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于是,锦绣坊上演了一场强抢民女的戏码。
正巧,此时陈家二少爷也来锦绣坊置办赶考的衣物,他认识陆婉容,不止因为她是县令千金,还因为她曾是青山书院女学的学生,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同窗。
蜀王才离开几天,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欺负女子,别说他还认识这女子,就算不认识,陈家二少爷也是要路见不平管一管的。
“陈公子上前说理,这歹人二话不说就动手打了陈公子,两人扭打在一起,陈公子处于下风,我心内万分着急,幸好紫竹趁乱去街上叫了巡逻的衙役,不然女儿和陈公子今天怕是……”
陆婉容说完来龙去脉,陆弘气得鼻子都歪了。
这登徒子仗着干爹势大竟然欺负到自己女儿头上了!
杨冬雷不以为然地哼笑一声道:“你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本公子看上你女儿是你的福气,哭哭啼啼的真晦气!”
陆弘闭了闭眼,深呼吸三口气,他得冷静一下,不能让怒气冲昏头脑。
他是蜀王一派的,蜀王和朝廷派来的阉狗面和心不和,削藩在即,蜀王要麽顺从朝廷失势,要麽反抗自立为王。如果是前者,他要想不被牵连,就得忍气吞声讨好杨冬雷这畜生,若是後者,他就该按律处置。
陆弘快速地分析各种利弊,脑袋里过了一遍蜀王这三年来在元门县的所作所为。
这三年,蜀王把阉狗总管留在了蜀都,整顿吏治,大力支持青山书院培养人才,剿匪,加强边防军力,这种种行迹,不像是甘心把权力交给朝廷的样子。
陆弘私心里确实是想跟随蜀王的,但保全自身是前提。原本想着在这即将削藩的节骨眼儿上低调再低调,尽量不让别人看出来他有明显的倾向以求自保。
没想到这当口出了这事儿,这不是逼他明确站队麽!
想两全其美是不可能了。
怎麽站队也不能意气用事,毕竟事关一家人的安危。
事实如此清晰明了,是非对错一听便知,更何况苦主还是县令千金,陈明却见陆弘犹豫不决,迟迟不发话,心道不好,自己儿子怕是要蒙冤。
当即跪下陈词:“陆大人,此事我儿既无错处,还请大人准许草民带他离开。”
遇到有後台的瘟神,哪敢讨公道啊,吃亏也认了,赶紧离开不要耽误秋闱要紧。
哪知陆弘没开口,杨冬雷倒是不干了。
“要不是这多管闲事的家夥坏了本公子的好事,何至于闹到这里?你想这麽容易就走?想得美!”
陈明跟陆弘是老相识了,他是本地的生意人,少不了跟官府打交道,而且,他经营的五芝庐是蜀王身边的大红人林曲的産业。
陆弘不想太过得罪他,况且人家儿子救了自家闺女。
踟躇再三,陆弘终是下定了决心,他赌年轻的蜀王有野心,若是杨冬雷的阉狗干爹整他,他和陈明一道向蜀王求助。
多一份助力总是好的。
惊堂木再响。
陆弘义正言辞道:“本县令乃一方父母官,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依律办案,绝不徇私枉法。”
杨冬雷斜眼看着陆弘,嗤笑道:“呵,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你想怎样?”
陆弘直视这仗势欺人的狗东西,既已做出选择就只能勇往直前,不卑不亢道:“被告杨冬雷,小女陆婉容状告你之事是否属实?”
这小县令竟然不给他干爹面子,杨冬雷心道还真是小瞧了他,道:“你可知上一个不给我干爹面子的官员是什麽下场?”
陆弘心里打鼓,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律法严明乃国之根本,这事就是告到朝廷也要依律办理,你要是不服气,大可以向你干爹干爷爷告状,到时我们请蜀王或是皇上来决断。”
这种于杨冬雷来说不大不小的破事儿,陆弘谅他不敢去麻烦所谓的干爹。就算敢,他那干爹也未必愿意为了这种于己无利的事儿跟蜀王闹翻,这藩还没削呢。
“算你有种。”杨冬雷气急,他的身份,除蜀都之外的蜀地,他去哪儿都是被当地官员供起来讨好的,这元门县令竟然如此不识擡举!
“你给我等着。”杨冬雷撂下狠话就想走,却被站在两旁的衙役拦住了去路。
“站住。”陆弘喝道,“你既不否认小女状告之事,又有陈家主仆为人证,本官依律判决如下:杨冬雷,你光天化日强抢民女,动手伤人,按律当杖责一百,监禁三年。”
“你!”杨冬雷急得语无伦次,“你敢!你敢动我?!你,你好大的胆子!”
衙役已经上前拖着他往行刑的地方走,杨冬雷见县令来真的,终于有点怂了,哪怕找干爹帮忙,他今日也得挨这一百仗,非得残了不可。
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反对!”杨冬雷死命挣扎,急中生智,“这女子撒谎,她说的我否认。”
陆弘以眼神示意衙役停手,见这登徒子终于认怂,自己心里也暗暗松了一口气,要真把人打了就真一点缓冲馀地都没了。
“你可有证据?”
杨冬雷见有转机,忙道:“我有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