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暖,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涉及了法律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与法的冲突。我从法律和专业角度简要分析一下:
罪责自负原则。
这是现代刑法的基石。
谁实施了犯罪行为,谁就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主观意愿,即便是出于救人的良好动机,和客观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分开评价的。
动机或许会影响量刑时的酌情考量,比如法官在法定刑幅度内可能会略作从轻考量,但绝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
否则,法律将失去其公平性和威慑力。
共同犯罪的认定。
你说的‘伴侣’,如果仅仅知情、并未参与策划、实施诈骗行为,也未参与分赃或提供其他实质性帮助,如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资金等,那么从法律上,很难认定其构成共同犯罪。
‘知情不报’在某些特定罪名下可能构成犯罪,如窝藏、包庇罪,但通常刑罚远轻于主犯。
‘想共同承担’的主观愿望,无法创造出一个不存在的‘罪行’。
情感的困境。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揪心的现实困境。
但法律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评判的是行为本身,而非背后的故事。
每个犯罪背后可能都有不幸,但法律不能因为同情而网开一面,否则就是对其他守法公民的不公,也是对法律权威的损害。
或许不在于追求‘同罪同罚’这种不切实际且于法无据的诉求。
而在于:一,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上是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
二,社会救助体系的介入,如此严重的疾病,理应寻求正规的社会救助渠道、慈善机构帮助,而非铤而走险,虽然过程可能艰难,但这是唯一合法且可持续的道路。
总结来说,情感上可以同情,但法律上必须坚守底线。
鼓励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引导其认识错误并积极弥补,才是对所有人负责任的的态度。」
看着许知先这条理性而清晰,甚至有些冰冷的回复,苏小暖沉默了。
她知道,许知先说的是对的,是最符合法律精神和现实情况的答案。
但那弥漫在心头的沉重感,却并未因此减轻分毫。
法律给出了它的答案,但人性的复杂与命运的无奈,却远非条文所能完全涵盖。
许知先的回复后面,跟着一个简单的问句:「小暖,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是遇到什么具体案例了吗?」
苏小暖看着屏幕,轻轻叹了口气。
既然已经问了,而且也得到了专业答案,似乎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
她组织了一下语言,在群里简单地将刚才在游乐场门口遇到那个女孩拦车、哭诉、以及她所知的情况陈述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