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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学>躁动于母腹中的婴儿这句话出自哪儿 > 第 54 章(第3页)

第 54 章(第3页)

郭铮继续道:“子不教,父之过;妻之错,夫之惰。那五十大板,就让她丈夫代为承受。如此,公平公正。你们若有人受不得刑,有儿子让儿子来,无儿者妻子丶老父老母来也成。”

空气安静地可怕。

沈瑶心沉到谷底。

数日前,徐瑄刚被她牵连挨板子,现在伤口估计刚结痂,若再受刑,实在无法想象。

她擡眸看向魏洛,朝他摇头丶使眼色。

魏洛与她对视,不知怎地,他突然想到昨晚刘恒之语,“见异思迁”四个字。

她曾经那麽爱徐瑄,爱到令他只要想起一些片段,就会心生嫉妒,徐瑄他凭什麽?

所以只在片刻,魏洛便已下定决心,“郭侍郎所言,孤准许。”

在他话语落地瞬间,魏洛就看到沈瑶脸上浮现忧愁之色,他心情也跟着低沉。

沈瑶依旧向他摇头,魏洛能捕捉到她眼里满是哀求,他微微攥紧拳头,有意将脸侧开,只是馀光还是忍不住瞄向她。

她好像越来越失望。

魏洛的心顿时揪在一起。

他闭上眼眸,再睁开时,微微叹口气。

罢了,魏洛终不忍见她难过,遂道:“杖刑改为三十,即刻执行。”

三十杖刑,确可在正常男性接受范围内,十几名掌柜纷纷磕头谢恩,几名官员见状也算默认。

魏洛说完,立刻带着刘恒回锦衣卫衙署,郭铮也跟着一起离开;而监刑的活,就落到肖阳头上。

*

徐瑄来时,准确地说被人扶着来的,昔日高大强壮的身躯,只不过几日功夫,看着衣服就大许多。

他脸色也不太好,煞白煞白的,下巴还长着胡茬。

其实有些狼狈。

沈瑶只看一眼,就将目光移开。

《大旻律·名例律》规定:“凡决杖者,臀腿受,去衣受刑。”

受刑者需趴伏于地,褪去下衣,用长五尺丶宽二寸的毛竹大板击打臀部,因此被人戏称“竹笋炒肉”。

杖刑的恐怖在于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受刑者需要在衆目睽睽下扒下底裤,屁股打得皮开肉绽,这种羞耻感除掉腐刑外,是任何一种刑罚难以比及的。

徐瑄这麽骄傲,因为她受到两次羞辱,沈瑶越发心惊胆战,还有愧疚。

现在,她不太敢看他,她知道徐瑄一定恨死她了,那淬毒的目光恨不得她立马死掉,永远消失在他眼前。

杖刑开始,三十下,每一板子打在徐瑄身上,却也一杖一杖落在她心中。

沈瑶数着数:一,二,三,四……二十九。

最後一下,沈瑶终于鼓起勇气,擡眼看他,可徐瑄已经昏死过去。

扶他来的小厮说道:“公子来时坐车,眼下重伤,得擡着回去,可路程较远。”

沈瑶明白了,小厮想就地修养。

距离这里最近的地方是书斋後房,那里是她平日休息之所,眼下也只好这样。

沈瑶雇人将徐瑄擡回书斋,又找个郎中过来,给他看病,“公子身体虚弱,伤口恶化,今晚怕要高烧。”

沈瑶心蓦地发紧,问:“那怎麽办?”

“我开些药,你赶紧煎好喂他。另外,过两日炖些鸡汤,给他补补身子。”

沈瑶一一应下。

郎中走後,小厮给他上药,沈瑶便在院中蹲着煎药。

寒风乍起,吹得木柴浓烟四处飘荡。

沈瑶擡头,见天空阴沉沉的,黑云滚滚,似乎要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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