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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1页)

29

这是一封情书。

李之瑜脑海里忽然冒出这个想法。

这封露出半个信身的信封,像一根羽毛一样轻挠着他的心,让他很难去忽略。

深深的盯着它看了会儿,李之瑜忽然转过身。

不能偷看许声的东西。他提醒自己。

细微的脚步声在房间里响起,很快,又蓦地停下。李之瑜侧头看了眼还安静躺在床上的人,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又回到了桌子面前。

就只悄悄看一眼。

这封信整体是淡粉色的,凑近看,李之瑜才发现,信身上有些地方的颜色却似乎重了些

他不自觉蹙起眉,指尖摩挲着颜色较重的部分。

难道这封信已经很久了吗?

他回头看了眼许声,又转过头,认真看着手里的信封,只是额间紧蹙的眉一直未能舒展。他自己也没注意到。

信身上用了一些黄色的星星贴纸点缀,打开的部分由一颗红色的小爱心贴纸封住。整体和前几天许声送他的一模一样。不过令人在意的是,这块小贴纸下面起了翘,应该是之前被人打开过。

他心里忽然産生了一个荒谬的想法。

他紧抿着唇,顺着贴纸的方向把信封打开。

看清上面的字後,他的眼睛蓦地睁大,“轰”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

上面的字迹飘逸洒脱,却又工工整整,能看出来主人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是有多麽珍重和小心。

——

高三十二班的李之瑜同学:

你好。

写这封信,我鼓起了很大勇气,也很庆幸,此刻的我忽然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敢。

这是我喜欢你的第二年,尽管你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在我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像一束光一样,不管不顾的冲进了我晦暗冰冷的世界,从此我的世界只剩下了耀眼的光,和你。

你如高悬的明月,而我卑微到了尘埃。无数次的和你擦肩而过,无数次人群里的对视,都可以让我开心很久,欣喜很久。

我从来都不是个会说话的人,我沉默寡言,不喜与人交流。有时,我很讨厌这个性格,无数次的想要在人群里唤起你的名字,询问你是否还记得我,还是否记得当年大雨里的我,但从你的目光从未在我身上停留片刻时,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

如果我性格开朗,能善言语,是否能早一点让你认识我?

但事实上,我不是。所以我想到了藏,就这样,藏过了一个又一个蝉鸣聒噪的盛夏,一个又一个你不认识我的时间。

但现在的情境发生了变化,我後知後觉,你要走了。我忽然不想藏了,我想认识你,我想正式的让你认识我,我很清楚,我想的快疯了。

我喜欢你,李之瑜。你赋予我的,从来都是我对未来的美好想象,你于我而言从来都是冬雪消融下裸露的绿芽,干涸土壤里的一缕清泉,一颗自转星球的引力中心。

我喜欢你,高三十二班的李之瑜同学。

你记得我吗?又或者,我可以认识你吗?

——高二六班的许声同学。

落款是两年前,也就是他高考的那年。

周围声音褪去,世界只剩下手上这封沉甸甸的信封。李之瑜的视线一直定在信封的最後一行。他忽然想起来,前几天许声给他的情书上面,第一行字便是——我很开心,认识了你。

两封一模一样的情书,时间却跨越了整整两年,但幸好的是,他认识了他。

李之瑜看着这封信,忽然笑了,但很快,他的眼前又模糊一片,七零八落的感情化成了一根根细密的针,毫不留情的扎向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密密麻麻的酸痛感自腿部向全身袭来,他才後知後觉的发现自己已经保持一个动作很久了。他皱着眉,借着力站起来,却又把桌子上一个很不起眼的日记本碰掉了,重重砸在地上,发出一阵闷响,书页也随之翻开,工工整整的完完全全的出现在了李之瑜的面前。

虽然视野模糊,但他还是清楚地看到了。

2030。9。17。晴。

今天没有和他约定,他果然没来便利店。算了,这袋糖不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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