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疑点的旧案
女孩正急匆匆地走着,路上已经没有什麽人,只有路灯静静地守在道路两旁注视着夜晚归家的行人。今天回家实在太晚了,走这种没有人的夜路,说不害怕是假的,但也是在没有办法,于是她只能加快脚步逃离这让人不安的黑暗。突然,路边草丛中传来了一阵轻微声响,她吓了一跳,也许只是受到惊吓的乘着夜色出来觅食的小猫,她自我安慰到。这个小插曲还是让她感到一阵害怕,像是有一只有力的双手突然攥紧她的心脏一般,她突然感到一阵呼吸不畅,之後冷意开始从心脏往四肢蔓延,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赶紧加快脚步一路小跑,往转角的方向去了。猝不及防地,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头上传来,她感到一阵眩晕,温暖的血液一股脑的往头上涌去,之後伴随着阵阵寒冷的夜风,变得冰冷。女孩倒在地上,合上双眼前的最後一瞬,她看到了头顶亮的有点刺眼的路灯,而後灯光被一个黑色的影子所覆盖,影子里藏着一个模糊不清的男人的脸。当意识再次慢慢回到女孩的脑海中时,她只感到眼前一阵漆黑,不知现在处于何处。倏地,她感到身体下方一阵刺痛,而伴随伴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刺痛的是她上下摆动的身体以及覆盖在她身体之上的另一个混杂着浓重酒气和恶臭味道的身体。她瞬间就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什麽事情,恐惧像藏在水中的游蛇一般顺着皮肤肌理朝全身蔓延开,蚕食着她最後的理智。她不自觉地想要将恐惧宣之于口,可发出的声音却嘶哑又绝望。眼泪混杂着血水染透了女孩的双眸,缓缓滴落在女孩的周围,将整个冬夜染的通红。。。。。。男人满足的叹息,女人恐惧的呜咽声一股脑儿的传到老李的耳边,又深深刻印在他的脑海里,他放下手中的卷宗,默默地在脑海中演绎着五年前的那起案件。对于这起案件,老李是有印象的。虽说当年警方毫不费力的就侦破了这起案件,更准确的来说正当警方略有头绪时,本案的凶手就已经选择自首,但是受害者崔小雪的身份却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她没有任何信息,活像时空中突然多出来的一个人。身份证是假的…
女孩正急匆匆地走着,路上已经没有什麽人,只有路灯静静地守在道路两旁注视着夜晚归家的行人。今天回家实在太晚了,走这种没有人的夜路,说不害怕是假的,但也是在没有办法,于是她只能加快脚步逃离这让人不安的黑暗。
突然,路边草丛中传来了一阵轻微声响,她吓了一跳,也许只是受到惊吓的乘着夜色出来觅食的小猫,她自我安慰到。
这个小插曲还是让她感到一阵害怕,像是有一只有力的双手突然攥紧她的心脏一般,她突然感到一阵呼吸不畅,之後冷意开始从心脏往四肢蔓延,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赶紧加快脚步一路小跑,往转角的方向去了。
猝不及防地,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头上传来,她感到一阵眩晕,温暖的血液一股脑的往头上涌去,之後伴随着阵阵寒冷的夜风,变得冰冷。
女孩倒在地上,合上双眼前的最後一瞬,她看到了头顶亮的有点刺眼的路灯,而後灯光被一个黑色的影子所覆盖,影子里藏着一个模糊不清的男人的脸。
当意识再次慢慢回到女孩的脑海中时,她只感到眼前一阵漆黑,不知现在处于何处。倏地,她感到身体下方一阵刺痛,而伴随伴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刺痛的是她上下摆动的身体以及覆盖在她身体之上的另一个混杂着浓重酒气和恶臭味道的身体。她瞬间就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什麽事情,恐惧像藏在水中的游蛇一般顺着皮肤肌理朝全身蔓延开,蚕食着她最後的理智。
她不自觉地想要将恐惧宣之于口,可发出的声音却嘶哑又绝望。眼泪混杂着血水染透了女孩的双眸,缓缓滴落在女孩的周围,将整个冬夜染的通红。。。。。。
男人满足的叹息,女人恐惧的呜咽声一股脑儿的传到老李的耳边,又深深刻印在他的脑海里,他放下手中的卷宗,默默地在脑海中演绎着五年前的那起案件。
对于这起案件,老李是有印象的。虽说当年警方毫不费力的就侦破了这起案件,更准确的来说正当警方略有头绪时,本案的凶手就已经选择自首,但是受害者崔小雪的身份却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她没有任何信息,活像时空中突然多出来的一个人。
身份证是假的,过往经历也是僞造的,甚至他们都不知道崔小雪是不是她的真实姓名。
通过调查得知,在尸体被发现之前的两个月一直在一家离绿城大学很近的高档餐厅打工,据她同事所说,崔小雪这人平日里十分安静,不怎麽爱说话,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而且她几乎没有过于亲密的社会关系。至于崔小雪辞职的原因衆说纷纭,不过同事中流传最广的一个版本就是,她似乎是跟了什麽有钱人去当阔太太去了,原因嘛,漂亮女孩在职场中最少不了的可不就是这种捕风捉影的传言。
说实话这麽一个人失踪的话,是不会有任何人在意的。
没有人来认领尸体,甚至当年警方为了搞清她的来历,查阅了周边地区的所有失踪人口信息,但是这些工作也都是徒劳。
她是一个对于罪犯来说近乎完美的受害人。
老李已经无法想象当时小雪经历了怎样的虐待,他只能从罪犯自首後只言片语的描述中在脑海里快速勾勒了一条那晚的时间线。
而小雪的生命则永远定格在了五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天。
根据案件的档案看下来,这个案件确实是罪犯犯下的一起激情奸杀案,凶手把回家路上的受害人打晕过後,拖到附近施工的工地玷污,而後由于受害人苏後反抗过于激烈,失手将其杀害,事後由于害怕事情败露,将女孩的残忍碎尸,销毁指纹後後埋在工地,我看到过了大概1个礼拜之後,凶手就自首了,证据链完整,凶手也没有上诉,死缓两年,之後由于这两年期间表现良好,改成了无期,现在关押在绿城监狱。
但是如果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
首先不合常理的一点就是凶手的受教育情况和销毁面容指纹等行为是对不上号的。
很难想象一个只有小学学历的人,会在激情杀人後想到模糊受害者特征这样的事情,而用火将指纹烧毁加上用锤子将被害人的面目敲击到几乎看不出来特征这一点,更是像一个拥有一定刑侦基础或者说是反侦察手段的高智商罪犯会进行的行为。
其次就是延伸出来的第二点,凶手的作案手法堪称残忍,但是又极其冷静,他选择的埋尸地点确实很巧妙,施工队几乎不太会有人去哪里,而且那是小区後门的位置,钢架地基也已经打好,工程师除非脑子进水了,才会再去把那块地掘地三尺,所以这麽说的话,其实尸体是很难很难被发现的。那作案时这麽冷静,会把受害者脑袋敲碎的一个人,你可以理解为他没有人性的这麽一个人,在几乎可以肯定尸体不会被发现的前提下,是他的罪恶感让他选择去自首?从犯罪心理的角度来看,他在犯罪前後的行为落差过大。
前两个点都属于这个案件逻辑上存疑的点,第三点在于整个案件的矛盾点。首先假设,凶手虽然只有小学学历,但是胆识过人,十分聪明,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那麽上面第一点模糊受害者身份的这个行为,就很牵强。因为一旦尸体被发现,那麽被害人的父母,好友,等等这些人,来辨认尸体的时候,就算是指纹被毁,面部特征被毁,那他们还可能从身上的一块胎记,一个伤疤,甚至是特殊位置的一颗痣来辨认尸体。那麽凶手毁坏指纹和面容这个行为就不合理,既然他那麽聪明,能想到用火去烧毁被害者的指纹,那为什麽想不到用火把尸体烧掉呢?这应该是最有效的毁尸灭迹的方式了,被害人所有可辨的特征就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