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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页)

韩冬河发消息:“喜欢就好。”

他又发了一句:“你…喜欢民谣?”

程艳南没有想到,韩冬河会问她这个问题。

她如实回答:“是的,很喜欢。但我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喜欢民谣的,他们都觉得矫情。”

韩冬河看着程艳南发送的“很喜欢”三个字。

她是他发现的第一个喜欢民谣的女生。

韩冬河很开心,打出一串字:“我也喜欢民谣。”

他刚想点击发送,动作却停了下来。他思考了几秒後,又加了几个字。

“巧了,我也喜欢民谣,李冠一也喜欢。”

还好消息没立马发出去,给了自己修改的时间。刚刚的打字完全出于本能,还好大脑及时控制住了他。

手机的另一端,程艳南也确定了韩冬河喜欢民谣。

程艳南发了一个点赞的表情包。

程:“不错,我们都很有品味。”

程:“你最喜欢听谁的歌?”

韩:“对于民谣,我来者不拒,每首歌都能听,每首歌都有不同的味道。”

韩:“最喜欢的歌手嘛,我挑不出来。马頔丶赵雷丶朴树丶邵帅丶夏小虎的歌我都听,他们的代表作我都听过几百遍了。”

程:“我也是大杂烩,谁的歌都听几首。我最喜欢的歌是《南山南》和《南方姑娘》,也总听《董小姐》和《莉莉安》。”

韩:“我也爱听这些歌。”

程:“你听过那麽多民谣,如果以後有好听的,也分享给我听听。”

韩:“好。”

当韩冬河发现程艳南喜欢的歌和他非常像时,他的心里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让他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举个例子,就像伯牙抚琴遇子期,恰逢知己。

程艳南已经四天没有见到过妈妈了。

这几天,没有人为她的水杯装满热水,没有人在她出门前检查她的头发梳没梳整齐,没有人在小区门口的公交车站等她放学。

会考结束後,程艳南清洗自己的校服,发现吸了水的校服很沉,她根本拧不动。

最终她还是用洗衣机把校服洗好丶脱水,晾到阳台上。

校服右臂有两条在会考上留下的水笔痕迹,洗衣机没有洗掉这些污渍。

之前,程妈都是手洗她的校服,还把袖口和衣领都打上肥皂用力搓,所以她的校服一直很干净整洁。

原来洗校服也很麻烦,可是妈妈为她手洗了10年的校服。

她总觉得理所应当,却忽略掉了这些表达爱意的细节。

程艳南从钱包里拿了6块钱,准备继续在学校门口的麦克汉姆买汉堡做为早餐,出门上学。

所有的历史和地理课都被抹掉,分给了其他学科。

从上午会考收卷的那刻起,理科生就已经与历史和地理进行了告别。

程艳南拿钥匙打开家门时,就闻到了煮饺子的香气。

妈妈回来了。

她赶紧跑到厨房,锅里的饺子正在沸腾,程妈正在捏一个饺子的褶儿。

“回来啦?”程妈把饺子放在盖帘上,“饿了吧?一会儿就吃饭。”

程艳南看着妈妈,妈妈看起来憔悴了很多,胳膊上还带着黑布。

程艳南抱住妈妈,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妈,我想你了。”

“妈妈也想你。”

妈妈是妈妈,妈妈也是女儿;女儿想妈妈,妈妈也想妈妈。

生活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

每天早上,保温杯里都有满满的热水,程妈会检查她的头发是否梳好,晚上还在公交车里没下车时,就能看到公交车站有一个人影。

程艳南还是中午和董心瑶丶馀娇娇一起吃午饭,晚上一起放学走到校门再分别;群聊“智障三人组”里,依旧隔几个小时就出现来自不同人的八卦丶吐槽老师和快乐的生活小事儿;每天晚上8点30,韩冬河的物理作业会准时发到程艳南的手机上,两人之间偶尔会互相分享自己发现的不错的民谣歌曲,或者聊聊天。

一切好像没有变化,一切又都已经变化。

离开的人长眠于土里,或许变成星星,或许变成其他美好的东西。

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好好地丶认真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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