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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尘与灰上(第1页)

第37章第三十七章尘与灰(上)

先前说过,我会爱上古雨,这是命中注定的一件倒霉事。可爱他,和我发现自己爱他,这是两码事。

按照常理来讲,我的出身很不好。

我小时候便见识过太多欢场中的琐碎,情之一字,我在婉转的艳曲里念过,在酒桌上的调笑里听过,可究竟是什麽意思,我倒也不很清楚。

我一直有些怀疑,我其实就是欧阳霜生下来的,只是她太厌恶我是男孩子,才编出一个妹妹。

毕竟我眉眼间真的有些像她,像她,就意味着漂亮。

欧阳霜有时心血来潮,给我扎起女孩子的发髻,还把她的珠花借我,再换一身织金闪红的鲜亮裙裳,我这麽和她并排坐在酒席上,就像是一大一小两只华丽的手把件。

我讲话不大聪明,往往只是呆呆坐在席上,偷拿些点心吃,顺便担心欧阳霜掐我的脸。

欧阳霜所供职的窑子,按理说已经是窑子中的上上之所,迎来送往的客人也都知书达理有些礼貌,可惜终究没什麽人形。

我八九岁时,有个欧阳霜的恩客说喜欢我,给了我糖果,把我带到关了门的茶室亲我的脸。

欧阳霜赔着笑,说了许久好话才把我弄走。

她哭了半晚上,边哭边拿细竹棍子抽我小腿,水葱似的指甲掐的我遍体鳞伤。

可惜一件漂亮的水红裙子,就这麽被她责打得不成样子。

那是头一个对我讲喜欢的人。

而我做孩子的时候,天底下最害怕的东西便是欧阳霜的眼泪。

所以,在遇见古雨之前,情欲这样东西,我只觉得那是种肮脏秽恶的洪水猛兽。长大了些,头一回梦遗,我看着裤子和我自己,提着把裁纸小刀犹豫了许久,直到被裴素商发现,才了了那些古怪的打算。

我认识古雨以後,便很喜欢他,像爱一朵毛茸茸的花一样爱他,做什麽都想和他在一块。

我後来装了几回病,裴素商怕我抑郁成疾,总算松了山上的禁制。

元宵那天,我拉着古雨跑下山去看灯会,他猜对了每一个灯谜,甚至没留给我多想半刻的时间。

回去的路上遇见漫天大雪,古雨咳嗽不止,回去病了有半个月。

等到夏天,我领了给南知辰采药的活计,满山乱跑抓好玩虫子,古雨就在树下看书。

等他看困了,躺下睡着,我摘了花编了花环回来,正好戴在他脑袋上。

实在可惜,我正给他戴花环时,瞧见树上一条小指粗的幼蛇,我当即吓得魂飞魄散,蹦到古雨身上,差点压断他肋骨。

当河里有了新鲜乌鱼,我又拉着古雨去钓鱼野餐,这次还好,没出什麽事,只是我们喝鱼汤时古雨被鱼刺卡了喉咙,命悬一线,差些要动刀取刺。

所以说,我们俩大约真是天生八字不合,每次我想找古雨玩些什麽,他都要狠狠倒霉一回。不过,也怪裴素商把我养成了半个野人,我并不熟悉人与人的往来。

所以,我忽略了一个问题:既然吃了这麽多苦头,为什麽弱不禁风的古雨还愿意跟着我乱跑?

转机发生在另一个冬天。残剑阁一年里六个月都能下雪,所谓冬天,实在是平平无奇,不值一提。但那一年,古雨被找去望朝边境,给一位做将军的修士的新房布阵。

他一个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于是我跟上做了个护卫,如此,我们见到了一个难得没有雪的冬天。

路途很艰苦,残剑阁的阵修并不出名,古雨也尚且初出茅庐,酬金很少,只管他一人的食宿尚有些紧张,添了个我,更是要节衣缩食了。

我那时候本事不大,没法缩地成寸抑或是御剑千里。路上不得不歇脚时,只能颇愧疚地和古雨挤一张小床。

我往外缩了缩,几乎要挂在床沿上,本想多给古雨留点位置,他却扯了我一把,声音闷闷的。“别掉下去了。”

我只好往里挤挤,古雨只剩一把骨头,硌得我难受,我把手挤到我俩中间,隔着一层薄薄的皮肤与中衣,他脊椎的起伏很明显,我不由得轻轻抚摸他的後背。

古雨被我摸得痒痒,往角落里缩了缩。“别玩了,明天还要赶路。”

“哦……”我又捏了捏古雨的肩膀,“你也太瘦了些,床板太硬,疼不疼啊?”

古雨叹了口气,转过来看我。“那怎麽办?得亏这客栈闹鬼,才住得起单间。褥子不用想了。”

我好愧疚,只好帮他把被子掖紧。“都怪我吃得太多……”

古雨戳我额头。“要是不带上你,路上我不晓得遭了多少贼了,再好的赚头,也要先留条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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