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了二十一年的少年,要来娶我了。」
我幸福地在论坛敲下第一行字。
与此同时的缅国。
程许鲜活的生命从这一刻开始分崩离析。
而我,开始讲述我们长达21年的故事。
鲜血流淌着,他被取了掉肾。
挖走了肺和肝。
紧接着是胃,眼,耳,鼻……
最后是,心脏。
「再等等,我马上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合上电脑。
窗外是绵延不绝的树,阳光透进来了。
真好啊。
我们期许的未来,近在咫尺。
帖子发出去后爆火,有记者找上门,让我答应隐掉身份信息做采访。
结束后,我走出咖啡厅。
一通电话,一辆疾驰而来的车,一闪而过的白光。
我躺在地上,鲜血直流。
那一刻我在想一个成年人的血彻底放完要多久呢。
三个小时。
程许整整被折磨了三个小时。
割开,凝住,再割开。
他一动不动,绝望地等待着死神的镰刀落下,将他短暂的29岁,彻底终结。
他像千万个缉毒警察那样,走得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