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听松脸皮薄,ML时一定要关闭室内的所有灯光,盛明泽尊重他的需求,并将此需求当做是一种暧昧的调情方式,在基础上添加对应的砝码——他要求拉开窗帘,单纯希望借着月光看清楚方听松的眼睛——他喜欢方听松明亮的眼睛因为他动情,流泪,或是欲||火纵身的惺忪丶不清醒。
“小泽,对不起。”方听松干脆就认命似的躺回软枕上,他听到盛明泽在黑暗中笑了一声,他的视力比不得盛明泽,在他眼中,与盛明泽的所有都是陌生的,是模糊不清的,只有触碰在身体上的一丝一毫是真实存在的。
盛明泽手上的动作一顿,大概三秒的滞停呼吸後,他慢悠悠地重新拾起手边的湿纸包,轻巧地笑道:“说什麽对不起?我知道你现在很累,能抱到你我已经很开心了。”
方听松抿了下唇,坐起身:“小泽,你原来以为我今晚不会回家吗?”
盛明泽的眼神没有丝毫改变,依旧笑着,“我一直都是这样。”
方听松又严肃了些,声音听起来有点哑,“你……一直都在等我回家?”
盛明泽不语,他收拾好地毯上的废纸团,在扔进废纸篓中後又裹着单薄的毯子站在衣柜前面挑选合适的衣衫,他选了一件质地柔软的衬衫——方听松不经常回公寓休息,大多时候是穿着直硬的衬衫入睡。
方听松在被他贴心披上衬衫後感受到了不同,他抚摸着衬衫愣神,挪动身体换了个让脊柱和双腿都舒服的姿势。
盛明泽笑了声,顾自解释道:“这件的面料是最软的,不过因为你觉得它在灯下过于有光泽,站在人群中反而会像是自动在身上贴满闪光条,让别人都注意你。所以你才不喜欢,就一直放在衣柜吃灰。”
他听完,有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印象。
方家老爷子将顺昌交给方听松的时候,他才十九岁,真正意义上的年轻人,没有几个长辈瞧得起他。
而那件衬衫是第一个投资人送来的,附带了发票和留言:
【穿着我送给你的衬衫来参加舞会,中途不可以提前退场。】
方听松仔细检查了衬衫的每一处缝合,确保不是有意搞怪让他出糗,他才穿戴好。只是袖口过于肥大,衬衫整体要比他的身材宽大了一倍,一阵风吹过来都能被衬衫网住。
他并不喜欢,只是出于无奈,以及考虑到顺昌要往下发展的资本,他又不得不穿上这件绸缎面的衬衫。
方听松毕竟太年轻,外加衬衫不合身,使他看起来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那一晚他见到了方政赫,对方站在一位侍者前温和有礼地谈笑,言行举止都可以用绅士来形容,可在人群中忽然发现方听松地时候,目光的温度急转而下,方听松自知不讨喜,便主动离开了。
後来没再见到方政赫,在舞会结束後,方听松才听到主办方的留言,方政赫以身体不适为由早早离场了,方听松并没有觉得可惜,他方政赫就是不在场,他也一样能找到合适的投资人。
方听松学着舞会上沉默游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举着红酒杯面带微笑,灯光反映的柔光聚焦在一起,没有人上前询问他的身份,也没有人认出他是方政赫的儿子,方听松唯一觉得欣慰的点便是大家不再必须冠以他“谁谁儿子谁谁孙子”的谓称。
舞会结束後,方听松没有收到要退还衬衫的消息,他曾尝试将衬衫原路返还,可到底是无用之功,衬衫会以更加华美的包装邮寄回他手中。
精致到多金的包装提醒他,自己没拉到一个投资的那晚简直是哗衆取宠的小丑,不合身的衬衫,剪裁不到位的西裤,蹩脚的黑皮鞋,还有他失落的阴沉的面颊。
方听松淡淡地“嗯”了声,表示他想起来了,他扬起头盯着黑暗中的盛明泽,已经能看清发尾後隐藏的眼眸,他隐约能从里面感受到一丝力量感,无论多久他都不理解盛明泽身上所带有的吸引他的特质是什麽。
盛明泽抱起他,“我抱你在我房间坐一会儿,你今晚就先在那里睡好了。家具都是一样的,你好好睡觉。”
方听松拉着他的手腕,“那你呢?”
盛明泽古怪地皱起眉,冲杂乱的床位扬了下下巴,“我把床单洗了。”
“你吃饭了吗?”方听松问。
盛明泽状作沉思,方听松还觉得奇怪,这不该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忽然,对方眨着明亮的眼睛告诉他,“托哥哥的福,我吃的很饱。”
赧然的羞涩从脸颊下溢出来,他转头藏进盛明泽怀抱中,“你不要打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