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晋也只是提议,还未来得及与父母商量,先来问她的意思。见她反对,也只好作罢,没有多说什麽。
孟薇洗漱好,换了一件衣服出来,她望见餐桌上的排骨汤,暖暖香香地勾着她的胃,她走过去,在餐桌旁坐下来。
丁子晋坐在她对面,将碗端过去,说:“山药是养胃的,我见你胃口似乎不好,以後家里的饭,都我来安排吧。还有时差,是不是难调过来,如果难调,公司那边先不用着急上班,回头,我让人把你调到楼上来。”
孟薇听着他说了这一大堆,她笑着看他,“把我调到楼上去做什麽,难不成给你做秘书?”
丁子晋听见她调侃的兴头,心情也不觉畅快,他说:“如果你不介意,我求之不得。”
孟薇嘴上起皮,没有血色,却还是抿着唇瓣笑了一下,打趣说:“想得美,我一个工科女,不去敲代码,给你当秘书,岂不是便宜你,要给你打两份工。”
“我又不是不付工资,你就算想打三份工,我也乐意。”
孟薇捏着勺子喝了口汤,山药的气味配上排骨汤,又香又甜,她笑着,话赶话一样,“三份工,你这大老板也太压榨人了,还想要我做什麽,嗯,不会是要我给你打扫卫生收垃圾吧?”
丁子晋牵唇笑:“我哪里舍得,我想让你当丁太太。”
孟薇捏着瓷勺的手轻顿,唇边的笑容凝固住,她低着头,一时不知道该怎麽接这样的话,打趣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又舀了一勺汤,抿了一口,不再接下去这个话题。
丁子晋坐在对面,也低头喝碗里的汤。
决心永远没有潜意识里的反应真实,她说过会慢慢爱上他,说过有一天,要比肩他对她的爱,更说过要成为他的太太……她的决心那样大,大到他恍惚地像是做了一场美梦。
这样的梦的确美,美到他甚至几乎就忘记了事情最原本的面目。
她不爱他。
一个人,尤其是女人,她爱不爱那个男人,其实一眼就可以分辨。
沈放笃定地一次又一次地将她从自己身旁带走,无非就是仗着,他知道她爱他,有了这一点,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地,让他成为了失败者。一个即便赢得了躯壳,也依旧无法改变他失败者的身份。
他无法接受失败,尤其是在这一件事情上。
假期结束,孟薇已经上了一周的班了。
因为上回丁子晋来送花的缘故,现在整个公司上下的气氛都很微妙,从主管到同事,甚至前台,所有人都对她很客气。说实话,她还从来没有在一个大集体里,感受过这样的氛围。
人都是这样的生物,趋利避害,以为她和丁子晋关系匪浅,不论有没有交集,客气三分准是没有错。
也无可厚非。
只是订婚的提议後,丁子晋就一直就记在心里。
在他三番五次明里暗里的试探之下,孟薇最终答应他,在周日的晚上,与他一起回家,和丁子晋的父母一起吃一顿家常便饭。
算是第一回正式上门,总还是要有准备。
她不知道要准备什麽,在网上找一个又一个的攻略,最後决定,去商场买了几身衣服,首饰还有牌子的衣物装饰搭配,没有多贵重,只是代表着她作为晚辈的,应该有的礼数。
丁子晋知晓她忐忑,饭席上一直两头主动找话题。
丁父与孟薇母亲相识,因两家是世家,唐卉琬也照常在商界里交际,所以打照面有生意往来,都是常事。
因此,有这样一层关系,丁父对失去父母所有亲人的孟薇,又多了一丝怜爱和疼惜。
只不过,丁母对孟薇,态度说不上差,却也并不好。
孟薇能够察觉出来。
女人对女人天生有一种独特的情感,这样的情感,通常不会是友好的。尤其是,当这个女人要成为她唯一儿子的另一半之时。
丁母对孟薇的不满意,有多层。
一来,她不喜欢孟薇这样孤僻的性子。二来,也因为唐卉琬的缘故,她带了些偏见,唐卉琬生前的风评并不好,这样熏陶之下的孟薇,不会好到哪里去。
丁子晋给孟薇夹菜,丁母看在眼里,淡淡开口问:“婚期定了麽?”
丁子晋笑着说:“还没有。因为不知道什麽黄道吉日,还是想让爸妈一起参详着来,这样正式一些,薇薇,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