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周学长当初是被两个社团抢着竞争了一年,堪称天赋型选手,上帝的宠儿,不仅球打得好,人长得帅,专业成绩稳占第一,关键还有一副好嗓子。
打篮球不仅消耗精力,还要经常出去参加各种比赛,回来还得接受长期的训练,他没办法兼顾两头。
在老师的极力推荐下,最後选择留在校广播站成为得力一把手。
“于秋,你怎麽来了?”虽然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但高明远还是不厌其烦要问。
“来找人。”于秋捏了捏手中的矿泉水瓶。
“找李澄阳呗,我懂我懂。”感觉自己又讲了句废话的高明远嘿嘿笑了下,立即给她指了个方向说:“他们都在那边场地,刚打完,你现在过去刚好。”
今天不要求训练,高明远就把时间留出来和学长切磋球技。
于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乎是一眼看见那双熟悉的球鞋,“好,那我先过去了。”
这种辨鞋识人的本领还是从高中练出来的。
“拜拜。”
等她走远了,高明远才回头。
他趁着周驰野溜神之馀,一把夺走他手中的球,笑得欢,“嘿嘿,抢到学长的球了!”
见周驰野没反应,还盯着某个方向出神。
“嗯哼?学长你怎麽认识我们于秋啊?”
周驰野侧回身对上他的视线,微眯起眼问:“你们很熟?”
“那必须啊。”
“我室友对象,都认识好久了。”他转了转手中的球。
周驰野勾了勾唇,“这样啊。”
高明远好奇,“你们怎麽认识?”
他皱着眉,挺认真猜想:“也是你们广播站的?”
“没有,不是。”周驰野抹了把额前即将滴落的汗水,“她文学社的。”
“哇哦,一听就好有文化的社团。”高明远也觉得这个社团很适合她。
旋即,手里的球被人劫走,高明远脑子慢半拍的跟上,骂骂咧咧追上去,“卧槽,学长你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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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穿着校队球服的男生汗津津地凑在一块儿闲聊,经过一场酣汗淋漓的球赛,大家身心得到格外放松。
墙角边上放着几把休息时坐的塑料椅,落日馀晖恰好倾洒下来,落到正仰着头做深呼吸的男生的肩头上。
身後渐近的脚步声,他回头,柔和的光线恰好勾勒出那半张俊朗的侧脸。
不知怎麽的,视线忽然变得模糊,无法对焦般,似乎周遭昏暗,唯有近在咫尺的眼前人清晰可辨。
“怎麽又来了?”李澄阳下意识问。但很快又找补说:“这边太热了。”
“我给你提前发了消息,但你没回。”于秋晃了晃手机。
停在与他隔了一臂之距的位置,于秋飘忽回神,才把手里的水递过去,小声咕哝,“那下次不来了。”
李澄阳接过水,拧开瓶盖,仰头灌下大半瓶。
打球废体力,刚才队友去自动贩卖机买水已经给他顺带了两瓶,现在还是觉得渴得不行,活像条被海水卷到岸边的鱼。
于秋垂下眼,盯着自己鞋尖看了两秒,目光不自觉地又移到那双熟悉的球鞋上。
她回想起江临二中,年少时悸动开始的地方。
在那个普通的田径场,同样的落日馀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