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相信……跟我去看……”
门咔嚓一声打开,走出了怒气冲冲的斯蒂文。
“你在这里等我,我们有事要出去一下。”他勉强笑了笑,将福特车的钥匙递过来,“我拜托我的同事把你的车拖来了警局,你可以去看看。”
姜潮终于又拿回了福特车,想到里面的食物和银器,心里好受了一点,遇到血族也不再是任人宰割了。
警察局的女警官给他泡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让他的手脚回暖许多。
他在椅子上等得快要睡着,斯蒂文和他的同事才回来了。
“怎麽样?”姜潮问,“他们这下该相信你了吧?”
斯蒂文的表情难看,隔了许久,慢慢摇摇头,“不见了。”
“什麽不见了?”
斯蒂文转过头来直勾勾盯着姜潮,“那些尸体,不见了。”
据斯蒂文所说,商店里有三具尸体,两具普通人,一具血族,怎麽会不见了?姜潮想到一个可能性,顿时如坠冰窖。那些尸体,会不会被感染了,已经变成了血族离开了原地?可是那具血族的尸体又去了哪里呢?
斯蒂文的上司走过来,脸色不是很好,“这下你该满意了,让三个警察和你一起去看了一间被偷盗的商店,而今天大家才忙完一起街头斗殴!你真该好好休一次假了。”
姜潮不知道该怎麽安慰他,“那些人不相信你,他们早晚会後悔的。”
斯蒂文抹了把脸,“我会一直向上级反映的。”
“对了,”姜潮突然想到,“你知道,哪里有典当铺吗?老板是一个犹太老人。”
姜潮早就想去找剧情里的重要配角,犹太老人亚伯拉罕,他从年轻时就于血祖斗智斗勇,自己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心爱的妻子死在血祖手上。他对血族了解甚深,而且睿智渊博,持有一把萨杜的银剑。
和亚伯拉罕在一起,至少不用担心有性命之忧,只可惜,姜潮对纽约不熟悉,怎麽也找不到他。斯蒂文在纽约生活多年,也许会听说过。
“似乎有一家。”斯蒂文思索了一番,“你找典当铺干嘛?”
“额……诺拉博士说过,典当铺老板知道这些怪物是怎麽回事。”
对不起了,诺拉博士。
斯蒂文没有怀疑,开着车来到一家店铺外。
“没有人。”姜潮失望地看着紧锁的铁门。
“我们在这里等。”斯蒂文打定主意要找到姜潮口中的犹太老人。
姜潮突然想到今晚可能是亚伯拉罕和主角几人被困在一家商店的那一晚。可惜,他不知道他们在哪个商店,不然可以去救援一二。
两人在车里合衣睡了一宿,天刚刚微微亮的时候,被一阵喇叭声吵醒了。
一辆大货车停在他们身後,因为当铺的门被福特堵得严严实实,所以司机不得不下车来敲他们窗户。
姜潮猜到是亚伯拉罕和主角们回来了,赶紧下车。
一个身材魁梧,体格健壮的男人站在车旁边。他长着一头浓密的黑发,脸上蓄着的络腮胡几乎与头发连成一片,五官粗狂,整个人看起来非常不好惹。
这一定就是人气配角,人称鼠叔的费特。
他的祖辈曾经做过纳粹,父亲倍感耻辱,希望费特从事医生律师这样的光鲜行业,结果费特却退学做了一名城市捕鼠员。
他为人冷静大胆,是後期与血族抗争的主要人物,有过很多出彩的片段。
看剧的时候,姜潮非常喜欢这个豪爽的男人,现在看见鼠叔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不由一阵激动,但是表面上还要努力压抑住,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我们是来找亚伯拉罕教授的,请问他在吗?”
“你找教授有事吗?”原本因为姜潮稚气的外表有些放松的费特立刻警惕起来。
姜潮和斯蒂文对视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