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28章他不喜欢傅晚司。
关系算是定下来了。
傅晚司三十四岁这年。
正儿八经地谈上恋爱了。
说起来让人笑话,细琢磨这事儿之後,傅晚司发现他还真没什麽经验。
什麽是谈恋爱他知道。
真放自个儿身上了,这恋爱要怎麽谈,他倒迷茫了。
也不好跟外人问,就自己琢磨。
左池见天儿地抱着那本《山尖尖》看,跟什麽惊世名着似的宝贝着。
因为是傅晚司的书,他不好意思往上面写字,就特意买了个漂亮的粉色封皮笔记本,把里面特别喜欢的段落都抄下来了。
左池东西不背着傅晚司放,笔记本就摆在茶几上,书也在,平时没事儿就躺沙发上“赏读”。
等他下午上班走,傅晚司坐到左池经常坐的位置,拿起了那本《山尖尖》和摞着的笔记本。
书被保存的很好,连个小折痕都没有,他记得左池说过他喜欢书,舍不得弄坏了。
傅晚司翻开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已经记了三分之一了,黑色钢笔字是抄下来的原文,橙色水笔字是批注。
左池用了两种字体,记正文就认认真真用一手漂亮的行楷,写批注的字也不知道是什麽体,圆溜溜的,横撇竖折都打着弯儿,可能是左池体吧。
写到喜欢的地方还会画个简笔小桃子,拿粉色水笔涂成实心的。
非常有童趣的一本笔记。
傅晚司看了个开头就笑了快三遍。
他挑着那些小批注看。
其实这本书讲的是个村子的故事,一个小村子的兴衰映射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庞大的悲伤轻飘飘地浓缩在女人和男人身上,细枝末节的地方太多。
左池特别喜欢描述爱情的部分,记下来的大多是这些。
在一段写男人干活儿伤了手,女人帮他包扎的段落下面,义愤填膺地批注了一行“这麽笨的人在我家活不过一个月”,几个感叹号後面又圆圆地写了一句“但在叔叔家能活,我现在就在叔叔家,他特别喜欢我,我可以不聪明”。
傅晚司扑哧笑了。
傅晚司感觉新鲜,他没从这种角度复看过自己的书,捧着笔记看了很久,杯里的咖啡凉了都没注意,天黑了去点了个灯继续看。
文中女人曾经捡了块漂亮的石头,男人喜欢,宝贝得打磨了好些日子,说要想办法穿个孔,挂在脖子上,女人嫌石头不好看,隔天给他买了个小坠子。
几十年过去,男人临死前都戴着。
左池心心念念地把这段抄下来,但是没有批注,只是用橙色水笔画了两个紧紧挨在一起的小桃子。
傅晚司按了按脖子,看着两个小桃子,心里说不上来的感觉。
酸酸软软的。
过了好一会儿,他合上笔记,原封不动地和书一起放了回去,拿手机给程泊发了条消息。
程老板大概是闲得慌,立刻回了个电话。
“你什麽时候对翡翠感兴趣了?上回说给你介绍买个招财的貔貅,你还说我缺心眼儿。”
“你缺心眼儿跟貔貅没关系,”傅晚司喝了口凉咖啡,“小万的东西卖我几十个,你不亏心?”
程泊打了个哈哈,脸皮死厚死厚的:“你跟哥计较这俩钱干什麽,你又不缺。”
傅晚司说:“让老赵找几个好的,过几天我亲自去看。”
“多好是好啊?什麽样儿的?你详细说说,他那儿货不少,就是没往这边捎。”
程泊求神拜佛的惯了,没事就往自个儿身上倒腾点求财转运的,前一阵还去老赵那儿看过:“有个特漂亮的蝉,有年头的,要我大六,他真敢要啊,有那一百万干什麽不好……”
“小玩意是真漂亮,我没舍得,你去看看?一鸣惊人,咱们搞事业的就喜欢这个。”
傅晚司对事业没兴趣,让程泊把满身的铜臭味收收。
他以前不迷信这些,也不喜欢,身上除了手表很少戴东西,但现在不一样了。
顿了顿,他说:“钱不是问题,让他找个……求平安健康的吧,好料子也行,我找人做。”
程泊沉默了半晌,小心地问:“你……体检去了?”
“?”
傅晚司嗤了声,“是,得癌了,准备上坟吧。”
“你看你,说不说就急,”程泊笑了,“我还以为你遇上什麽事了呢,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