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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法典为刃裁罪孽 双院联审定乾坤(第1页)

均平三十四年九月十五,大明联邦京城的秋意已深,梧桐叶铺满街巷,带着肃杀的凉意。安全署北镇抚司监狱内,高墙耸立,铁丝网缠绕,岗楼里的守卫神情肃穆,荷枪实弹,空气中弥漫着压抑的气息。赵天虎、张世豪两名重犯,已被正式关押在此,等待大明国司法体系的最终审判——这场由兵事都察院与民生都察院联合公诉,兵事大理事与大理寺联合审理的案件,注定要载入大明联邦的司法史册。

北镇抚司监狱的重刑牢房,是大明联邦安保等级最高的羁押场所。牢房由厚重的青石砌成,墙面光滑坚硬,门窗均为特制合金,防弹防逃,墙角的监控设备全天候运转,无任何死角。赵天虎被关在东侧牢房,他穿着囚服,头杂乱,昔日刑巡司司长的嚣张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满脸的颓丧与恐惧。他蜷缩在床角,双手抱头,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被他迫害的民众、被他杀害的兵人,以及那些铁证如山的罪行,整夜无法入眠。

西侧牢房的张世豪,状态更为狼狈。他面色蜡黄,眼神呆滞,时不时喃喃自语,反复念叨着“我不该贪”“我不想死”。昔日冰原府议事会副议长的风光,在铁窗之内化为泡影,只剩下对死亡的无尽恐惧。他深知自己罪行滔天,大明国的法典绝不会轻饶,每一次牢门的声响,都会让他浑身颤抖。

监狱内的生活严格而规范,每日的作息、饮食都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特殊待遇。赵天虎、张世豪与其他重犯一样,每日要进行必要的劳动改造,背诵大明国法典条文,接受思想教育。但两人早已心如死灰,劳动时无精打采,背诵条文时敷衍了事,眼中只剩下绝望。

与此同时,兵事都察院与民生都察院的联合公诉组,正在紧锣密鼓地整理公诉卷宗。兵事都察院以赵天虎涉嫌杀害兵人、袭击兵区为由,依据《大明国兵事与兵人保护法典》《大明国兵地法典》提起公诉;民生都察院则依据《大明国宪典》《大明国刑典》《大明国官员法典》《大明联邦安全法典》,对两人涉嫌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分裂大明联邦、包庇犯罪、侵害民生等多项罪行提起公诉。

公诉组组长、兵事都察院右都御史秦风,看着桌上厚厚的卷宗,语气严肃地对组员们说:“赵天虎、张世豪的罪行极其严重,特别是赵天虎,在武装袭击冰原兵区时,下令炮击防御阵地,导致一名均平民生部队成员重伤不治,一名士兵腿部永久残疾,其行为已构成《大明国兵事与兵人保护法典》第三十二条‘故意杀害、伤害兵人罪’,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惩。我们的公诉书,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典准确,让两名罪犯无从辩驳。”

民生都察院左都御史林晓燕补充道:“张世豪作为主谋,其罪行涉及面广,危害极大。他利用职务便利,垄断非法产业,非法获利数千万两,严重违反《大明国官员法典》;包庇贩婴团伙,导致数十名儿童被拐,家庭破碎,违反《大明国刑典》;妄图分裂大明联邦,破坏地方稳定,违反《大明联邦安全法典》;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导致五百余人受害,违反《大明国宪典》中关于民生保障的条款。我们要将这些罪行逐一列明,附上确凿证据,让审判庭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经过十余天的精心准备,联合公诉组完成了长达百页的公诉书,附上了三十余卷证据材料,包括供词、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监控录像、法医鉴定报告等,确保每一项罪名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

十月初一,大明联邦司法史上次兵事大理事与大理寺联合审判正式启动。审判庭设在大理寺正堂,庄严肃穆。正堂中央悬挂着“大明联邦司法公正”的匾额,匾额下方,兵事大理事主审官赵毅、大理寺卿王劲松并排而坐,两侧分别是兵事大理事、大理寺的陪审官,以及来自兵事都察院、民生都察院的公诉人。

审判庭两侧,设有专门的监督席,来自冰原府的工农监督代表、百姓监督代表共计二十人受邀列席。工人代表李铁柱拄着拐杖,坐在监督席前排,他的身旁是农民代表王老汉、妇女代表陈桂兰、少数民族代表乌力罕,还有其他受害民众代表。他们身着朴素的衣物,眼神坚定,要亲眼见证正义的审判。

上午九时,审判正式开始。法槌落下,清脆的声响回荡在正堂之内。书记员高声宣读庭审纪律后,兵事都察院右都御史秦风、民生都察院左都御史林晓燕作为联合公诉人,依次站起身,宣读公诉书。

秦风手持公诉书,声音洪亮有力:“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官,依据《大明国兵事与兵人保护法典》第三十二条、《大明国兵地法典》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本院查明,被告人赵天虎于均平三十四年八月初三,指挥刑巡司巡捕队武装袭击冰原兵区,下令炮击兵区防御阵地,造成均平民生部队成员赵刚重伤不治,士兵李明腿部永久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害兵人罪、故意伤害兵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审判庭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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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秦风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医对赵刚的尸检报告,证实其系炮弹碎片击中要害死亡;李明的伤情鉴定报告,显示其腿部神经断裂,永久丧失行走能力;多名兵人证人的证言,证实是赵天虎下达了炮击命令;巡捕队成员的供词,佐证了赵天虎的犯罪事实。

林晓燕接着宣读:“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官,依据《大明国宪典》第五十六条、《大明国刑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大明国官员法典》第三十条、《大明联邦安全法典》第十七条之规定,本院查明,被告人张世豪、赵天虎涉嫌多项严重犯罪:其一,贪污受贿罪,张世豪非法获利三千余万两,赵天虎收受贿赂一百二十万两;其二,滥用职权罪,两人操控刑巡司,安插亲信,培养私人武装;其三,分裂大明联邦罪,妄图将冰原府从大明联邦治理体系中剥离,形成割据势力;其四,包庇罪,包庇贩婴、走私、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其五,侵害民生罪,强占土地、克扣工资、欺压民众,造成五百余人受害。上述罪行,均有充分证据证实,请审判庭依法判处两人相应刑罚,剥夺其终身公民权利!”

林晓燕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两人的银行流水、秘密账户明细,证实其贪污受贿数额;私人武装的训练记录、武器购买凭证,证明其培养武装的事实;加密通讯记录、涉案人员供词,证实其分裂意图;受害民众的证言、被强占土地的现场照片、被拐儿童的名单,佐证其侵害民生的罪行。

公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赵毅问道:“被告人张世豪、赵天虎,对公诉人指控的罪行,你们有何异议?”

赵天虎抬起头,眼神躲闪,声音沙哑:“我……我对杀害兵人的罪名有异议,炮击命令不是我下的,是张世豪指使的……其他罪名,我认罪……”

张世豪立刻反驳:“你胡说!炮击命令是你自己下的,与我无关!我承认我有贪污、包庇的罪行,但我没有分裂大明联邦,也没有指使你杀害兵人!”

两人当庭互相推诿,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公诉人秦风当即反驳:“被告人赵天虎,多名巡捕队成员和兵人证人都证实,炮击命令是你亲自下达的,你手中的指挥记录也有相关签字,证据确凿,你无从抵赖。被告人张世豪,加密通讯记录显示,你与赵天虎多次商议袭击兵区的计划,明确表示‘可动用重型武器,务必拿下兵区’,你对杀害兵人的罪行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审判庭传唤了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均平民生部队士兵李明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进审判庭,他指着赵天虎,声音悲愤:“就是他!是他下令炮击我们的阵地,我的战友赵刚当场牺牲,我也被炮弹碎片击中,永远站不起来了!他身为刑巡司司长,却残害守护民众的兵人,罪该万死!”

巡捕队原成员王强出庭作证:“我曾是刑巡司的人,袭击兵区的命令是赵天虎亲自下达的,张世豪也多次通过通讯器催促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拿下兵区’,他们两人都是主谋!”

被拐儿童的母亲陈桂兰抱着女儿,泪流满面地说:“我的女儿被拐三年,受尽苦难,都是因为张世豪、赵天虎包庇贩婴团伙!他们为了钱财,不顾孩子的死活,不顾家庭的破碎,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农民代表王老汉、工人代表李铁柱等也纷纷出庭作证,讲述了自己被强占土地、克扣工资、遭受殴打的经历,控诉两人的罪行。

证人作证完毕,审判庭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激烈辩论。赵天虎的辩护人辩称,赵天虎系被张世豪胁迫,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张世豪的辩护人则称,张世豪没有分裂大明联邦的主观意图,相关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构成分裂罪。

公诉人秦风反驳道:“被告人赵天虎身为刑巡司司长,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其收受巨额贿赂,积极参与犯罪活动,组建私人武装,袭击兵区,主观恶性极大,并非被胁迫。被告人张世豪的加密通讯记录、私人武装训练计划、妄图夺取地方治理权的密谋,均证实其有分裂大明联邦的明确意图,证据确凿充分,辩护人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

民生都察院左都御史林晓燕补充道:“两名被告人的罪行,不仅违反了大明国多部法典,更严重侵害了大明联邦的利益和民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们的犯罪行为,导致冰原府民生凋敝、民怨沸腾,破坏了地方的稳定与和谐,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监督席上的工农代表和百姓代表,全程认真聆听庭审,不时记录要点。在庭审间隙,审判长邀请监督代表表意见。李铁柱站起身,声音坚定:“审判长,两名被告人作恶多端,害了无数百姓和兵人,证据确凿,我们要求依法严惩,剥夺他们终身公民权利,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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