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LVNS的耳力都不差,想瞒也瞒不住。
客人是个男人,看着将近三十岁,留着一头跟梁忱差不多的长卷发,不过他比梁忱更高,脸也更大,留了络腮胡,眉毛野生疯长,看着倒像个搞音乐的。
“我今早来的这里,特意为你来的,路恩斯,满足我们一个愿望吧。”
原来跟他一起来的是一支乐队,除了眼前这位,还有个吉他手,以及贝斯手丶键盘手。鼓手因为特殊性,没带乐器,负责在旁边录视频。
“是啊!一起来一首嘛!”衆人说。
梁忱怔了一下,“你们……”
“我们都是你的粉丝。”那位吉他手说。
梁忱盯着吉他手看了会儿,站起身来说:“好。”
他坐在角落,出去得从骆珩前面经过。骆珩看着他,看见梁忱还算清明的眼神,侧了侧腿,放他出去了。
肖焓站在二楼阳台,手中拿着一罐酒,看着梁忱接过吉他,和那支乐队三人走去幕布之下。
秦飞声欢呼一声,跑去把放映机关了,找了个视角极佳的位置摸出手机录视频。
几人一商量,不约而同决定唱梁忱发在平台上的第一首歌,R&B风格的——之前美国某档音乐节目,有乐队唱过。
没彩排过,这支临时组成的乐队第一次合作,默契无间。
肖焓听着这歌有些耳熟。
————
2014年,期末周。
图书馆里坐满了,空调开得很足,暖得人昏昏欲睡。
肖焓喝完第三杯咖啡还是困得要死,旁边骆珩正在计算一道大题,他脱了棉袄,穿着一件米色的毛衣,戴着耳机。
肖焓在桌上趴着看了他一会儿,觉得他这室友真是个神人,精力足得令人心生敬意。
肖焓打了个哈欠:“好困。”
骆珩大概是没听见,直到肖焓戳了下他的手臂,才摘掉一边耳机,眼神询问。
肖焓笑着问他:“你怎麽总戴着耳机,听的什麽歌?”
没等他说话,肖焓已经伸手拿过了那只被摘掉的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
耳机里,男声嗓音清透,慵懒中裹挟着一股潮湿的热意,轻轻搔过耳膜,像夏夜里穿堂而过的一阵风,肖焓眯了眯眼,评价道:“好听,怪不得你会喜欢。”
骆珩夺回耳机的手伸到一半又收回来,点了点头,“嗯。”
……
肖焓闭眼仰着头,回想起那段对他来说极为珍贵的记忆。
——梁忱,LVNS。
原来是你。
……
时间已经不早了,虽然只弹了一首,但却令这支乐队激动得今晚都睡不着觉。
梁忱把吉他还给那位吉他手,对方却说:“路恩斯,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就签在吉他上。”
“我也要我也要!”
“还有我!”
梁忱感恩他们的热情,但签名这种事实在高擡他,“不是什麽明星,签名就不必了。”
几人虽遗憾,但也知道他的性格,没再继续要,倒是跟梁忱分享了许多他们各自的精力。梁忱听说他们原本受邀要去参加什麽节目的,因为听说他在这里才临时决定过来的。
他们刚才就说是特意赶过来的,如今又听他们提起,梁忱也有点疑惑。
“你们是怎麽知道我在这里的?”
“有人拍了你在酒馆唱歌的视频发在微博上,我们正巧刷到了。”贝斯手说,“我们怕你跑了,难得的机会,这才匆匆赶来。”
并且因为是临时抢票,火车票都没了,还是坐的大巴车。
梁忱并不清楚这件事,他点了下头,却有点晕,酒精发酵,整个人说不出的飘浮,身子晃了晃,想跟他们道别,肩膀却碰到一具结实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