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八天。
阿默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
就是这么还带了这么多血族?
这是要答应我的心意了?
所以带了一堆血族来见证?
但是,阿默上来就是一句,
“你要不要当我的血仆?从此以后你的血液归我所有!”
血仆?这是什么?
阿默的要求,我当然是答应了!
但是我看见阿默在给我使眼色!
我懂了!
阿默现在需要立威,所以她打了我的主意……
得呗,不就是被打两下,问题不大。
而且,我的领地在魔族的偏远地区,而魔族的记性不怎么样,整个魔族除了夜大夫,其他魔族的关系都不怎么样,又这么久没出现了,除了夜大夫,应该没有其他魔族还记得她。
而且,那些魔族现在没有一个在这里,没事!
所以我演戏,三招就输了。
顺理成章成了阿默的血仆。
还跟着阿默去了血族。
虽然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身边只有我一个异性。
没关系,慢慢来。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四十六天。
我现了危机。
那个叫丹尼尔的血族,阿默对他不一样。
丹尼尔似乎不会说话,但是他和阿默的默契很高,明明丹尼尔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了几个手势,其余血族都一脸懵,但是阿默就能点头,继续安排任务。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丹尼尔搞走。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天。
小动作被阿默现了。
阿默告诉我,她只是见到丹尼尔很亲切,没有其他意思。
我还是不放心。
所以她亲了我。
虽然一触即离,但是我还是放心了。
阿默还是最喜欢我,她对那个丹尼尔一点想法都没有!
她的唇好软,好想再亲一次。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三天。
阿默果然最喜欢我的血,每次她饿了都来找我。
她只需要进食一次,就可以三个月不进食,每次她都会找我,也没有其他血仆!
我就知道,她一定喜欢我!
养小蝙蝠的第九十二万六千七百三十六天。
不知不觉,我和阿默都遇见两千五百多年了。
阿默每百年需要沉睡一年,我也一样,前九年我们会抛下一切到处去玩,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已经离不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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