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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对吧(第1页)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对吧

酒店套房的落地窗外,曼哈顿的晨雾还未散尽,帝国大厦的尖顶在乳白雾气里只剩个模糊轮廓。宁之初裹着魏庭的真丝睡袍坐在阳台藤椅上,指尖捏着半杯冷掉的美式,目光追着楼下晨跑的人群晃神。身後传来浴室门开合的轻响,带着湿热的水汽,她回头时,正好撞见魏庭擦着头发出来。

他没穿衬衫,米白色真丝睡袍松松垮垮系在腰间,露出线条流畅的锁骨和肌理分明的胸膛,水珠顺着他下颌线滑进领口,没入布料深处。听见动静,他擡眼望过来,黑眸里还带着刚睡醒的慵懒,看见她冻得发红的鼻尖,眉头微蹙着走过来:“怎麽不穿外套?纽约的晨雾比华尔街的寒流还伤人。”

宁之初想站起来,却被他按住肩膀按回椅子。他弯腰替她拢紧睡袍领口,指腹擦过她耳尖时,温度烫得她轻轻一颤。浴袍上的雪松味裹着水汽漫过来,她忍不住擡头,正好看见他喉结滚动,视线从她沾着咖啡沫的唇滑到她攥着杯子的手,忽然笑了:“偷喝我的冷萃?”

“谁偷了,”她故意擡下巴装懵,尾音却忍不住发飘,“魏总昨晚把我的热可可喝光了,这是补偿。”他低头时,鼻尖差点碰到她的额角,湿热的呼吸扫过她眼睑:“那我用别的补偿?”说着伸手拿过她手里的咖啡杯放在石桌上,掌心覆在她冻得发凉的手背上,“楼下餐厅的烟熏三文鱼贝果好了,去换件衣服,带你去吃。”

宁之初转身去衣帽间时,瞥见镜里自己的模样——睡袍领口滑到肩头,露出颈间魏庭送的珍珠项链,珠子被晨雾浸得泛着柔润的光。她对着镜子偷偷把领口又拉低半分,指尖捏着项链坠子深呼吸,想装出成熟女人的从容,却在转身撞见倚在门框上的魏庭时,耳尖瞬间烧起来。

他换了件浅灰色定制衬衫,领口两颗纽扣没扣,露出锁骨处淡淡的旧疤——那是去年操盘时熬了三天三夜,不小心撞在办公桌角留下的。他指尖夹着条领带,目光从她泛红的耳尖滑到她紧抿的唇,忽然朝她招招手:“过来,帮我系领带。”

宁之初走过去时,心跳快得像华尔街开盘时的报价声。她学着母亲教的样子,把领带绕过他颈间,手指却总被他衬衫上的珍珠母扣勾住。魏庭垂着眼看她,呼吸落在她发顶,忽然伸手按住她的手腕,带着她的手慢慢收紧领带:“左边要比右边长两公分,不然不对称。”他的声音低得像呢喃,指尖顺着她的手腕往上滑,轻轻捏了捏她的小臂,“紧张什麽?我又不会吃了你。”

她猛地擡头,撞进他深不见底的黑眸里。他的视线停在她唇上,喉结又滚了下,却没再靠近,只是松开手,替她把鬓角的碎发别到耳後:“好了,再不去贝果该凉了。”

餐厅藏在麦迪逊大道的巷子里,木质招牌上刻着褪色的“1927”字样。魏庭替她拉开藤椅时,阳光正好穿过百叶窗,在他衬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服务员端来贝果时,他自然地把自己盘里的牛油果片夹给她,指尖碰到她筷子的瞬间,她下意识缩了下,却被他轻轻按住手背:“多吃点,下午带你去苏活区,要走不少路。”

宁之初咬着贝果,偷偷看他用刀叉切三文鱼的模样。他握刀的姿势精准有力,指节分明,手腕上的百达翡丽腕表随着动作轻轻晃动,表盘里的纽约时区正好指向上午九点。这是她第一次见他不穿西装的样子,少了几分华尔街的凌厉,多了些居家的温柔,却更让人心跳加速。

吃完早餐往苏活区走,街头艺人正用萨克斯吹《纽约,纽约》,旋律裹着焦糖爆米花的甜香漫过来。魏庭走在外侧,手臂虚虚护着她,路过一家复古唱片店时,她突然停住脚步:“我进去看看,很快就出来。”他笑着点头,靠在门口的路灯下等她,指尖夹着支没点燃的雪茄,目光追着她在唱片架间穿梭的身影,像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

宁之初翻到一张法兰克辛纳屈的黑胶唱片,刚想回头叫他,就看见他正低头接电话。阳光落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眉头微蹙,声音沉得像深秋的哈德逊河:“我不管他是谁的人,下午三点前必须把审计报告送到我办公室,否则你直接提交辞呈。”挂了电话,他脸上的冷意瞬间散去,看见她手里的唱片,眼底泛起笑意:“喜欢这个?”

“你不是喜欢他的《MyWay》吗?”她把唱片递过去,指尖故意蹭过他的掌心,“上次在你书房看见空着的唱片位,就想给你补一张。”魏庭接过唱片的瞬间,忽然伸手把她拉进怀里。巷子里的风带着萨克斯的旋律吹过来,他的下巴抵在她发顶,声音裹着雪松味:“你咋心思这麽细?”

他的怀抱很暖,她能清晰感受到他胸腔的震动。宁之初鼓起勇气,伸手圈住他的腰,指尖轻轻碰了下他衬衫下摆里的肌肤,烫得她赶紧收回。魏庭低笑出声,捏着她的下巴让她擡头,唇离她只有半指距离:“想撩我?”他的拇指擦过她下唇,动作轻得像碰易碎品,“可是宁记者,你的耳尖比唱片封面还红。”

她正想反驳,就被他拉着往巷外走:“先去结账,下午带你去个地方。”唱片店老板是个白发老头,笑着用中文说:“年轻人,眼光不错,这张是限量版。”魏庭付账时,宁之初看见他偷偷跟老板说:“麻烦帮我包成礼物,用蓝色丝带。”

下午的苏活区挤满了游客,魏庭牵着她的手穿过人群,指尖始终紧紧攥着她。路过一家手工首饰店时,他突然停下来,指着橱窗里的银质手链:“这个跟你的珍珠项链很配。”店员刚把手链拿出来,他就抓起她的手腕戴上,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腕骨:“合适。”

“魏总这是在把我当玩偶装饰呢”她故意挑眉逗他,却在他低头看她时,尾音发飘。魏庭盯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指尖捏着她的下巴:“是想把宁记者,从头到脚都装点上我的印记。”他的唇离她越来越近,呼吸扫过她唇瓣,却在即将碰到时,突然转身:“走了,再不去赶不上那班渡轮了。”

渡轮缓缓驶离码头,哈德逊河的风带着水汽吹过来。魏庭把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外套上还留着他的体温和雪松味。她靠在他肩上看风景,看见自由女神像的火炬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时,突然开口:“第一次在课本上看见它,就想什麽时候能跟喜欢的人一起来。”

魏庭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指尖顺着她的发丝往下滑,停在她颈间的珍珠项链上:“以後想来看多少次,我都陪你。”他的手指轻轻捏着那颗最大的珍珠,“等回去,我把它改成胸针,你穿旗袍的时候戴正好。”

渡轮靠岸时,夕阳正把天空染成橘红色。魏庭带她去了一家藏在布鲁克林小巷里的威士忌吧,木质吧台後摆满了酒瓶,墙上挂着黑白的纽约老照片。调酒师看见魏庭,笑着打招呼:“魏先生,还是老样子?”他点头时,替宁之初拉开高脚凳:“喝点什麽?莫吉托怎麽样,度数低。”

宁之初刚点头,就看见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个小盒子,放在她面前:“早上在餐厅看见你盯着隔壁桌的马卡龙看,顺路买的。”盒子里的马卡龙是她最爱的草莓味,糖霜上印着小小的埃菲尔铁塔图案。她拿起一个咬了口,甜香在舌尖散开,擡头时撞见魏庭的目光,他正盯着她的唇,喉结轻轻滚动。

“怎麽魏总,被迷住啦?”宁之初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亮亮的,整个人看起来明媚又温柔。魏庭张嘴咬了口,牙齿不小心碰到她的指尖,他没立刻松开,只是用舌尖轻轻舔了下。湿热的触感让她瞬间僵住,手里的马卡龙差点掉在吧台上。

他低笑出声,伸手替她擦去嘴角的糖霜:“嗯是,被迷的死死的。”他的指腹停在她唇上,轻轻按了下,“晚上回酒店,我给你煮醒酒汤。”

离开酒吧时,夜色已经浓了。街头的霓虹灯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投下彩色的光影,爵士乐从路边的餐厅里飘出来。魏庭牵着她的手走在小巷里,脚步放得很慢。路过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时,她突然拉着他进去:“我要吃冰淇淋。”

冰柜里摆满了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她纠结了半天,选了支巧克力味的。魏庭替她撕开包装纸,刚递到她手里,就看见她踮起脚,把冰淇淋凑到他嘴边:“你先吃第一口。”他张嘴咬了口,巧克力的甜香混着她指尖的温度,让他喉结又滚了下。

回到酒店时,已经快午夜了。魏庭去厨房煮醒酒汤,宁之初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拆下午买的唱片。包装纸上的蓝色丝带系得很漂亮,她解了半天没解开,刚想找剪刀,就看见魏庭端着碗走过来。他蹲在她面前,指尖轻轻一挑,丝带就散开了,动作优雅得像在华尔街解开复杂的合约。

“笨手笨脚的。”他笑着刮了下她的鼻子,把醒酒汤递到她手里,“趁热喝,不然明天会头疼。”醒酒汤里放了姜片和红糖,暖意在胃里散开。

“魏庭,”她突然开口,声音轻轻的,“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他愣了下,随即笑出声,伸手把她拉进怀里:“当然会,别担心不会发生的事情。”他的唇落在她额头,顺着眉骨往下滑,停在她眼睑上,“等忙完这阵,我们去意大利,我带你去看佛罗伦萨的日出。”

宁之初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忽然觉得,纽约的夜景再美,也比不上他掌心的温度。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颈间,呼吸里全是他的雪松味:“魏庭,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宁之初,觉得和魏庭在一起的这段时光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幸福得有点不真实,他真的害怕有一天会被打破这场美梦。

他的身体僵了下,随即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他的唇贴在她耳边,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我也是,宁之初,从第一次在采访室看见你,手心全是汗的时候,就喜欢你了。”他的手指顺着她的後背往下,轻轻停在她腰上,“我的小姑娘,不用装成熟,在我面前,你可以永远是那个会紧张得把录音笔掉在地上的小记者。”

窗外的霓虹灯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魏庭低头吻她时,带着醒酒汤的暖香和威士忌的微醺,他的动作很轻,像对待稀世珍宝,指尖轻轻捏着她的下巴,让她慢慢放松。宁之初闭着眼,感受着他唇上的温度,感受着他掌心的力度,忽然明白,成年人的爱情,从来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而是晨雾里的贝果,渡轮上的外套,深夜里的醒酒汤,是他把所有的温柔,都藏在了细水长流的日常里。

後半夜,宁之初迷迷糊糊醒过来,发现自己靠在魏庭怀里,他的手还放在她腰上,掌心带着稳定的温度。她轻轻动了动,他却收紧手臂,月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她忍不住伸手,轻轻碰了下他下颌线的胡茬,扎得指尖发痒。

魏庭睁开眼,黑眸里带着睡意,却依旧弯了弯:“醒了?要不要喝水?”她摇头,只是往他怀里再凑了凑,把脸贴在他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窗外的纽约渐渐安静下来,只有远处传来的警笛声和近处的钟表滴答声,构成了最温柔的背景音。

“魏庭,”她轻声说,“明天我们去中央公园好不好?我想跟你一起喂鸽子。”他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指尖轻轻揉着她的头发:“好,早上我让餐厅把早餐送到房间,我们吃完慢慢去。”他顿了顿,声音带着笑意,“再给你买草莓味的马卡龙。”

宁之初笑着点头,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她知道,明天的中央公园会有阳光,会有鸽子,会有她喜欢的马卡龙,更会有她喜欢的人。而这份藏在纽约晨雾与晚星间的爱情,会像哈德逊河的流水,细水长流,温柔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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