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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 36 章 编辑部 啥啥啥这写的(第1页)

第36章第36章编辑部:啥啥啥,这写的……

“当你的大脑被成功的喜悦塞得满满当当时,你会看起来非常的好。”爱德蒙勉强一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游刃有馀,“我们的生意非常成功。”

基督山岛的宝藏足够他们过上三辈子的富足生活,爱德蒙的生意原本只是合理化他假身份的僞装,但是当他沉溺于对过去的悔恨丶无耻,由此升起毁灭一切的报复欲时,工作成了转移注意的最好方式。

神父对此心知肚明:“可你瞧着并不高兴。”他用一种慈爱的,独属于父亲的怜悯眼神看着无法维持笑容的爱德蒙。

“老天啊!”强压之下,爱德蒙双手捂脸,几乎想落荒而逃。

“不如我们聊聊珍妮。”得益于被污蔑的苦难生涯,爱德蒙在接触社会的残忍面後很熟练地收拾心情,转移话题,“你新收的语言课学生。”他露出了神父熟悉的戏谑笑容,而这笑容在他身上并不常见。

“你最近有见过她?”神父的话让爱德蒙微微一愣。

“您为何会这麽想?”

“没什麽。”神父以为自己变得太敏感了。没见到爱德蒙时,他全心全意地为珍妮担忧;见到爱德蒙後,他理所应当地为养子的消极头疼不已,结果对方一提珍妮,他又开始忧心那个古灵精怪的博林姑娘,也不知她是否回到圣-日内维新街的伏盖公寓,“你笑起来很像她。”

民间有“夫妻要是呆得久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像的说法”。同样的原理也出现在义兄弟或义姐妹间。

很遗憾,爱德蒙未想到後者,而是当神父还想撮合他们。

【这太古怪了。】

他还沉浸在加泰罗尼亚村的陈年旧梦里。神父的话让马赛的小子有种出轨的羞耻感:“她出现後,您比以前更有活力。”爱德蒙再次抹了把脸,这次的力气更大且在他的脸上流下红印,“同时也让我感觉像订婚的少女。”而且还是心有所属,所属的对象是成婚的人。

神父被这奇妙的比喻吓得差点呛死过去,“咳咳咳!”他疯狂地捶打胸膛,五官更是痛苦地皱起。

不说倒好,一说他更浮想联翩。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如果珍妮是个男人,她一定比你更适合当个富有的花花公子。”一时间,各式各样的言情片段疯狂涌入神父的大脑,“开朗狡黠的花花公子和忧郁能干的落魄少女。老天啊!这个设定足够熟练的作者写上一百万字。”

爱德蒙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滔滔不绝的神父:“到底谁与珍妮更像?”

更离谱的是,珍妮有着几近黑色的棕色眼睛与头发。如果不是五官上的细微差异,她与神父真有几分父女之相。

二人搁那儿瞪了一会儿,最後还是眼酸的神父败下阵来:“我想买家出版社……最好是带印刷工厂的那种。”

“意料之中。”早在珍妮拜访位于葛勒南街的斯帕达宅邸时,爱德蒙就做好要买出版商来为她托底的准备,“都在这儿呢!”他翻出了一套文件,屈指在有加粗标识的深色封皮上敲了几下。

“我记得你说是要给珍妮置办年金。”神父翻着出版社的转让文件。

“这得等她明白劳动的意义所在。”爱德蒙让神父有种的眼熟之感,“她才十六?十七岁?不清楚,但总归是未成年人。”想起自己十九岁就荣升大副,爱德蒙竟升起一股焦急之感。“老天啊!”他几乎是哀嚎道,“我真怕在失败前她还是不能独当一面。”

如果没有神父在旁,爱德蒙能放任自己的复仇之火灼烧害他的每一个人。

梅塞苔丝和阿尔贝或许除外。

然而有了神父在旁,他动手前总会担心自己的失败会不会把唯一爱他的长辈拖进麻烦的深渊——十几年前的维尔福就能把一无辜的水手丢进难有活人逃出的伊夫堡,十几年後的维尔福娶了两任贵妇夫人,而且站到比马赛市的检察官更高的位子上。

除了这个直接导致他进监狱的可恨之辈,费尔南和唐格拉尔也不像是好对付的额。

索性神父已经开始转移注意。在这方面,爱德蒙得谢谢珍妮,谢谢她让神父有了关注对象。

【如果没法说服神父离开巴黎,他就让珍妮带着神父离开巴黎。】

经过几日的小心观察,爱德蒙已认可珍妮的哄人本事,只希望她理财的本事,照顾一个绝症病人的本事也能与之相配:“她没经历穷苦日子。”

“她的父亲死了,然後被堂兄赶出从小长大的家。”神父理解爱德蒙的痛苦,甚至算是这一路的见证者,“你不能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尤其是在成长方面。”

爱德蒙微微思考了会儿,勉强接受了神父的建议:“无论如何,她得明白金钱确实来之不易。”

【同时也得了解公司的运转方式。】

神父看着手里的文件,不怀疑在合适的时间,爱德蒙会将它送给珍妮本人。

………………

小报的编辑丶作者总是很难熬的,幸好她们专攻被人遗忘的贵妇。那群自喻法兰西的拯救者,未来的文坛之光的绅士一直看不起给贵妇写的言情小说,各种专栏。不少人在沙龙或是茶会上大声阅读以供人取乐,满足作为男人的虚荣心与可以接受高等教育的优越感。

不少杂志对此也是心知肚明,读者更是翻白眼地无视他们。

骂的再多也掩盖不了她们有着稳定的客户与更加稳定作者稿费。

许多人在竞争激烈的通俗报刊丶杂志上接连失利便想到“稳定”的女性杂志赚点小钱。

原以为是降维打击,结果是跨次元投稿——会为钱而来此投稿的男人多是中産以下的穷苦学生,指望他们了解当下的女性时尚并为此写出数条意见是不可能的,所以留给这群人的发挥空间有且仅有小说一项。

衆所周知,男频与女频,中间有壁。

不幸的是,两百年的二者壁垒远胜现代。

“上帝啊!”审核的女人捏着鼻梁,一副快要晕过去的可怜模样,“这一定是男人写的。标准的贤妻良母,标准的绝世美女。爱丽丝。”她招呼着自己的同僚来看热闹,“又是有着金色卷发和蓝眼睛的甜美女孩,性格羞涩,喜欢音乐。”

“嗯?这次不是黑色或者栗色的?”有人从垒成墙壁的文件後探出头。因为多日的笔耕不辍,她看起来非常憔悴,可眼睛却是亮晶晶的,“有对胸部的详细描写吗?”她比了个半圆的形状,眼睛几乎翻上了天,“而且上面应该有颗恰到好处的痣,以便男主情到深处有对嘴锚点。”

“噗!”喝水的主编为此咳得撕心裂肺,“老天啊!你的话可羞死个人。”

“管他的。”言语粗俗的编辑可没理会这些,“我不懂写这些文的男人为何钟情于在女人的胸上点一颗痣,而且还很爱吻它。”

“谁知道呢!”主编的鬓角已经发白,这意味着她比同僚更有经验,“这就像爱嘲讽我们写的都是锅炉燃料的绅士不懂有权有钱还容貌脱俗的公爵为何爱上一个平平无奇的人。”

“公爵?以前不是伯爵吗?”

“伯爵已经烂大街了。”主编搁那儿开玩笑道,“放心,公爵们也顶不了一会儿,很快就排到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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