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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长安有风(第3页)

漠北的烽烟散尽,匈奴王庭的狼纛倾颓。大汉帝国的北方疆域,自高祖白登之围以来,头一次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安宁。广袤丰美的草原牧场,如同上天赐予的厚礼,尽归汉有。消息如同燎原的野火,瞬间点燃了整个帝国的狂喜!长安的酒肆彻夜喧嚣,浮光的香气经久不散。戏坊的唾沫横飞地描绘着卫青大将军如岳峙渊渟的沉稳,霍去病骠骑将军如天狼降世的神勇,以及泰安侯霍彦及时赶到,全歼匈奴的豪气。卫霍之名,已非人臣,直如天神临凡!一仗犁庭扫xue,功业更胜六世先皇,此乃天命所归,国运昌隆!

长安,未央宫。

早春的寒意尚未退去,殿内的青铜兽炉吞吐着温暖的檀香,却驱不散天子刘彻心头那份滚烫的期盼。他任凭带着料峭寒意的春风拂面,非但不觉得冷,反而心潮澎湃。

他一点都不嫌冷,非得领着所有人接他的宝贝们回家,就连刘据都没放过,刘据虚岁才九岁,三分人样还没成型,七分狗样炉火纯青。他生拖硬拽叫上了霍光,霍光本来没有资格的。但刘据已经很有霍彦的风骨了,他眼珠一转,目标锁定了一旁侍立的丶年岁稍小的卫伉。卫伉生得白白净净,性子温软,白甜的样子像极了他父亲,对太子表哥的话向来奉若圭臬。

“伉儿!”刘据凑过去,小声道,“你去跟我母後说,把小嬗儿也抱去!就在我旁边,给他加个座儿!”

卫伉不疑有他,屁颠屁颠跑去椒房殿禀报皇後卫子夫。卫子夫何等聪慧,闻言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这又是刘据在“狐假虎威”,想把他亲近的霍光也塞进前排观礼的队伍里,毕竟抱个奶娃娃加座,旁边自然要多安排个照看的人,但是他也不想霍嬗才多大。

卫子夫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纤纤玉指精准地揪住了刘据粉嫩的耳朵,轻轻拧了一圈。

“哎哟!母後轻点!”刘据立刻夸张地“嘤嘤嘤”起来,小脸皱成一团。卫子夫松开手,无奈地点了点他的额头,“小光去就去了,但你不准把嬗儿抱去,若敢胡闹,仔细我的板子!”

话虽如此,刘据的目的还是达到了——霍光得以站在了迎接队伍的前排。事後霍光得知太子为自己“牺牲”了耳朵,还特意带了霍彦给的膏药前去探望。结果刘据小嘴一撇,半点亏不吃。

“药我收了,阿光,前日太傅留的策论……嘿嘿,就劳烦你啦?”

霍光看着眼前这个太子殿下,面无表情,内心一片苍茫:……这个太子,我可以退吗?

当然,打闹归打闹。随着卫霍大军归期临近,整个长安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沸腾。卫青府邸和霍去病的院落,被卫媪指挥着仆役打扫了一遍又一遍,窗明几净,连门槛都擦得能照出人影。就连尚在襁褓丶被卫少儿抱在怀中的小霍嬗,也被卓文君套上了崭新的锦缎袄裤,戴上了沉甸甸丶金光闪闪的长命锁和缀着珍珠的小帽子,打扮得如同年画里走下来的金童子。

长安万人空巷,翘首北望。而远在归途後军中的霍彦,对这些浑然不知。他眼下只有一个执念——缠着舅舅卫青,尽快把姓氏从“霍”改成“卫”!卫青被这宝贝外甥缠得实在没法,又不能真把他绑起来,只好祭出“祸水东引”之计,大手一挥,将霍彦“发配”到了後军,美其名曰协助弥路侯李广处理後勤事务。

这下可好,李广自从因霍彦被封了弥路侯,简直把霍彦当成了再生父母!这位飞将军是个直肠子通大脑,简称一根筋捅到底的主儿,爱恨都写在脸上,且极其浓烈,恨你时恨不得食肉寝皮,爱你时恨不得掏心掏肺。如今他对霍彦,正是那掏心掏肺的“爱死你”阶段。

霍彦被迫承受了李广那山呼海啸般的热情。他本性吃软不吃硬,面对李广这种打不还手丶骂不还口甚至还乐呵呵的滚刀肉,除了偶尔被聒噪烦了抽两鞭子泄愤,还真没什麽太好的办法。而李广呢?皮糙肉厚,挨两鞭子权当挠痒痒,反而觉得这是“泰安侯看得起老夫”,更加迎难直上,鞍前马後,殷勤备至。

这一日,漠北草原边缘,後军缓缓行进。风依旧带着寒意,卷起枯黄的草屑。李广骑着马,又凑到了霍彦的马旁,咧着大嘴,亲热地喊道,“阿言!”

正驭马上前的霍彦眼皮都没擡,手腕一抖,“啪”一声脆响,马鞭如同毒蛇吐信,精准地朝着李广那张老脸抽去。

阿言也是你能叫的。

李广毕竟是沙场宿将,反应极快,脖子一缩,灵活地躲开了,还嘿嘿笑着搓了搓手,“哎呀,春和莫恼,莫恼!老夫这不是跟你亲近嘛!”

霍彦皮笑肉不笑的脸,怀里还抱着一只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丶懒洋洋打盹的幼虎崽,语气凉飕飕,“唤我泰安侯便好。”

李广看着霍彦那“和善”的笑容,挠了挠头,完全没理解其中的警告意味,依旧乐呵呵,“春和,你看这天气……”

“啪!”

又是一鞭子!

跟在後面的李敢,痛苦地捂住了脸,内心哀嚎,爹啊!您老人家能消停点吗?泰安侯,那不是我爹!

离长安三十里,长亭在望。

就在这“鸡飞狗跳”的後军氛围中,前方官道上骤然响起一阵急促如奔雷的马蹄声!声音由远及近,迅疾无比,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锐气!

原是霍去病忙完,一路催马扬鞭,成功在离长安三十里处与大部队会合。

冠军侯张扬的很,一身新锻的银铠在太阳地下发着波光,高冠乌发,他不知道跟後面充作亲卫的赵破奴说了啥,唇角微扬。而後狠狠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一声蹿了出去。

而後,那杏目红唇,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便与霍彦来了个面对面相见。

骏马前蹄高扬,又重重踏落,激起一片尘土,停在了霍彦面前。

大美人单手控缰,身子前倾,另一只手拂开碍事的柳树枝,声音低沉,“春和。”

霍彦的心怦怦跳,任谁看了这大美人谁都会心跳得猛一下子的,孰不见弹幕早就发疯,李广都看呆了,他大概不知道李广呆是因为他,李广从未想过,霍彦那双总是带着疏离讥诮,仿佛对世间万物都兴致缺缺的杏眼,竟能在转瞬间迸发出如此明媚,如同春日融冰般的粲然笑意!

陛下取的春和之名,并非虚妄。

霍彦自己都未曾察觉,他的唇角已高高扬起,眉梢眼角都浸染了真切的暖意,春风吹过柳梢,霍彦声音清朗愉悦,带着毫不掩饰的欣喜,“阿兄回来了!”

“前段日子搜罗了匈奴王帐,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霍去病调转马头,与他并驾。霍彦偏头。霍去病微微侧身,探手从马鞍旁悬挂的皮质行囊里拎出来一把造型奇特的短刀,那刀不大,比匕首稍长一点,刀尖微微回勾,侧面有一道漂亮的槽口,刀鞘通体为银,嵌了大大小小不少的珠玉。

华美,凶戾。

“好刀。”霍彦由衷赞叹,修长的手指细细抚过刃面与刀鞘,然後在鞘尾看见了春和二字。

他轻笑着珍而重之地将其收入怀中。

很漂亮的刀。

很适合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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