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聆嗤笑,双手作揖状,同样的语调调侃“回击”道:“前辈,您珠玉在前,後辈我呢,只是善于学习而已。”
“切……”
初晓垂眸,搅弄着咖啡。
鹿聆望着她,两人同时开口:
“你之後要做什麽?”
“我之後准备休息一段时间了。”
初晓将杯子里的咖啡一饮而尽,大有为自己“践行”的意味。
“你发的歌我都听了。”
初晓笑容温和,但若仔细看,便能察觉到细密渗出的酸涩丶不甘及无奈。
“FEVER和LURING的每一首,我都好好听了,每一首都很棒,是现在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写出来的东西。”
初晓的视线扫过屏幕,问:“还记得这场演出发生了什麽吗——我进错了节拍,记得吗?”
鹿聆顿了下,是有这样一件事的。
节目结束後,她们一段时间内的调侃话题除了北方在公衆号上的“鹿聆高音图”便是这件“天才鼓手错拍事件”。
但这件事算不上是失误,结果依旧完美。
鹿聆不太明白,初晓为什麽提到这件事。
下一秒,初晓给出了答案:“都错了,一切的一切,在开始就是错的。”
“鹿聆,如果当初,我没有去听那场演唱会丶我们没有遇见,我是不是就不会和现在这样,沦为了一具没有任何音乐灵魂可言的死肉?”
鹿聆怔住了,这样的情绪她太熟悉了。
她对林却,初晓对她。
那一刹那,初晓整个人仿佛躺在海面上,她的灵魂脱离□□,居高临下丶木然地看着她的□□沉没深海。
初晓的母亲是音乐老师,于是自她有记忆起,一直都在和音乐打交道。
10岁之前是古典乐,十岁的时候,她听到了艾薇儿。
听着那些摇滚朋克音乐,她第一次産生了“原来琴还可以这样弹”的想法。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写下了第一首完完全全属于她的旋律。
这首在她十岁写出来的旋律,被妈妈投稿,卖出了1000块。
“你闺女是天才吧!”
天才,这个字眼,贯穿了初晓二十四年的人生。
起初,她只是想要一个主唱,一个音色符合她取向丶样子漂亮的姑娘。
演唱会嘈杂的环境中,她也不知道为什麽,她偏偏听清了鹿聆哼唱的声音。
——她的音准好准。
——哇,音色绝了,老天真是善待以我。
——哦,她也会写歌,也学过琴,嗯,不完美,瑕疵很多,但没关系。
——进错拍子了,我怯场了,鹿聆没有,她享受舞台,享受灯光,好像天生如此……为什麽?明明我登上过更大的舞台,为什麽会紧张到进错拍?
——她写的歌,比我好。
——签约是为了逃离鹿聆,是为了赢过她,即便她从来不知道,也万幸她什麽都不知道,不然我又该多麽的狼狈?
“……今天你找我来,只是想和我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