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市井
在迎客来客栈做杂役的日子,平淡而忙碌,沈绾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跟着王婶一起准备客栈一天所需的食材,然後是打扫大堂丶擦拭桌椅丶准备碗筷,客人多的时候,她要不停地端茶送水丶传菜结账,忙得脚不沾地,到了晚上,送走最後一波客人,还要清洗堆积如山的碗碟,收拾干净後厨,才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那个狭小的隔间休息。
这样的生活,和她在现代舒适便捷的大学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热水澡,甚至连吃饱饭都要靠自己拼命干活,刚开始的几天,她几乎累得散架,手上磨出了水泡,腰酸背痛得厉害,晚上躺在床上,常常会忍不住想家,想那些熟悉的人和事,偷偷掉眼泪。
但她知道,现在不是软弱的时候,她没有退路,只能咬牙坚持。
王婶虽然性子急,但对她还算照顾,见她一个年轻姑娘家,干起活来从不偷懒,手脚也还算麻利,渐渐对她多了几分和善,有时候会多给她一个窝头,或者在她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让她歇口气。
客栈里的客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什麽样的人都有,有走南闯北的商人,他们带来各地的奇闻异事;有赶考的书生,聚在一起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有行色匆匆的旅人,脸上带着疲惫和风尘;也有一些本地的市井小民,来这里喝上一壶劣质的酒,聊聊天。
沈绾一边干活,一边默默地听着他们的谈话,这些谈话,成了她了解这个时代最直接的途径。
她听到客人们谈论最多的,是边境的战事。
“听说了吗?前阵子大将军卫青又率军出征了,大败匈奴右贤王,斩获颇丰啊!”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唾沫横飞地说道。
“可不是嘛!陛下龙颜大悦,亲自到军中劳军,还加封卫青为大将军,赏赐无数!卫家可真是风光无限啊!”另一个客人接口道。
“卫青大将军确实厉害,不过啊,我听说这次出征,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小将,是他的外甥,年纪轻轻,却勇猛得很,立下了不少战功呢!”
“哦?还有这等事?叫什麽名字?”
“好像是叫。。。霍去病?对,就是霍去病!听说才十五六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敢带着一队轻骑,深入敌境,杀了不少匈奴人!”
霍去病!
正在旁边收拾碗筷的沈绾,听到这个名字,手上的动作猛地一顿,心脏瞬间加速跳动起来。
她停下脚步,屏住呼吸,竖起耳朵,仔细听着他们的谈话。
“十五六岁?这麽小就敢上战场?还是轻骑深入?这也太勇猛了吧!”
“谁说不是呢!不愧是卫大将军的外甥,虎父无犬子啊。。。哦不对,是虎舅无犬甥!”
“哈哈,说得是!这霍去病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胆识,将来必定是我大汉的栋梁之材!”
“就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封侯了,年纪这麽小就封侯,那可是千古少有啊!”
“难啊!封侯哪有那麽容易?不过以他的功绩和卫家的势力,将来前程不可限量啊!”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语气里充满了赞叹和好奇。
沈绾的心,像是被什麽东西填满了一样,暖暖的,又带着一丝激动。
元朔五年!她记得,卫青大败右贤王是在元朔五年春,而霍去病第一次跟随卫青出征,应该是在元朔六年,难道是她记错了?还是这些客人的消息有偏差?
不,也许他们说的,就是元朔六年那次出征的先兆?或者,是霍去病在正式出征前,已经在卫青军中崭露头角,有了一些小规模的战斗经历?
不管怎样,听到有人在谈论他,听到他的名字被人称赞,她的心里就涌起一股莫名的骄傲和亲切感,仿佛被称赞的是自己一样。
十五六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那个时候的他,应该是什麽样子的呢?是不是已经像史书里说的那样“少言不泄,有气敢任”?是不是已经眼神锐利,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锐气?
她想象着那个画面,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苏丫头,发什麽呆呢?客人都等着呢!”王婶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带着一丝不满。
“啊?哦,对不起王婶,我马上就来!”沈绾回过神来,连忙加快速度,将手里的碗筷收拾好,端进後厨去清洗。
虽然只是短暂的听到了关于他的消息,但这已经给了沈绾巨大的鼓舞,她不再觉得这份辛苦的工作那麽难以忍受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着同一片空气,甚至可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擦肩而过。
这个念头,支撑着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疲惫的日夜。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绾渐渐适应了客栈的生活,她的手脚越来越麻利,和王婶的关系也处得越来越好,王婶见她识字(沈绾不敢说自己认识简体字,只说在家乡的时候跟着父亲学过一点),有时候还会让她帮忙记账,给她多算一点工钱。
沈绾省吃俭用,把攒下来的一点工钱小心翼翼地存起来,她知道,这点钱远远不够她在长安长期生活下去,更别说去接触到霍去病那样的人物了。她必须想办法,找到一个更好的出路。
她开始利用空闲时间,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里转悠,熟悉这座城市的布局和风土人情。
长安城很大,布局严谨,呈棋盘状,皇帝居住的未央宫和长乐宫,位于城市的南部和东部,气势恢宏,守卫森严,普通人根本无法靠近,城市的北部和西部,则是商业区和居民区,市井繁华,人流密集。
沈绾最喜欢去的,是城西的西市,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不仅有本地的商户,还有很多来自西域甚至更远地方的胡人在这里经商,各种奇珍异宝丶香料丶丝绸丶皮毛。。。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她常常在西市的角落里,看着那些穿着华丽衣裳的贵族子弟和达官贵人,从身边走过,他们大多神情倨傲,对周围的平民百姓不屑一顾,沈绾知道,霍去病就属于这样的阶层,他是皇後卫子夫的外甥,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身份尊贵,出入有车马,居住在豪宅大院里,和她这样的市井小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想要见到他,难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