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觉得很棒,是不是?”
“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了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
“这个主题太好了,一定能引起外国媒体的关注。”女人说。
夏晖微微一笑:“我希望明年秋天英文版就能出来。”
女人点点头:“我们会尽力的。”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要不要跟我们去喝点酒?”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看到的,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有品位的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总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要现形的,躺在地上扭滚,想蜕去身上的人皮。她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似乎拼命要够到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下了地铁,走出地下通道,冷风扑上来,眯住了眼睛。她想起来第一次见璐璐,就是在这个路口。当时璐璐已经租下现在的公寓,在网上寻找合租的室友。她到地铁站来接程琤,带她去看房子。等红灯的时候,璐璐转过脸来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每天出门,走到大街上看着周围的行人,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大喊一声‘我爱纽约’!”
程琤怔怔地看着璐璐。她不爱纽约,她不爱任何地方。或许是被那种自己永远也不会有的热情所感动,还没看到房子,她已经决定和璐璐一起住。
她走到了公寓楼。整幢楼看起来很冷清。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搬走了,有些人回去过圣诞节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从钥匙环上取下来,每次都会插错,总要多试一回。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来照片还没有取下来,相纸上女孩涂得粉白的脸,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和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松打来电话。
“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
“我妈过生日。”
“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
“哪有啊?”
“不是吗?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
“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
“够了,小松。”
“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为了工作和搬家的事,他们总是吵架。吵得太多就有了默契。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两个人就都闭上了嘴巴。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们先吃饭。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
“随便你吧。”小松挂断了电话。
程琤继续吃三明治。熏肉难吃得要命,但她似乎有一种把它吃完的责任。“不要任性。”她仿佛听到小松说。她发觉自己和小松家的人越来越像了,对事情没有好恶,只有责任。
其实去那个酒会并不是分内的事,不去也无所谓。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大家无话可说,只是闷头消灭面前的食物,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小松的妈妈从前在工厂的食堂工作,习惯了用大锅做饭,每次总是会做很多,不停地给每个人添饭夹菜,生怕有谁吃不饱。那种热情在美国难得看见,最初曾令她感到很亲切。
小松的爸妈在唐人街经营一间食品商店,卖中国酱菜、火锅调料、速冻鱼丸和蛋饺。他们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咸菜味,她每次闻到,都会想起小时候被母亲领着去国营食物店,戴着套袖的售货员将一把长柄勺子伸进硕大的酱菜缸里翻搅。
小松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华人圈子里,来了十几年,仍旧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英文句子。对他们这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过了这个月,她就要搬去和他们一起住了。一想到这个,她就觉得呼吸困难。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虾肉色连衣裙,打算穿去明天的酒会。裙子是璐璐的。典型的璐璐的款式,深v领,嵌着亮晶晶的碎珠,腰部收紧,裙裾上滚着不动声色的小花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