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往郊外飞驰而去,这次的目的地是去一座叫通天蜡烛的地方,听说那里漫山遍野都是血红色的杜鹃花,到了肯定会令人大开眼界。
我对这次行程也有了少少的期待。
结婚之后,我一直都没有出过远门,最远的地方就是野生动物园。而程明杰那时候也只是顾着工作,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陪我。
婆婆也不喜欢我到处跑,我就没跟朋友出去游玩过。
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而一个人却很难改变环境,适应了家庭生活的我,对于年少时那种游遍大好河山的冲动,早就消失殆尽,换来的,却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家庭生活。
很多人都说,人活于世,什么都要试试。
世界那么大,应该出去看看的。
走的是山路,路上还崎岖不平,我走的跌跌撞撞的,一直都是在队伍的后面。
看着别人都轻松无比的越走越远,我不禁有点气馁。
原本走在中间的顾峻熙,回头看了看,然后让将军在前面带路,他却折返回来,走到我前面停下。
“手给我。”他把手递给了我。
“不用,我自己可以的。”我拒绝,说好要自力更生的,不能再依赖别人了。
“我说,手给我。”他的手,一直停在我的面前。
我咬了咬下唇,快速的往上走了几步,想要跟他擦肩而过,没想到脚下忽然滑了一下,整个人突然向旁边倒去。
啊!
我吓得尖叫了一声,手臂不由自主的张开在半空乱抓。
在这里摔倒可不是开玩笑的,分分钟能直接滚到山脚去。
幸好顾峻熙反应不过,瞬间就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扯了回去,带入自己的怀中。
“还逞强,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平时不运动,反应也比别人慢半拍。”他半是呵责半是宠溺的训斥着我,然后顺其自然的用自己的大手,把我的手包了起来。
“跟着我。”他走在前面,身后牵着一个一脸懵的我。
尽管这样走不是很方便,我却很放心的把自己交给了他,有他在,我什么都不怕,走了好远都不觉得累。
山上的杜鹃花果然如同传说中的一样,漫山遍野一片血红,偶尔还能看到其他颜色在红海中翻腾。
站在山顶看下去,才发现,感觉自己是这么的渺小。
我们一路都有拍照留影,到了山上,更是用自拍杆来了个大合照。
顾云清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有心,将军说让我跟顾峻熙跟她一起拍个照,她本来站在我旁边的,结果在拍照的一瞬间却快速的溜走,就剩下我跟顾峻熙两个人。
可想而知,那个照片上的我跟他,不但没有看镜头,还一齐抬起手臂,满脸的惊讶,齐齐张着嘴巴叫顾云清,诶诶诶
表情别提多搞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