的某个午後,那时她还留着齐耳短发,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蹲在凤凰木下观察着蚂蚁觅食的场面。公园里有不少运动器械,但对于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很好的游乐设施。

小简珩从不加入他们的嬉闹中,每次她来公园的目的,就是为了亲眼观察前一天书上读过的昆虫习性或是植物趣闻。所以,避免旁人的打扰,她专门挑草木茂盛,偏僻的地方待着。

这天也是一样,她盯着搬运蚂蚱遗体的工蚁,一动不动。蚂蚱太大了,于是首先发现的侦察兵触角上下摆动,呼唤救兵。不一会,一队排列有序的工蚁朝着食物前进,它们似乎商量着如何把这庞然大物运送回家。半晌,有计划地站在蚂蚱的各个部位前,用力一扯,就这样分成了若干份。

它们各司其职,将这份“美味”搬回了不远处的洞xue。

小简珩看到这,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已是密密麻麻的的涂画,她正准备起身,却被突然凑过来的女生吓了一跳。

“咦,你在观察蚂蚁觅食啊。”

那是十岁的宋畅,笑得眉眼弯弯,眼角的泪痣徒增了些俏皮,双手扶膝弯着腰看着她。

小简珩似乎忘记了该怎麽说话,这是这麽多天以来,第一个朝她搭话的人。

她把本子背在身後,脚下局促地踩了踩腐烂的落叶。

宋畅还是笑着,在她面前蹲下来,轻声道:“你别害怕,我也对生物感兴趣,没事就会来这转转。平常就我一个人,可孤单了,今天让我发现了你这个小家夥,我们以後可以作伴啦。”

小简珩向後缩了缩,小声道:“你…不害怕吗?”

“害怕什麽?”宋畅不解道。

“以前我来这,有很多人说我是怪胎,说我可怕。”小简珩声音越来越小,最後几近不可闻。

宋畅轻拍她的胳膊,语气还是轻轻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爱好,他们喜欢嬉笑玩闹,而你喜欢观察生物,这都没有错。但是他们不应该这样说,这样是不尊重你的。”

她顿了顿,继续道:“下次遇见这种情况,也不要跟他们吵架,万一伤到你就不好了。我们要学会正视自己,这没什麽不好意思的。”

“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啦。”

小简珩那时甚至不敢去看她的脸,只记得当时阳光正好,照得她的发丝金闪闪的,也照到了脆弱的心上。

而此时,逆着光走来的两张笑脸重合了。

简珩一时间愣了神,宋畅比前些年她记忆中的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圆领毛衣,边缘微微卷起,露出一小片光洁的脖颈。浅褐色的毛呢裙长度刚过膝盖,走路时随着脚步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脚上深棕色的小皮靴,踩在地上发出轻缓的“哒哒”声,和毛呢裙摩擦的窸窣声混在一起,透着股温柔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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