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无妄:“那他”
姬云逸与沈孤舟错身而过之时,微微抬眸:“你自己过来。”
姬无妄摸了摸鼻子:“哦”
后半夜,主院的灯还亮着,兄弟俩聊到很晚。
姬无妄直到现在才知晓,当年雾陵姬府出事之时,姬云逸失了全部的修为,被兰因赵家的人带了回去。
这兰因赵家的次子赵成当年在学府求学的时候,表面上看是崇拜,甚至是追捧姬家的兄弟两个,但实际赵成却一直都在嫉妒。
他嫉妒姬云逸的样貌出身,修为和才学,更嫉妒姬家少君得的那万千宠爱。
在赵成看来,赵姬两家同样是习剑,凭什么兰因赵家就不如他雾陵姬府?
他努力,苦学,却从未得到师长的任何夸奖?
反倒是姬云逸随便写的几句诗,拽的几句文,就名扬天下。
穿衣被整个雾陵争相效仿,做事对人赞誉有加,什么都不做,却事事压他一头。
赵成不甘心,他觉得若是他赵家也成了那四大世家之首,那仙门百家的子弟追捧的就应该会是他!
这份嫉妒经年累月,直到雾陵姬府出事的那晚
一场大火烧尽了姬家多年经营的一切,繁华落尽,一切都成了被人唾骂的对象。
当晚,赵成便派人将修为尽失的姬云逸给带了回去。
早期的时候,因为雾陵姬府刚出事,风声正紧,赵成也怕惹事,就不敢明目张胆的把姬云逸放出来。
那晚,他找了一具尸体做伪装,又放了一把火烧尽了所有的一切,对外放出消息说是整个雾陵姬府的人全部死绝。但实际上她却是把姬云逸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一关就是许多年。
大约过了二十多年,兰因赵家取代了雾陵姬府的位置,成了新的四大世家之一,而雾陵姬府在时间的流逝当中,也早已经成为了过去,被人逐渐遗忘。
直到这个时候,赵成才敢将人从地牢里放出来。
昔日的修为尽失,风华不在,二十年的时间,足以磨去曾经这位天之骄子所有的傲骨。
刚出来的那段时间,姬云逸的眼睛因长时间在昏暗的环境下呆着,几乎已呈半瞎。赵成为了羞辱对方,不让姬云逸再修习任何的术法,也不给人治伤,只让他做他们赵家最下等的家仆,贴身服侍他。
那些年,赵成满足了自己的私欲,窝折过对方的脊骨,将人圈在府中供人羞辱玩乐,直到磨掉了这人所有的棱角。
可当人变得唯诺甚至胆怯,赵成才突然觉得这人变得有些乏沉而又无趣,对姬云逸的看管也就比之前松了不少。
可这段时光对于姬云逸而言却是黯淡到近乎绝望的日子
直到,偶有一次上街的机会,姬云逸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一个孤女。
此女因年幼父母早亡一直寄住在表亲的家里,但这家,家里穷,就觉得一个炉鼎,低贱又不好养活,就想把人卖出去换钱给他儿子换一个去仙门求学的机会。
那日,姬云逸去给赵成买东西,路过青台路的时候就看见牙婆子正要把一个姑娘带走。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那天不知怎么得,他还是把人救了。他掏光了自己这些年攒的所有积蓄,只求那家能善待这位姑娘。后来,两个人又见了几次面,有一天,那姑娘为了感谢,给他送了一个自己做的糖兔子。
姬云逸站在人来人往的长街之上,指尖摩挲着木棍,手中的糖兔子因他的动作在日光反射出的耀眼的光色。这一刻,姬云逸突然想起了许多年前的雾陵姬府的时候,他的阿宴曾给他做过一个布绒兔子。
那日,是他的生辰。
小阿宴一早就跑到书房来炫耀似的将手中的礼物摆在他的书桌上。
“哥,这是我给你做的兔子喜欢吗?”
窗明几净的屋内,姬云逸着了一身素衣,站在案前缓缓将手中握着的笔放下,温和的笑道:“就这一只?”
小阿宴趴在一侧的桌案上,献宝似的将藏在背后的另外一只小兔子拿了出来。
“你一只,我一只。”
“哥,以后就让这两只兔子放在你桌案上如何?这样你想我了就抬眼看它一眼,我们兄弟两个永远都不分开。”
姬云逸:“好。”
姬云逸:“永远都不分开。”
从那日起,那两只绒兔子就一上一下的放在了姬云逸的书桌上,后来叶家那个混账嘲笑他,姬云逸都没把那两只兔子给换掉。
“逸哥,喜欢吗?”
姬云逸将思绪抽了出来,冲着那姑娘温和的笑了一声:“喜欢。”
多年的时光,虽然如流水从指缝间匆匆逝去,但记忆却并不会褪却,他只会像是一棵树,会枯,但却也会在心里生根发芽。
那一天,姬云逸好像重新找到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还不能死。
他需要继续跟赵成虚与委蛇,等候他想要的时机出现。
虽然雾陵姬府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他时至今日却依旧想知道雾陵姬府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些年所有人都在唾骂阿宴,但他压根就不相信他的这位弟弟会背着他修魔,更不相信他会背叛雾陵,害死爹娘。他想找到他,问清楚原由,也想知道,这些年过去了,他一个人过的好不好
就这样又大约过了十年的时间,姬云逸一边跟跟赵城周旋,一边再找机会,那姑娘一家自打五年前从兰因搬走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见过人。
后来,兰因赵家发生了一个不小的变故。
兰因赵家的长女名叫赵端凝,此女虽并非嫡出,但比之赵成却是整个兰因赵家修为和资质最高的。五十年前,赵家的家主因去南澜秘境寻宝,被魔头打成重伤,回来之后,就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