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应该比你早点,我在国尉府的时候,太子就过来了,他说正好去王家路过。”
“我也有。”
“!你从哪冒出来的?”
“太医令与医丞似乎也有,我去请医的时候,他们在熬茅根柘(甘蔗)水。”
“还能这麽吃?是有什麽好处吗?我吃了一根,感觉没啥味道,就送家里小儿了,他倒是很欢喜。”
……
多荒唐啊!几根草也好意思到处送,嬴政都觉得丢脸。
“阿父!看!凤凰!”
“那是鵔鸃。[1]”嬴政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赵武灵王曾做鵔鸃冠,赏赐给近臣。”
“那肯定很好看了。”李世民眼巴巴,“可不可以让我用一下弓,我想把这个送给阿母。”
嬴了,宽容道:“可。”
于是脸红得跟柿子松快松快,扒拉开碍事的斗篷,像一个主动脱外套的玉米,
蒙毅这才把李世民的箭囊递过去,嬴政却道:“给他留三枝箭即可。”
“好少哦。”
“一枝也行。”
“世民紧急改口,珍惜地抚摸他的箭羽,开始挑选幸运鸟。
或飞或落,金红色的尾羽比头和身体都长,犹如神女的飘带,轻若,曼妙多姿。
“阿父冕服的十一章纹里,是不是就有这个鸟?”
“‘华虫’或许是。”
“明明是鸟,为什麽叫虫呢?”
“那你得去问舜帝。”[2]
“阿父明明知道,却不告诉我。”
“你明明知道,却还要问。”
“与亲友言谈,不就是这样吗?就像我看到荀先生在看书,我当然要说,先生好,先生在看什麽书?而後荀先生就笑眯眯回答他在看《尚书》,问我要不要一起看?我说好呀好呀,他就与我讲起书中妙处……”
“难怪每日有那麽多闲话要讲。”
“闲话的作用是很大的哦。”李世民不紧不慢地回头一笑,“阿父你不信吗?”
嬴政不能助长他的气焰,因为这小孩已经够嚣张了。
“你阿母还在等你的鵔鸃。”
李世民撇撇嘴,转回去凝视那群凤凰一般的飞鸟,转眼弓箭就在手,弹指之间,便有一只最漂亮华丽的鸟儿从枝头坠落,尾翼飘散如虹彩,惊飞了其他的锦鸡。
他动作好轻巧,和嬴政那种势若千钧的沉稳端凝正好相反,他的弓箭仿佛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可以拿在手里随意旋转,也可以给箭尾装饰不同的羽毛,甚至可以把弓挂树上看它像小船似的荡啊荡,一看就是一下午……
不见他有多用力,也似乎不用瞄准一样,就这样简简单单地拿起弓,箭一搭,弦一拉,破空之声响起,却看不见箭的踪迹。
唯有猎物无力坠落时,那箭才有了形状和轨迹。
嬴政微微颔首,尤其是瞥见齐王在远处震惊呆滞的样子,越发想笑。
三枝箭,换来了一只彩色鵔鸃,一只黄色小鹿,以及红得耀眼的狐狸。
——充分体现了李世民的审美。
最後两边人马汇集到一处时,那猎物的数量甚至都不用细数,一打眼看过去,不管数量还是质量,秦国都遥遥领先。
秦王让了那麽多都赢不了,还要怎麽样?
田建输得心服口服,後来正式签订盟约时都十分爽快,从头到尾都很配合。
他来秦这一趟,吃好喝好玩好住好,享受了秦国待客的最高礼仪,回去时依依惜别,秦王还赠了几车名贵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