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目光扫过衆人,最後落在陆昭若身上:“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情,状告何事?”
陆昭若上前一步,从容跪拜,声音清亮却不失沉稳:“民妇陆昭若,乃吉州永安县沈门媳,今日状告夫家沈氏一门,数罪并陈。”
“其一,状告夫主沈容之:‘背亲弃家,远遁海外’;‘父母在而别籍异财’,擅自分割家産;更‘有妻更娶,停妻再娶’,于海外另立家室;并‘以妾为妻,妻妾失序’,乱我家纲。数罪并行,恳请大人明察。”
“其二,状告外室林映渔:以卑贱之身‘僭越正堂,妻妾失序’;‘妾媵詈骂主母’,公然辱及民妇;更‘殴伤缌麻以上亲’,民妇兄长乃永安县九品巡检,身为朝廷命官竟遭其殴辱,实属‘殴伤官员,以下犯上’,‘干名犯义’,败坏人伦!”
“其三,状告舅父沈青书:身为家主,竟‘父母在而别籍异财’,纵容其子擅分家産;更‘纵容子孙违犯教令’,对沈容之重婚之罪不察不究,乃至暗中遮掩,失德失责!”
“其四,状告姑婆母张翠娥:同犯‘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丶‘纵容子孙犯罪’之过,且……”
她话音微顿,擡高了声量,字字清晰如断冰切玉:“更犯‘尊长谋杀卑幼’之重罪!此乃《属刑统》十恶不赦之‘恶逆’!民妇险遭其毒手,物证丶人证俱已带至堂外,请大人一并勘验!”
陆昭若说完,从怀中取出一卷早已备好的状纸,双手高举过顶,声音清越坚定:“此为民妇所书状纸,其间所列罪状丶涉案人证物证,皆已详细列明,恳请知州大人明鉴!”
一名书吏立即趋步上前,恭敬接过状纸,转身疾行至公案前,将其呈予知州。
知州展开状纸,目光沉凝,细细阅览。
堂下一时间鸦雀无声,只有纸张轻轻翻动的窸窣声响。
在这肃穆的公堂之中,陆昭若一介妇人独自跪在中央,身形单薄却背脊挺直。
她神色沉静如水,眉宇间不见半分怯懦,吐出的每一字丶每一句都清晰坚定,掷地有声,竟震得满堂肃然。
州衙之内,何曾见过如此景象?一个弱女子,竟状告夫家满门,条分缕析,罪状分明,从头到尾毫无惧色!
外间围观的百姓早已哗然,窃窃议论声中尽是难以置信:“这妇人好大的胆魄!竟敢状告全家!”
萧夜瞑端坐一侧,目光自始至终未曾从陆昭若身上移开。
他看着她镇定陈词丶不卑不亢的模样,眼底深处置满了难以言喻的激赏与仰慕。
就连跪在一旁的沈容之,也忍不住偷偷擡眸望向那个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此刻的陆昭若眉目凛然,语落如钉,仿佛脱胎换骨……
他竟从未识得,她骨子里藏着的竟是这般铮铮魂魄。
知州细细阅毕状纸,越看神色越是凝重。
他缓缓将状纸置于公案之上,目光如电,逐一扫过沈家衆人,最终定格在陆昭若身上。
“陆氏……”
他声音沉肃,隐含威压,“你所告之事,干系重大,条条皆可入刑,你所言人证物证,现在何处?”
陆昭若从容应道:“回大人,物证有四……”
“其一,有张氏昨日欲毒杀民妇所用的药膳汤碗,汤碗与药膳已在堂外,可验其毒。”
“其二,有张氏丶沈青书与沈容之丶林氏往来书信数封。信中不仅提及沈容之海外婚嫁丶已生一胎并送回本家,意图令民妇抚养,更言及林氏怀有二胎,此可证舅姑‘纵容子孙违犯教令’,对沈容之重婚之罪非但不斥,反多方遮掩。”
“其三,有沈容之与林氏在海外所立婚书之抄本,白纸黑字,可证其‘有妻更娶’之实。”
“其四,有张氏三年来托城隍庙庙祝何强暗中向海外输送银钱的暗账副本,一笔一录,皆可证实沈家‘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之罪。”
“所有物证,此刻皆已带至堂外,听候大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