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雄主叫简和……他走丢了……他的头发是黑色的……”
“咚!”
一个尖锐的石头砸在克伦斯的额角。
“看呐,那个找雄虫的疯子过来了……”
“就凭他也想得到雄虫的青睐?也不看看他又瞎又脏的样子,每次听他肖想雄虫,我就忍不住想揍他!”
“去死吧!疯虫!”
密密的石头砸向克伦斯。
克伦斯抱住头,多次断裂的腿骨令他无法再奔跑,他只能挡住头,跛着腿努力走的快些……
终于,克伦斯远离了人群。
他躺在垃圾堆下,嗅觉的丧失令他闻不到扑鼻的恶臭。
只有在这里不会有充满恶意的雌虫殴打他。
克伦斯想起红发雌虫说过的,雄虫都在首都?
首都?很熟悉的名字。
克伦斯努力的去想和首都相关的事情,但他只要一想,头就像要炸裂般疼!
好像大脑在阻止他想起什麽……
克伦斯的脸色苍白到极致,他的耳朵里溢出血液,他晃晃脑袋,不敢再想和首都相关的事情了。
他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自己为什麽会在这里……他只记得一个黑发雄虫。
只要想起对方,他的心尖就会微微一颤,心脏好像在说,那是他极为重要的虫。
潜意识告诉他,黑发雄虫叫简和,是他的雄主,他需要找到他。
“简和……简……雄主……雄主……”
克伦斯侧头呕出含着肉块的血液,腹部的伤口抽痛,反复断裂而错位的骨头也在胀痛……
克伦斯晦暗的双眸泛红,他朝着前方伸出手,努力地想要抓住什麽,却又什麽也抓不住。
眼泪冲淡他脸上的污垢。
“简……我好想你。”
他找了他十年,却怎麽也找不到他。
克伦斯将自己蜷缩一团,忽然觉得好冷好冷,浓烈的困意袭来,意识随之恍惚。
他的嘴唇翕动,仍旧执拗地喊着那两个字:“简和……”
仿佛每喊一遍,身上的疼痛就能消减一分。
他的身体越来越冷,好像撑到了极限……
有模糊的片段在眼前一闪而过,就像一张张胶片在快速放映。
泪水一滴又一滴从眼角滑下,从清澈的颜色染上血,直至眼球灼痛也无法停下。
原来他是一个这麽爱哭的雌虫麽……
克伦斯的眼皮逐渐变得沉重。
他见到了日思夜想的黑发雄虫,对方依旧冷着脸,黑眸淡淡地瞥向他,唇角微扯好似在嘲笑他此刻的狼狈。
他再难克制思念,紧紧地抱住了雄虫,想要把对方融入自己骨血中。
十年了。
我好想你。
他委屈地蹭着雄虫的脖颈,哀求他带他一起走,直至听到对方淡淡应了声好,才安心地闭上嘴……
黯然的金眸失去色彩。
或许明天他将不再睁开眼睛。
沦为垃圾堆的成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