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珑想起初进军营时,老厨娘对她提起过定业侯十年前受伤病倒,所以军营朝堂家族里外重担才都落到当年才十三岁的易衡觉身上。
只是她没想到,这一病居然是昏迷不醒了十年。
“小侯爷这麽说,我也没有十全把握。”她扬起脸直视他,目光坦诚:“不过我会尽力去试试。”
对视片刻,易衡觉错开目光,“既如此,那就有劳叶姑娘了。”
大军入京城那日,距离年关还有十日。
此前半月内京城天寒地冻,下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可到了回京的日子,云宵雪霁,天朗气清。
叶珑骑在马上,眯了眯眼睛。
“珑姐,这簪子挺好看的,在阑州怎麽没见你戴?”并驾而行的洛霜禽问。
“订做的,你买不到。”
洛霜禽一个白眼快翻到天上,不想理她。
叶珑今日换上了新买的袍子,头发绾得周正,插两根陨石钗,在日光下晕出紫红的颜色。
离入城门还有几里路时,一骑倒行至她附近。
她定睛一看,居然是李伏昆。
李伏昆一身绯红色武官朝服,衣冠楚楚,风姿特秀,惹得洛霜禽不住往这边瞟。
他回望过去,见是绿鬓淳浓莹润无暇的小姑娘,不免多看了几眼。
叶珑咳嗽两声。
李伏昆回神,拱手道:“衡觉叫我来传话,说我等还要进宫面圣,不能亲自陪同叶姑娘,他已安排妥当,一会儿进了城自有人来接你。”叶珑哭笑不得,她自然知道易衡觉今天肯定事务繁忙,何况两人身份有差距,她本也没想要他陪同什麽,谁知他居然安排了这麽多。
他也真是…太过于周到了。
叶珑立马遥望,作为狙击手,她的目力一直很好,没费劲就找到了行阵之首戴朝冠穿紫服麒麟袍的男人。
不需细看,也知道是仪容轩朗。
“那就麻烦李将军回话,说我已收到,顺便…”她几不可闻地笑了下,“他今天这身很好看。”
李伏昆噗嗤一声,调转马头:“那我就原话相告了。”
叶珑挥手相送。
走远後,洛霜禽忙不叠问:“这郎君是谁?怎麽在军营里没见过?你们很熟吗?”
叶珑弯弯嘴角,压低声凑过去,“怎麽?喜欢人家?”
洛霜禽顿时红了满脸:“你别瞎说!我就问问怎麽了!”
“好好,我知道你就问问,没别的意思。”叶珑看她脸快红到脖子根了,也不再逗她,“那位是李伏昆李将军,与小侯爷是发小,再多的我也不知道。”
“伏昆…伏枥神驹,昆山奇璞,好名字啊!”洛霜禽兴奋地掐着诀,嘴里念叨着,“名好,生得也好。”
叶珑摇摇头,笑而不语,轻摇鞍辔,随长龙前行。
辰时,大军至城门下。
一鼓开城门,二鼓礼官出迎,三鼓奏请入城。
仪仗绵长,光是奏雅乐执金杵的乐师就有三百馀人,着各色官袍的文武官员更是翘首以盼,即便站在高墙之上俯视,仍一眼望不到头。
威仪无俩。
唯有当事人面色如常,神色淡淡。
叶珑远远瞥了一眼,将易衡觉心思猜了八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