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的8级餐厅
放心不下的时鹊在晚上敲响了季山明的房门。
敲了两下,门开了。
已经自我恢复且特意整理了一番着装的季山明倚在门框上,微低头,声音低哑:“晚上来敲门?”
时鹊微怔:“有什麽禁忌吗?”
“那倒没有。”季山明轻笑一声,笑得时鹊耳朵痒痒的,“有什麽事吗?我亲爱的兔子老板。”
“你很爱工作吗?”
“我不爱。”季山明直勾勾盯着时鹊。
“那好,没事了,我先走了。”时鹊侧过头移开视线,脚底抹油似的逃离现场。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她本意是想关心一下卷了一整天的员工的身心健康,但真的来了之後,气氛从季山明说的第一句话开始就变了,她竟然莫名其妙感受到了粉红泡泡!太可怕了,晚上果然不适合谈话。
为什麽会出现粉红泡泡——她喜欢他?还是他喜欢她?
怎麽想想都不切实际。
时鹊摇摇头,将脑海里的粉红泡泡全都摇散。
“咚咚咚——”心跳声占据了她的世界。
身影消失在楼梯尽头,季山明无奈一笑。他算是看明白了,她遇事是真逃避。
说起来,“喜欢”这个概念出现在他脑海的时候,最早应该是吃火锅那晚——不,或许会更早,但他没有意识到——暖黄灯光下,她温柔的眉眼犹如一汪春水容纳下他的一切。
他忽然惊觉,她好好看,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她的声音好听,她的动作好可爱,她还在关心他有没有吃到菜……她在他的世界里环顾一周,开始肆无忌惮的扎据在此处。
他一点也没觉得冒犯,甚至想给她搭建一栋房子。
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冤种兄弟说的“你不懂,她在我眼里就是最好的”。他当时非常好奇,想知道冤种兄弟是怎麽开窍,怎麽确定自己喜欢上弟妹的——据他所知,他俩青梅竹马,青春期都没互相看过对方的人,工作後倒是一眨眼就在一起了。
冤种兄弟答:“某一天,你发现你对她一见钟情的时候,恭喜你,你中招了。”
“认识那麽久还能一见钟情?”
“认识多久都可以。”冤种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这只是一个成语,根据语境不同它的意思也不同。”
“你这叫语文不及格。”
“嘘,单身狗。”
“……”
现在,轮到他中招了。
那天晚上,他反复问自己,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森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産生的错觉?
往前追溯。
见到时鹊的第一眼,是太阳餐厅刚出现的那天晚上。他感应到有人在看,于是看过去,层叠的绿植和玻璃扭曲了她的轮廓。她走进餐厅,在缝隙之中,他看见了她镀了一层柔光的侧脸,一如灯光下坐在他对面的她。
匆匆一面便是惊鸿。
早在一开始还没认识她,他就已经记住了她。
只是,迟钝的人总要多花一点时间。
季山明关上房门,刚好错过楼梯口那个探头探脑的人。
时鹊在心里问01:“他是不是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