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哪怕是克劳斯,也是第一天知道格罗弗的家族秘法。
乔舒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点了点头,接受格罗弗的提议。
他其实很明白,目前刨根问底的意义不大。
整个魔界可能都在注视“从千年前苏醒的魔王”,野心勃勃之人必定在觊觎他的王座。
而对乔舒而言,在魔界这个靠拳头说话的特色环境下,他能做的丶也只需要做一件事——
成为魔界的最强。
谁不服,把他打趴下就好了。
在魔界,胜者为王,强者为尊。
无论是朱利等魔将,还是格罗弗丶克罗斯,亦或者是王庭中的守卫和侍从,他们之所以对乔舒如此尊敬,只有一个原因:
乔舒展露过无比强大的魔力。
**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学习丶学习丶不断的学习。
那本“混沌魔法学习笔记”几乎是手把手地教导乔舒如何从菜鸟变大神。
乔舒似乎生来就是当魔法师的料子,进度一日千里。倘若被外人知道他的学习进度,恐怕会惊掉下巴。
一个魔法学徒要靠多年的努力才能真正踏入魔法殿堂,成为一名魔法师。
而乔舒,从什麽都不懂到对于高级魔法如臂指使,只花了两天。
别人几十年的努力,对乔舒而言,不过是:
看书,懂了,尝试念咒,成功了,练习几次,变得非常熟练,OK下一页。
恍惚之中,乔舒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
他不是在学习,只是在捡起曾经学过的东西。
那些对种花人而言,本该复杂拗口的拉丁文咒语,完全没能拦住他的脚步。
乔舒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地学习。
了解魔法的基本原理,背熟基础施法咒语。
再复杂的魔法,最开始也不过是一个“原点”,需要遵循基本的法则定律。
但他惊讶地发现,他所学习的混沌魔法,不需要遵循世间既定的法则。
常规魔法施展的魔法链路是:A——B——C
乔舒不同,他的开头“A”和中间“B”可以随意颠倒顺序,甚至直接跳过,瞬发想要的魔咒,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混沌魔法实在奇怪。
乔舒以此试探过,无论是谁,都坚定地告诉他——不管是哪个种族,都必须遵守衆神定下的法则规律,否则轻则无法释放魔法,重则反噬,终身无法再感受到魔力因子。
法师感受不到魔力,跟残废没有区别了。
乔舒:真的假的?这麽严重?
乔舒低头看看自己的手,白皙丶细嫩,一点茧子都没有。
混在一群人高马大丶肌肉发达的恶魔里,乔舒看上就像一个瘦弱的美丽花瓶。
只有乔舒知道不是。
他能感受到体内缓缓流动的魔力,如此澎湃,如此庞大。
万物皆受衆神制约。
乔舒除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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