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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第2页)

见他回来,冯玉湘没好气念叨几句。

钟越河没听进去,看桌上自己的碗还在,米汤和饼也都泡在一起,顾自坐下来,把饼子夹出来吃,再呼噜呼噜喝光已经冰凉的米汤。

饼子本身没什么味道,泡在米汤里,和米汤一起变凉,味道更加一言难尽。

他不在乎,能填肚子就行。

这边钟越河折返回家里填肚子,另外一边,王锦绣在确认见不到几个知青后,放慢步子。

十六七岁的年纪,多少会有点自尊心,她在知青们后面的时候,就听知青们聊着她听不懂的话,话听不懂,话里的情绪能听懂,大概是些想家或者抱怨太辛苦的话。

她没理会,埋头跟在自己爸爸身边,他们父女经过几个知青身边,聊得好好的知青们突然停住话头,这叫她心里略有些难堪,只想赶紧走过去。

走到看不见知青的地方,她才放慢步子,脚下还穿着妹妹的拖鞋,不能穿坏了。

她落了好几步,被亲爸注意到,叮嘱她小心走路,别叫柴火掉地上了。

王锦绣在后头应声知道了。

回到家放好柴火,确实没事情做了,王锦绣洗脚洗拖鞋,躺回被窝里。

她们家四个姐妹住一个房间里,两张小床,二姐三姐睡一张,王锦绣和小妹王锦玲睡一张。

王锦玲下午三点半回到家,妹妹回到家后,王锦绣就把她穿拖鞋出去的事情告诉妹妹。

王锦玲检查过拖鞋后,说没大事,以后姐姐出门没鞋穿,还可以借她的拖鞋穿,姐姐知道她把拖鞋藏哪里的,自己拿就行:“别叫二姐三姐知道,我防她俩和防老鼠差不多,鞋子衣服从来不肯借给她们的。”

她的粉色拖鞋不是爸妈买给她的,是钟立志送的。

有几个姐姐,王锦玲在还没来月事的年纪就知道月事是什么。

姐姐们来月事的经历叫她很反感月事,姐姐们都在十四五岁的年纪来月事,她以为她也是,没成想十一岁的时候就来了。

当时确定是月事后,王锦玲别提多难受,不想搭理跟屁虫钟立志,甚至对他发火,让他以后别跟着她了。

钟立志也只是半大的小男孩,锦玲不理他,对他来说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不知道他从哪弄来了一双拖鞋,送给王锦玲,王锦玲挺喜欢,重新开始搭理钟立志。

即使喜欢拖鞋,王锦玲仍是把钟立志当跟屁虫,只不过不会对他发火,允许他跟在她后面而已。

十一二岁的小女孩鞋码差不多定下来了,几个姐姐都能穿得下她的拖鞋,刚开始拥有拖鞋的一段时间,王锦玲不给姐姐们穿,新鲜感过去了才愿意借给五姐穿,依旧不给二姐三姐。

二姐三姐是躲懒高手,光想差使弟弟妹妹干活,只有五姐肯帮她干活。

妹妹不介意,王锦绣不担心了。

又躺了会儿,王锦绣起来去做晚饭,王锦玲陪姐姐做饭,她不洗菜,她烧锅。

“姐,你学大哥二姐谈个对象吧,以后有由头出去玩,不至于太无聊。”家里现在只有她们姐妹两人。

四个姐妹住一间房,姐妹们关系没有特别和睦,有些话只能两个人聊。

王锦绣并不避讳和妹妹谈对象结婚的事:“哪个人能看得上我,等再过两年,让妈托媒人介绍就行。”

“再过两年媒人介绍,直接就结婚了,哪有时间谈对象,你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十三四岁的王锦玲知道姐姐没有嫁到城里去的想法,如果有喜欢的人,那肯定是附近的人。

她想嫁到城里,附近没一个她看得上眼的男人,包括知青,看起来都很穷酸。

王锦绣不用仔细去想,直接摇头:“没有。”

“姐,你不会喜欢知青吧?”

“不喜欢知青。”

“有没有印象深刻的男人?”

“你才十几岁,整天把男人男人挂在嘴边,你眼里的男人多少岁?”她搞不清楚妹妹眼里男人的标准是什么。

王锦玲:“看你几岁吧,你十八岁,男人就十八岁左右,你三十岁,男人就三十岁左右。”

王锦绣听明白了:“有啊,我对钟越河印象挺深刻的。”

姐姐说起钟越河,王锦玲嘶了一声:“钟越河挺可怕的,感觉会揍媳妇,姐,你以后看到他尽量绕道走,脾气差,小心看你不顺眼,把你揍一顿,你这小身子骨,挨不住两拳头的。”

钟越河长得高大,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凶,只有他亲爸妈敢揍他了。

王锦绣没记错的话,中午背柴火的时候好像见到他了,即使好几个知青在,他也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她平时见到他会绕道走,虽说怕他揍自己,更怕他和仇人遇着了,两人打起来,连累她。

钟越河在她眼里是个麻烦的存在,跟他走得近,会沾惹上麻烦,避开才行。

“他心气挺高,感觉比知青更像知青。”待在大队里的知青个个都被磨平棱角了,只有他,被爸妈磨了十几年也没磨平。

王锦玲:“不像,哪有知青是那样式的。”

听到院子门外有动静,王锦绣不欲再聊:“好像是妈回来了,不说了。”

王锦玲默契地嗯了一声,钟越河话题算是揭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

番外不是日更,明天不更新,会在四月前全文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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