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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第1页)

◇第91章

他是一只笨笨鸟。

某一年春天,王帆开始有了写日记的想法。

王帆就是我。

我打小就没什麽文学天赋,自从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家春秋三部曲的作者是谁,而我自信满满地回答是史铁生之後,他就再也没有提问过我了。

我打小的梦想就和多数人差不多。

我想活出精彩的人生,想变得不平凡,不想过一眼望得到头的日子。所以我说我想当探索宇宙的科学家,想当解密未解之谜的科学家,还想当救死扶伤的医生,但後来我想通了,我其实智商实在有些欠缺。

我没得挑,有什麽事能让我做,我就做什麽事情好了。

尤其是一条腿残疾之後。

那年我妈大概带我去做了智商测试,发现我的智力不怎麽及格,达不到正常人的水平,于是她就离开了我,去到了哪里我至今都不知道。

我对于她的唯一印象就是,她让我给她写信,一封一封写下去,等到有一天她回来了,就能一封一封读下去,了解一天一天渐渐长大的我,究竟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

等我写完了第七个本子,我就知道她可能,也不是那麽想回来。

也许她遇到了什麽事情,有什麽难言之隐,所以才回不来。

不过问题很快就解决了。我在决定不再向妈妈写信的当天,那个除夕夜,一个人坐在马路边看月亮看烟花的时候,遇见了他。

那麽冷的天,他穿着薄薄的衬衫外套,双手插兜,走路完全没有一点声音。而我就坐在湖边,拐杖被我放在了脚边。那群小屁孩边说着悄悄话边鬼鬼祟祟从我身边经过时我还没意识到有什麽事情要发生。

直到他们奔跑着哈哈大笑跑远,我才反应过来,我的拐杖被他们扑通一声丢进了河里。

我愣愣地等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麽反应,尤其是在心头还弥漫着因为新年而升腾起的无限希望和新鲜感的时候。

河水黑漆漆的,如同一团深不见底的淤泥,要把我深深地吸进去,直到我再也不能睁开眼睛,直到拉扯着堵住我最後一寸的呼吸。

嬉笑声渐渐远去,直至消散。

风里弥漫着烟花的气息,还有久久难以消散的寒凉。

我要跳下去捡我的拐杖了,毕竟那是爷爷在世的时候亲手为我做的,我绝对不能就这麽丢了。但其实我没有想哭的,眼泪和啜泣声就那麽突兀地出现了,和此起彼伏的烟花声混杂在一起。

我踉跄着,擡起腿翻过栏杆要往下跳的一瞬间,一只冰凉到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手猛地把我往後拽去,拽到了一个结实坚硬的怀里。

我以为大年夜不会有鬼出没的,但是好巧不巧的,真的叫我碰上了,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麽,竟然对着鬼诉起苦来。

我说,“‘南村群童欺我腿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拐扔河去’,鬼神大人,您看在我没做过坏事的份上,可不可以不要拿走我的性命。。。”

“啧。”一声淡淡的清冽少年声音响起,在耳边,是温热的,和他身上的寒冷气息截然相反,“不是要自杀麽?”

我缓缓擡起头,才映着月光看见他的一个俊挺的侧脸。他的手指擡起,拇指和食指之间还在拈着。。。我的眼泪。

没等我回答,他就把我按回了原位,然後“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顺着河水的方向游了一会儿,才终于追上我的拐杖,上岸递给了我。

我不知道那大约两三分钟的时间里我的心跳究竟有没有加速,或者,在那段不长不短的时间里,它其实有过短暂的停滞。

我只知道,我从他的手里接过了拐杖之後,决定重新买一个本子,开始记录一些别的丶不一样的东西。

年後的十几天,我的日记本里只描摹了一个简单的晦暗不明身影,以及一段简短的描述。

我不会写什麽很精彩绝伦的词语,只会说,他是我见过的,除了爷爷之外,最最勇敢,最最帅气的人。

就在我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他的时候,他又那麽出现在了我面前。

开学第一天,我落座,照常把拐杖放在了我身边的空位上立正,就听见一阵阵惊呼。等老师开口示意安静,我擡起头,就和站在讲台上那个男生对上了眼睛。

他今天穿得比那天晚上穿得要厚一点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现在温度可还是不高,是隔几天就要下大雪的程度,这样一定不保暖。

他和我对视之後似乎完全对我没有任何印象,目光平静无波,很快转移了视线,似乎刚刚那一眼只是他扫视全班所有同学的简单一环,没有任何特殊意义。

老师和我们介绍,他是转校生,叫郑年隐。他的字写得很差劲,不知道是不是手指被冻得太厉害了,总之歪歪扭扭,不大好看。

後来他就在全班同学丶尤其是女生的注目礼之下按照老师的指示,坐到了全班唯一一个空位置上。

我慌慌张张收起我的拐杖,一不小心又砸在了我的腿弯上,疼得我龇牙咧嘴。

他似乎是到这时候才後知後觉我们之前见过,于那个寒冷的冬夜。

于是我又看见了他的笑。这种笑还是带着点玩笑,又不那麽让人反感,很有分寸感。

“怎麽样,确定我不是鬼了麽?”他说完略略垂下眼睛扫过我校服上扣着的名牌,又擡起头来询问,“还是说,你觉得白天撞鬼了呢,王帆。”

我的名字早不知道被人念过多少次,却不知道为什麽,这两个字从他的嘴巴里说出来,却显得格外与衆不同,格外的好听。好像他念着我名字的时候,长而密的睫毛一下下扫在了我的心底。

当天晚上我的日记本上写下了新的内容。

满满一整页都是“王帆”。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不好写,尤其是我还不理解“帆”的意思又根本没学过这个字的时候。

我常常想,如果我不叫王帆,叫王一就好了,简单明了,又好认好写不费手。但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喜欢我的名字了,写了满满一整页,我也根本不觉得有什麽累的。

我和郑年隐做同桌,其实说到底没什麽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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