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三代出身的他,不留在京市搅风搅雨,却跑来边境当警察。
要直面许多穷凶极恶的罪犯,危险性可比都大太多了。
就冲着他这个选择,宁夏也高看他一眼。
如果这个人可信,以后也不失为一个挺好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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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宁夏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最小号的物证袋给卢思明看,
“知道这个吧。”
卢思明的表情先是呆了一秒,之后无奈扶额,
“你什么时候把狙击枪的击针偷出来了?赶紧给我,我放回去。”
他是真没看见宁夏的小动作。
但宁夏却躲开了他的手,
“我曾经有一位战友叫宋明豪。
他在一次押送毒贩的行动中牺牲。
他同时也是一位顶级的狙击手。
他的枪叫烈火,而这根击针就是烈火的。”
击针,所有枪支最重要的部位,枪的灵魂。
除非是枪报废了,否则不可能挪用到其他枪上。
宁夏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
卢思明也很快意会。
但他有些不敢置信,
“这,会不会是你看错了?”
宁夏没直接回答,指着针一端的红色,
“你看这个颜色,是他刻意染的。
他说他的枪每一处都要跟其他人不一样。
我百分之百肯定,这就烈火的击针。”
原主给宋明豪修过烈火,她记得很清楚。
卢思明思考片刻后,提出另一个假设,
“那会不会只是击针被盗用了?”
它体积小(约-厘米)、无序列号,相比于枪的其它部位,如带着编号的枪管;光学瞄准镜分化板;带序列号的弹夹等,更容易被二次盗用。
而且,相比于整只被封存的狙击枪被盗用,击针被盗的可操作性就要高的多。
宁夏却摇摇头,手指在物证袋上摩挲,
“我在天台看见它的时候就有股莫名的熟悉感。
当时我还不能确定,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这种事会生。
但现在,我百分百肯定这就是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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