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拿,他的手抖的像帕金森,程树熟练的打开了一个软件,鼓捣了了一分钟,又把那个app彻底卸载,手机原封不动的塞进了老板的手里,他伸手握住了陆遥的铁签子,慢慢的从他手里拿了过来。
他的眼睛直视着陆遥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涌现了一丝笑意,靠,程树低头,忍不住了,他笑得很大声。
拽了拽陆遥的衣袖,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後厨,程树轻吹了一声口哨,程棠应声跟了过来。
“走,去吃夜宵。”程树说了一句,对程棠,也是对陆遥。
“走啊,陆总。”程树都走到了门口,又转身回来拽了陆遥两把,看到他正盯着拔了电源的摄像头发呆,他笑意更重了,“陆总,馄饨爱不爱吃?天气冷,吃点热乎乎的好不好?”
程树从来不去打没有准备的仗。
在准备去要钱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动声色的拔掉了摄像头的电源,这个小店,他可太熟悉了,连进来的人哪个是贼,他都门儿清。
会不动声色的去上菜,低头时小声耳语:“别在这儿惹事,好好吃饭,吃饱了回家……”
然後笑着说出那个人家的地址。
他没来两年,却仿佛混了很久,打了一架又一架,当然也认识了点人。
老板的手机里有连接摄像头的app,老板娘没有,他也不是不知道。
他是要删除自己和这家小店所有的痕迹,一点瓜葛都不留。
他裹着外套走在前面,深夜的街道安安静静,只能听见风声,他没回头,因为知道程棠一定会紧跟着他,而陆遥,正在探究的盯着他的後背看。
人和人之间还是刚认识的时候最好,拘谨又礼貌,日子久了,难免暴露本性。
本性是藏不住的。
可他不在乎。
暴露的又不是他一个人。
那天几个服装厂的女工来吃饭,喝了点啤酒,酒量都不好,几杯就醉了。
喝醉的人是很可怕的,总是吐真言,不遮不挡,嗓门还特大。
“陆总真是太他妈帅了!和他抱一下亲一个,肯定爽死了。”
“你别犯花痴,你知道人家是什麽人啊?厉害着呢,吃了你连骨头渣都不吐。”
“啥意思?你不也说陆总帅。”
“我他妈那是随大流,夸两句,毕竟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得捧着,你们是不知道啊……啧……啧……”
程树就在旁边擦桌子,擦得很慢,擦了很久,擦了很多遍,手都酸了。
那个女孩特意压低了声音,却因为醉酒控制不了音量,程树听得很清楚。
“陆遥以前是学医的,听说把自己死了的亲妈给解剖了……”
程树手里的酒杯突然滑落,碎了满地,那天老板要他赔二十块钱,他一句争辩都没有,痛快的扫码付钱。
丢了魂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