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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後的十年(第1页)

《他死後的十年》

01

安迷修是个孤儿。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为意外,死了。

年幼的他被交给乡下祖父祖母抚养。

祖父祖母对他很好,但祖父祖母年龄大了,将他养到八九岁时就相继撒手人寰了,他们撒手人寰之後,安迷修就被送到福利院。

02

那麽多年以来,都是国家供他读书,他也很争气。考上名牌大学,在大学之中。他遇到了他的此生挚爱——雷狮。雷狮是个很受人欢迎的Omega,信息素是有称“花中皇後”的玫瑰,他的性格又似骄阳般热情如火,安迷修在见到雷狮的一瞬间,他的心就开始怦怦直跳,眼睛也开始直直地看着雷狮,看着看着,他就脸红了,认定这辈子非雷狮不娶!

那时,他忽然就相信世界上有“一见钟情”了。

可是……他又想起,中学时候看的一篇狗血虐文之中的一句话。那篇狗血虐文叫什麽?他早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所谓世人所言之一见钟情,都只是见色起义罢了!如果你不能给他该有的一切,给不了他你的忠诚,给不了你的爱,那你就不要向他承诺。

这些他都给得了。

他能保证这辈子都会对他好,都会对他忠诚。

于是,他鼓起勇气,开始追求心爱的男孩。

他是怎麽追求的呢?

嗯,他首先是去了解雷狮喜欢什麽东西?毕竟,要投其所好嘛。然後,再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又时不时地在雷狮面前表现自己,等到时机完全成熟的时候,再勇敢示爱。

皇天不负有心人。

就在大二的上个学期,他们在一起了。

其实,他能追到雷狮的最主要原因是他身上的信息素,他身上的信息素是那种淡淡的薄荷味又混杂着一点幽兰的香气,让雷狮闻的很舒服,再加上他长得帅,学习又好。又这麽关心自己,雷狮自然就对他有好感。慢慢的就会喜欢上他。

他们在一起後,他对雷狮简直就是无微不至。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尤其是冬天的时候,他怕雷狮冷。将雷狮裹得三层外三层的,让雷狮苦不堪言。时不时还唠叨两句,这不禁让雷狮怀疑,自己是找个男朋友,还是找个老妈子来伺候自己?这让雷狮非常非常的苦恼。

但是,安迷修这个人又偏偏又很懂浪漫。每次约会都能制造不一样的惊喜,长相又好,学历又高,不可多得的良人。

好像嫁给他也不错?他是孤儿。跟他结婚之後不用担心什麽婆媳关系,姑嫂关系什麽的。

03

在毕业之後。

安迷修与雷狮回到了雷狮的家乡——雷王市见了雷狮的家里人,雷狮的家里人很满意他。同意他们俩在一起,但是等有房有车有稳定的收入後再结婚。

安迷修为了雷狮在雷王市住了下来,来了雷王市一家上市公司上班,朝九暮六,除每天省吃俭用外,空闲下来的时候还会写写网文丶做做兼职丶终于在四年後赚够了彩礼钱与买房钱。

可……安迷修月薪10000+加上兼职也才一共11500+,有人就要问了。照他挣的这些钱来看,他恐怕要二三十年不吃不喝才能凑够那些钱。那他怎麽能从短短四年内赚够这麽多钱了呢?

哎,上面不是说了吗?

他还会写写网文。他文笔好,剧情也够新颖,还没签约的时候就掀起很大的风波。签约之後就直接扬名立万,他的作品一连授权了广播剧丶漫画丶电影丶电视剧丶等等等等……

那些版权费得得拿到手软。

当然,安迷修那麽努力雷狮当然也不差到哪儿去。他一直都有努力工作,在安迷修赚够彩礼之前就赚了不少。

等买了房之後,他就向雷狮求了婚。夕阳下,他捧着鲜花朝雷狮单蹲下跪:“雷狮,嫁给我吧。”

雷狮羞红了脸。垂下头,说:“我愿意。”

他笑着将雷狮打横抱起。高兴得像个孩子,雷狮则用拳头一下下不轻不重地打在他的胸口上。他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雷狮徉嗔道:“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大笑着,将雷狮放了下来。在雷狮脸颊上落下一吻,说,“我会对你好的。”

04

第二天。

他们就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他们的婚礼就定在下个月的第一天。

结婚的那天。

庄重端丽的教堂中。安迷修与雷狮在一衆宾客的见证携手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慈祥的牧师看着眼前这对年轻的新人。问出了那句典经的问题:“新郎,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

安迷修带着喜悦的微笑回答道:“是的,我愿意。”

他终于娶到了他心中的男孩了。

牧师又问:“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丶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疾病,你都愿意和的他永远在一起直到永远吗?”

安迷修再次回答:“是的,我愿意。”

牧师又转头看向雷狮,问:“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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