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闻霄坐在榻上,他们脸上的笑容,和年少时一致。
兰和豫道:“猜你就一个人在这里伤感,我们可不管你是不是大王了,南坊我定了馆子,你要是不去,就罚你明日去祈华堂帮我抄文书。”
宋袖那张冰块脸也难得见了喜色,无奈摇头,“让大王为你抄文书,天下就你一个人了。”
“不然怎麽说我们好呢。”
闻霄傻愣愣地,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怎麽出了驿馆,被他们连推带拽带到了南坊。
熟悉的烟火气,人群之中,闻霄仿佛还能看到故人之姿,她还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小东史,为几页纸的文书而难过。
酒过三巡,三人彻底聊开,那种物是人非之感荡然无存了。
闻霄见兰和豫眼下挂着黑眼圈,笑道:“你最近在忙什麽?怎麽都憔悴了?”
“还说呢,近日出了个怪事。祈华堂夜里无端多了封文书,写着关于开发寒山作观光胜地以带动牧州经济发展的文章。别说,这人文笔还行,遣词造句倒是有几分你的风骨。”兰和豫说着,眉间有了几分苦色。
筷子悬在半空,闻霄愣了愣,道:“然後呢?”
“君侯觉得此策实属妙计,遣我去做。哎,什麽时候我们祈华堂也管维护古迹的活了。”
“献祭的那个人呢?”闻霄瞪大了双眼,心悬在嗓子眼。
她清晰地记着,那年雪虐风饕,二人初登寒山,那个飞扬跋扈地少年说,要让牧州发一笔旅游经济的横财。
兰和豫说:“这是最奇的了。这厮行恶事不留名,害我苦苦加班。唉,你去哪!”
感恩宋袖改良云车技艺,第二日,闻霄就出现在了寒山脚下。
从牧州至寒山的脚程不可替代,她打马兜兜转转,到了寒山已是日薄西山。
仙人离去後,寒山的雪一点点消融,兰和豫主张下,在山上种了栾花。
人间深秋,金栾如许。
闻霄打听到,今日是寒山的赏花会,来寒山游玩的人可以在山脚下逛夜市,围着篝火跳舞。晨起上山,还能欣赏日照金栾的盛景。
篝火烤得人暖烘烘的,闻霄穿梭在狂欢的人群中,不停寻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可她什麽都没找到,还误打误撞许多次被跳舞的人群拉去。
好不容易从篝火旁挤出,只见山脚下的书上挂着花灯,灯影憧憧,壮观又绚丽。
闻霄驻足,握着手上的栾花手钏,心想,没关系,就算不在这里,也会在别的地方。她会倾尽一生,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买灯吗?”
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只是闻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实在是没有这些心思,捧着自己的手钏继续出神。
“买灯吗?支持一下寒山开发项目呗。买了灯心想事成。”
闻霄依旧没有回神,脑子甚至飘到要不要张贴一个寻人啓事了。
“大王,非得让我对你大不敬是吗?”
闻霄便衣出行,没人知道她是京畿之上的大王。
她一个激灵,下意识“嘘——”起来,转身一看,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那人长发高束,一身白衣红带,额间的红绳垂到肩膀上,被他绕在指尖玩世不恭地反复把玩。他脸上戏谑的笑,熟悉到令人伤心。
“犟驴,喊你这麽多声,怎麽就不知道回头了?”
“你……”泪水簌簌而下,闻霄破涕为笑,想扑向他,脚却根本拔不动。
灯火阑珊,人声鼎沸,她眼中却只容得下对方一人。
就像祝煜千万次看自己那般。
他们一个因为爱世人,也爱着对方,一个因为爱对方,学会了爱人。
祝煜笑着,撩开前袍,躬身奉起花灯,就好像当年他在城墙上奉刀那般。
他的声音尽是少年意气,诉说着比甜言蜜语更缠绵的话。
“臣祝煜,参见大王,祝大王福寿绵长,盛业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