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种丶混混,从小到大,这两个词她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她总被欺负,却从不愿向别人袒露伤疤。
“你这麽对我还幻想着我能喜欢你,是麽?”沈厌嘲讽他:“脑子有病就去治。”
纪轩愣了一瞬,问她:“沈老师,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模样,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沈厌冷嘲了句。
“所以,你就喜欢那种阴暗的人吗?”纪轩突然扬声问:“身处黑暗,不应该向往美好吗?”
这段话,听起来充满了正气。
纪轩理解不了她的想法,他自始至终都觉得并没有伤害沈厌,仅仅只是看了看她的模样,这难道也算恶意麽?
沈厌一愣:“你什麽意思?”
“你值得更好的爱人,比如我,我一定能够让你幸福。”
幸福?听着他表白的话,沈厌心里毫无波澜。
他什麽都不知道,只知道沈厌表面的光鲜灿烂,而她的後背早已千疮百孔。他爱的是神厌,而不是沈厌。
沈厌一字一句,问:“你见我男朋友了是麽?”
他回答地底气十足:“嗯,认识了下。”
“他是阴暗的人?”
沈厌轻笑一声,不在意似的,她冷嘲说:“你这种人,根本没资格见识他发光。”
几天前,沈厌那位订婚的前任肯来来到国内旅游,当时的他与沈厌在咖啡店重逢。
相遇时,他手捧着一本名着,正与身边人谈笑。
沈厌与其面对面时,肯来的语气带着些迟疑,他问:“沈…厌?是你麽?”
沈厌手拿着一杯咖啡,不自觉低眸笑了笑:“是我,好久不见了。”
男人威风凛凛,白金的发色衬托出了他优越的西方面庞。他没有整理头发,看起来多了几分少时的懒散。
他弯着唇笑,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给沈厌。
沈厌摇摇头拒绝,开玩笑说:“烟味是对这本名着的不尊重。”
肯来又一笑:“你什麽时候尊重文学了。看来,中国的风水养文化人啊。”
言罢,沈厌还是接下了这根烟。点燃後,她咬着烟问:“谁的书?我也买一本。”
肯来问答:“陈炽。”
沈厌静了一瞬,被白烟呛了下,她故作镇定,问:“他文笔很好麽?”
肯来摇了摇头,道:“不是文笔好坏的问题。你知道他是什麽人物麽?”
“什麽?”
肯来郑重地说:“物理学界曾经的神。”
不过一秒,他又补充:“但是,已经陨落了。”
话音落地,沈厌的眼睫随着呼吸轻轻颤动。
肯来说:“二十五岁是他人生的起点,却也是世上衆多学术天才的终点。”
沈厌也记起来了陈炽的成就,她仔细分析着,也觉得他的确不像是个人类。
此刻,她根本不能原谅自己,也不能接受自己毁灭了一个神的事实。
肯来说:“他…是很伟大的物理学家,本可以留在美国继续进行学术研究。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疯子,无奈回到中国养病。”
“……”
肯来吞吐着烟雾,淡淡道:“如今,这个神跟死了没什麽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