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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2页)

“胡说,谁生你气了!”

“是是是,你没生我气。”

阮春阴阳怪气的说,随后站起身子,夺过我背上的小熊书包,长腿一迈站在门口,“快走吧,都放学这么久了,再不吃饭我会饿死的。”

我一边笑一边赶上她的步伐。

我有个秘密,那就是我喜欢阮春。

但我们两个都是女生,所以我打算只把她当作朋友。

2我分到高二(22)班,阮春分到高二(3)班,整整五楼的距离,这并不影响她成为校园风云人物。

因为长相出众,家里有钱,她到哪都能吸引一波颜粉。

其中不乏男女,男女!我也是后知后觉原来阮春这么帅。

这让我难免有点自卑,因为我知道我长得并不好看,甚至是平平无奇。

如果非要说和阮春有什么共同点的,那就是我俩都是女生。

这天午休,同桌讨好似的给我送来一盒牛奶,还细心地插好吸管:“金意浓,能说说你跟阮春是什么关系吗?我看见你俩天天一块上学放学。”

刷题的手一顿,我若无其事道:“她是我姐姐。”

她出生比我早三个月,“姐姐”这个称呼从幼儿园开始就被强制性的叫唤。

而她似乎也乐意听我叫她姐姐,并也打心底将我当作妹妹那样对待。

听到这个答案,我明显能听见同桌松了一口气。

本来刷题就矛盾,现在一来更不爽了。

我假装不在意的问了一句:“怎么了,你想追她吗?”

“哈哈哈别开玩笑,就我这五短身材……

想追她的是隔壁的蔡樱,长得很好看,那腿比我命还长。”

原来这次是个女生啊。

书翻了一页,我继续刷题。

阮春的追求者从小就没断过,以往无论有多优秀的人来追她,她都会拒绝。

以前是,现在肯定也是。

我笃定地落笔,将书画下深深的一道印子。

最近学校要举办一场篮球比赛,阮春毫不犹豫地就参加了,这人打小就爱篮球,詹姆斯是她最喜欢的球星。

比赛的前几个小时,阮春跟我打电话让我把她那件詹姆斯同款球服送过去。

这件球服对她意义非凡,像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在她脑海般,美名其曰“穿上这件球衣打比赛就能得到詹姆斯的祝福。”

匆匆赶到篮球场时却找不见她半个影子,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四处张望片刻,一个穿着白衬衫超短裙的女生将我撞到在地,她手中捧着的冰可乐撒了我一身。

“啊啊啊对不起,你还好吧?”

女孩慌张地把我从地上扶起,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自责,“同学,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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